【精品】新办纳税人地方税收办税指南5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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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办纳税人地方税收办税指南,庄河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综合科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目录,第一部分 税收征管1.税务登记2.账簿、凭证管理3.纳税申报4.发票管理5.法律责任第二部分 税种管理1.营业税2.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4.资源税5.土地增值税6.房产税7.城镇土地使用税,目录,8.车船税9.印花税10.城市维护建设税11.契税12.耕地占用税13.综合规定第三部分 税附加及费管理1.教育费附加2.地方教育附加3.文化事业建设费4.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河道费)5.价格调节基金(价调基金)6.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8.社会保险费等八种税附加及费,第一部分:税收征管,
2、涵盖的内容: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核定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一.税务登记,(一)税务登记及设立税务登记的种类:1.税务登记:企业,企业在我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在法定期限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所在地联合登记机构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2.设立税务登记的种类:(1)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 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不含个人合伙企业)等内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等外资企业和非企业单位。,税务登记,(2)个体经营税务登记 适用
3、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企业。(3)临时经营税务登记 适用于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则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和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境外企业。,税务登记,(二)税务登记的办理时限: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
4、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税务登记,3.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税务登记,(三)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的资料:1.单位类纳税人需携带的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注
5、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其复印件;(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税务登记,(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6)纳税人跨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需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7)改组改制企业还需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8)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价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2.个体类纳税人需携带的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业主(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
6、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3)房产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其复印件;(5)个人合伙企业需提供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6)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户籍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还须分别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毕业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3.临时经营纳税人需携带的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项目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4)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
7、明、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5)企业和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6)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户籍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还须分别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毕业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四)几种税务登记方式的适用范围及时限 1.设立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限 企业,企业在我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自有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或自项目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2.以表代征税务登记的适用
8、范围及时限 因各种原因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执业证件,且不能办理设立登记,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以表代征税务登记。3.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限 负有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的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及不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登记,4.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限(1)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变更纳税人名称;变更地址;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注册类型;分支机构所隶属总机构情况变更;总机构增设分支机构;总机构撤销分支机构;总机构所属的分支机构情况发生变更(包括分支机构名称、生
9、产经营地址、纳税人识别号、负责人、电话);法人(负责人)性质的非总分支机构与分支机构相互之间变更;变更行业;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变更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或投资状况;变更证照号码或生产经营期限;其他变更项目。,税务登记,(2)办理时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上述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联合登记机构或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5.停业、复业登记的适用范 围及时限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停业前5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税务登记,6.注
10、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限(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原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原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
11、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原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7.重新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限 经税务机关批准注销、但工商营业执照尚未注销且又恢复生产经营的,需要重新纳入税务管理的纳税人,应当于其恢复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资料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重新税务登记。,税务登记,8.报验项目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限 报验项目登记的适用范围 报验项目登记包括外来项目登记、跨区项目登记和主管局项目登记。外来项目登记是指外地纳税人来我市临时从事建筑安装劳务应当办理的项目登记。跨区项目登记是指我市纳税人跨区(市、县)临时从
12、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或建筑安装劳务应当办理的项目登记。主管局项目登记是指我市纳税人在本区(市、县)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或建筑安装劳务应当办理的项目登记。,税务登记,报验项目登记的办理时限 应当办理报验项目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应当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30日内,到项目地主管地税机关税务登记受理岗办理报验项目登记。外地纳税人来我市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临时从事建筑安装劳务的,应当在建筑安装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先到市联合登记机构办理报验项目登记,再到项目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落户登记。其他应当办理报验项目登记的建筑安装项目,纳税人应当在建筑安装合同签订之日起30内,到项目地联合登记机构和主管
