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市场]最惠国待遇之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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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等五国诉欧盟香蕉进口、销售及分销体制案,第一组展示小组成员:张紫薇、郭宏宇、李俊雅、李玉兰,内容提要,案情背景及案情介绍,实体规则较量,程序规则较量,总结,案情背景及案情介绍,WTO“判例法”上的里程碑实体法方面:较有说服力的解释和澄清程序法方面:确定了一些先例,案情背景,每年约进口香蕉万吨,价值近亿美元。,1、欧盟有着世界上最大的香蕉消费市场,2、欧盟市场上的香蕉主要有三部分来源,1)直接隶属于某些欧盟国家的海外领土;2)通过洛美协定(om Convention)同欧盟保持特惠经贸关系的国家;3)中美和南美洲国家。,3、自欧盟成立伊始,香蕉问题即是一项敏感议题,1)香蕉是不少亚非拉发展
2、中国家通过出口换取外汇的主要产品;2)从哪些地区或国家进口香蕉,每年具体进口数额的多少是欧盟各国贯彻其各自对外经济和外交政策的重要杠杆。,香蕉贸易战的由来,1975年。当时欧共体与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ACP)的46个小国签订了第一个洛美协定。欧共体人为将发展中国家进行了划分。,洛美协定,对于ACP国家:(1)获得更多的欧洲市场准入,(2)ACP国家的出口产品如受到“价格波动和生产变化”的影响可以享受协议下的补偿机制;(3)ACP国家还享有技术和体制方面的援助。,洛美协定,对于ACP国家:洛美协定下的香蕉协议给予了ACP国家进一步的优惠,规定了他们出口到欧共体市场的香蕉享有优惠的市场准入
3、。除此之外,香蕉协定规定欧共体维持ACP国家的优惠市场准入地位,并帮助他们扩大香蕉出口。在随后的三个洛美协定中,欧共体扩大了原始承诺,对ACP国家的香蕉实行免税准入,并对非ACP国家的香蕉进口实行配额,以确保ACP国家的特别待遇。,洛美协定,对于非ACP国家: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形成给对欧共体香蕉贸易体制的建立施加影响带来了难得的机会。因此,若干来自拉丁美洲的非ACP国家根据GATT要求与欧共体磋商,并随后请求总干事进行斡旋,力促香蕉贸易体制符合GATT规定,但均没有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因此这五个“弱国”请求在GATT下建立专家组。,洛美协定,1993年,欧盟开始实施香蕉进口制度,对香蕉进口进行限
4、制。但是,给予欧盟国家原来的殖民地国家以特殊优惠待遇。这引起了美国的强烈反对,并最终向WTO申诉。自1996年,美国和拉美的一些香蕉生产国一道,向世贸组织状告欧盟以来,欧盟已经连输三次官司。尽管欧盟对其香蕉制度进行了调整,但是美国仍然认为其“歧视性色彩”严重。从而要求欧盟让步,否则美国将对来自欧盟的商品征收100的报复性关税。在世贸组织(WTO)内,除菲律宾、巴拿马和洪都拉斯等国外,大多数成员对美国单方面的贸易制裁表示反对。,1995.10.4 美国、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墨西哥针对欧共体的香蕉进口、出售和分销机制要求与欧共体协商1996.2.13 厄瓜多尔在1996年1月21日成为WTO成员后
5、,加入上述投诉方,要求与欧共体就其香蕉进口体制协商1996.3.14-15 协商失败1996.4.11 上述五投诉方要求建立专家小组1996.5.8 专家小组成立1996.5.22 专家小组报告传阅,报告对欧共体不利,建议DSB要求欧共体使其香蕉进口体制与相关WTO义务相符,1995-2001年美欧香蕉案进程,1997.6.11 欧共体向上诉机构上诉1997.9.9 上诉机构提交报告、基本上维持专家小组报告1997.9.25 DSB通过专家小组报告1997.10.24 欧共体要求与投诉方就执行专家小组报告的合理执行期限达成协议,欧共体要求执行期限为15个月零一周,但协商失败1997.11.1.
