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docx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面向中/J浮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为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包含在园幼儿,下同)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包含幼儿园,下同)、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教监管厅函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的竞赛活动,是指鼓励中小学生完成发展目标,按照一定规则和程序举行的竞争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比赛、竞赛和有竞争性的展览、展示、展演、展评、文化节、艺术节等。第二
2、条竞赛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体现发展素质教育要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第三条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面向同一群体的同类比赛一般应当合并举行。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的全省性学科类竞赛活动。第四条省教育厅负责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的牵头管理工作,可委托有关单位承担具体受理、初核工作。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省科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省教育厅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
3、方)应为在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办方及承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有较强专业影响力。举办竞赛过程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致使竞赛活动被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第六条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依据文件的效力等级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或经加注省人民政府同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第七条申请举办竞赛活动,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 .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正式申请函件,以及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如组织主体为社会组织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履行重大事项报告;2 .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4、3 .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名称、目的、时间、对象、程序、管理团队、专家团队、承办单位、资金来源、实施预算、比赛用具、保障条件、回避方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如涉及命题试卷、专家盲评等事项,还需包括保密措施等;4 .举办方的有关承诺书,包括本办法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所列举的事项;5 .省教育厅或受托专业机构认为应该作出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6 .上年度经批准并举办了竞赛的主办单位,还应提供上年度赛事总结和财务决算。第三章认定流程第八条自2023年起,每三年组织一次申报受理和审核。省教育厅或受托专业机构届时将集中受理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关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
5、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的申请,申请单位应按本办法要求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第九条省委编办负责对主办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登记注册情况予以确认。省民政厅负责对主办单位为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情况提供查询或予以确认。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省科协负责对本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系统内归口管理单位、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开展的赛事活动举办方资质进行查询,并对竞赛活动申请进行初审,汇总后向省教育厅统一提交申报资料。省教育厅或受托专业机构负责对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及其他直接向其提出申请的举办方进行资质查询,并对所有申请举办的竞赛活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第十条审核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审核通过的竞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面向 中小学生 全省 社会 竞赛活动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431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