13、地税机关办理报验项目登记。,税务登记,(五)依据的相关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49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4.联合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规程(大国税发2008127号);,税务登记,5.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大地税发200843号)注:本规程第九章 报验税务登记 中的第一节至第五节废止,适用大地税公告2011第13号;6.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3号)。,二.账簿、凭证管理,(一)基本规
14、定: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型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账簿、凭证管理,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确、完整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账簿、凭证管理,3.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
15、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4.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账簿、凭证管理,5.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有关数据和资料。6.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账簿、凭证管理,(二)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16、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49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三.纳税申报,(一)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窗口申报);2.邮寄申报;3.电子申报(网上申报);4.简易申报(金融卡申报);5.其他申报(委托代理申报)。,纳税申报,其中,简易申报(金融卡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在某一金融单位开立金融卡(账户)并与之签订划缴地方税费授权书后,在申报纳税期内,由金融单位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费,直接从纳税人金融卡(账户)中划缴税款而完成申报缴纳税款的申报征收方式。,纳税申报,其他申报方式(委托代理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
17、托他人(中介机构)代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的纳税申报方式。,纳税申报,(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报送的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或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1.大连市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月报);2.营业税减除项目金额明细申报表(月报)3.个人所得税申报表(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月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月、季、年报);,纳税申报,(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定率征收的纳税人);(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实征收的纳税人);,
18、纳税申报,4.资产负债表(季报);5.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季报);6.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纳税申报,7.车船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申报)、车船税代收代缴情况报告表(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报送);8.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报表。,纳税申报,(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应当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2.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合同、协议书;3.外出经营活动的税收
19、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5.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纳税申报,(四)延期缴纳税款 1.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的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或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以在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纳税申报,2.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当日的货币资金余额(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情况和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纳税申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前一个月的
20、资产负债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当月计提的应付职工工资和法定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按时缴纳延期税款的计划或保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纳税申报,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纳税人提供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资料不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的;纳税人存在故意转移占延期缴纳税款50%以上额度资金的;纳税人不能及时、准确、完整提供调查所需的合法合理的资料或不能对大额资金流向进行说明的。,纳税申报,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延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该严格控制:纳税人不能保证在延期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营规模很小且经营效益不好的;纳税人有欠税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
21、年度内已获批延期纳税两次以上的。,纳税申报,5.延期缴纳税款的管理:经大连市局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在延期内缴纳的,不加收滞纳金;市局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应当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纳税申报,(五)欠税管理 1.欠缴税金的内容 欠缴税金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过纳税申报或报告、批准延期缴纳、税务稽(检)查、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等确定应纳税额后,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税款、滞纳金缴纳或解缴期限未缴纳或解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主要包括如下内容:,纳税申报,申报欠缴税金;延期缴纳税款欠缴税金;查
22、补欠缴税金;核定(定期定额)欠缴税金;担保未入库税款、滞纳金;由欠缴税款所形成的滞纳金;其他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的税款、滞纳金。,纳税申报,2.欠税公告的时间 欠税公告机关应当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具体如下: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纳税申报,3.欠税公告的内容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
23、新发生的欠税金额;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纳税申报,4.欠税公告的地点 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由县级税务局(分局)在办税服务厅公告;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局(
24、分局)公告;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税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告。,纳税申报,5.对纳税人以下的欠税,税务机关可不公告:已宣告破产,经法定清算后,依法注销其法人资格的企业欠税;被责令撤销、关闭、经法定清算后,被依法注销或吊销其法人资格的企业欠税;已经连续停止生产经营一年(按日历日期计算)以上的企业欠税;失踪两年以上的纳税人的欠税。,纳税申报,6.主管税务机关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欠缴税金管理:下达限期缴纳税款滞纳金通知书,责令欠税人限期缴纳欠缴税金;对累计欠缴税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要求欠税人处分不动产或5万元以上的动产之前
25、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报送欠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月度报告表;要求欠税人在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形时,必须在启动清算程序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申报,要求欠税人在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时,必须在合并或分立决议生效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要求欠税人或欠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境前必须缴清欠税或提供纳税担保,否则税务机关将依法阻止其出境;对欠税人停售或限售或收缴已售的发票;书面通知从事生产经营的欠税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所欠税款、滞纳金;,纳税申报,查封扣押拍卖或者变卖从事生产经营的欠税人的价值相当于所欠税款、滞纳金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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