6、投诉方根据DSU第21条第3款第3项诉诸仲裁1997.12.23 仲裁庭作出有利于欧共体的裁决,合理执行期限为15个月零一周,直到1999年1月1日,1995-2001年美欧香蕉案进程,1998.1.14 欧共体委员会向欧共体农业部长理事会提交修正香蕉体制的提案,上述投诉方反对该修正案1998.5-6 争端双方进行了多次外交交涉1998.7.20 欧共体农业部长理事会通过香蕉进口体制修正条例,(Regulation 1637.98)并于7月28日在官方公报公布1998.10.22 美国宣布根据1974年贸易法301条款对欧共体进行贸易报复,并于12月15日公布报复清单1998.12.15 美国
7、公布报复清单,欧共体根据DSU第21条第5款,就其香蕉进口体制的修正条例是否符合WTO规则问题要求设立专家小家。美国反对这一要求,1995-2001年美欧香蕉案进程,1998.12.18 厄瓜多尔也根据DSU第21条第5款要求设立专家小组1999.1.12 根据DSU第21条第5款,专家小组设立1999.1.14 美国要求DSB根据DSU第22条,授权对欧共体中止减让和其他义务,价值相当于5.2亿美元1999.1.25 欧共体要求WTO总理事会对DSU第21条第5款和第22条的关系进行解释1999.1.26 WTO总干事鲁杰罗促成美欧达成妥协,DSB推迟考虑美国授权报复的要求,作为交换条件,欧
8、共体同意就报复水平进行仲裁,1995-2001年美欧香蕉案进程,1999.4.6 1999年1月12日重新设立的专家小组提交报告。结论是:欧共体理事会第1637.98号条例与WTO规则不一致,并就执行措施作出建议;而仲裁庭认为:没有理由等到第21条第5款专家小组程序作出结论后,才启动第22条6款进行仲裁,仲裁还将美国提出的贸易报复金额5.2亿美元削减为1.914亿美元1999.4.7 欧共体宣布它将对4月6日的裁决上诉.美国请求DSB授权报复1999.4.19 DSB授权美国对欧共体进行价值为1.914亿美元的贸易报复1999.5.6 DSB通过1999年4月6日专家小组报告,1995-200
9、1年美欧香蕉案进程,1999.11.19 厄瓜多尔要求DSB授权其对欧共体的13个成员国进行贸易报复,欧共体要求对报复水平进行仲裁2000.3.24 DSB授权厄瓜多尔对欧共体进行贸易报复2000年5月18日,授权美国和厄瓜多尔对欧盟实行报复。2000年7月27日,欧盟声明将继续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2001.4.11,2001.4.30 欧共体与美国就解决香蕉贸易争端达成最终协议欧共体和厄瓜多尔就解决香蕉贸易争端达成最终谅解,1995-2001年美欧香蕉案进程,实体规则较量,WTO框架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欧共体的香蕉规则,欧共体的香蕉规则,欧盟有着世界上最大的香蕉消费市场,每年约进口香蕉万
10、吨,价值近亿美元。欧盟市场上的香蕉主要有三部分来源:是直接隶属于某些欧盟国家的海外领土,如加勒比地区的英联邦成员,法国的海外省等;欧盟香蕉是通过洛美协定同欧盟保持特惠经贸关系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的国家;非加太香蕉是中美和南美洲国家。原产于中南美地区的香蕉由于价廉质优因而在欧盟市场中占据着优势地位(详见下表),同时,这部分香蕉由于通常通过美国公司的跨国投资,实施由种植、催熟、收购到运输、促销、零售的一体化生产经营战略,因而也被形象地称为 美元香蕉,1993年2月,欧盟颁布了理事会规则404/93,成立了香蕉共同市场,统一了欧盟的香蕉进口、销售、分销政策。该规则根据香蕉的不同来源制定了不同的
11、配额体系,其次,欧盟的香蕉进口规则还规定,所有进口都要履行进口许可程序。欧盟香蕉规则将进口经营者分为三类,对不同类别的经营者进行许可分配:A类经营者销售其他第三国进口的香蕉,获配额66.5;B类经营者销售欧盟及非加太国家的香蕉,获配额30;C类经营者从1992年开始销售欧盟及非加太国家的香蕉,获配额3.5。此外,从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和尼加拉瓜进口的香蕉,经营者必须出示出口证以作为发放进口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其中,A、B两类许可证可以相互转让,并可向C类转让,但C类不能转让。.,非加太国家之外的其他香蕉出口国,尤其是中南美洲的香蕉出口国认为,1993年生效的欧盟“香蕉共同市场政策”损害了他们的利
12、益。因此,1995年,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墨西哥联合把欧盟告到了WTO。由于中南美洲国家的许多香蕉种植园均为美国公司的投资,美国也同时成为了第四个申诉方。后来,厄瓜多尔也加入了申诉方的行列。.,1995年10月4日,美国、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墨西哥通知DSB要求与欧盟协商。理由是:“欧共体香蕉贸易体制”违反了GATT1994(第1、2、3、10、11、13条)、进口许可程序协定(第1、3条)、农业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第2条)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第2、16、17条),使这些成员依据WTO上述各协定所享受的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丧失。厄瓜多尔也在1996年2月5日向WTO争端解决机构通知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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