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12年8月)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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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和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
2、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支配作用的股东。,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规定:,(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定。,
3、第二章 一般原则,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承担忠实勤勉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将公司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第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第九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善意使用其控制权,不得利用其控制权,从事有损于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4、。,第十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第十一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进行交易,应当严格遵守公平,性原则,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决策,不得通过欺诈、虚假陈述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十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如实回答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问询。,第十四条
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有关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取利益,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第三章 恪守承诺和善意行使控制权,第十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联人档案信息,库的要求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十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作出的承诺能够有效施行,对于存在较大,履约风险的承诺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履,约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关注自身经营、财务状况,评价
6、履约能力,如果,经营、财务状况恶化、担保人或履约担保物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或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承诺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并予以披露,详细说明有关影响承诺履行的,具体情况,同时提供新的履约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已经达到时,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第十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承诺尚未履行完毕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不得影响相关承诺的履行。,第十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其股东权利,或者实际控制能力操纵、指使公司或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下列,行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一)要求公司无偿向自身、
7、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二)要求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三)要求公司向不具有清偿能力或对价支付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四)要求公司为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五)要求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六)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七)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第十九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公司人员独立,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影响公司人员独立:,(一)通过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影响公司人事任免;,(
8、二)通过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公司任职的人员履行职责;,(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四)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金或其他报酬;,(五)无偿要求公司人员为其提供服务;,(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公司财务独立,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一)与公司共用银行账户;,(二)将公司资金以任何方式存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子公司除外)控制的账户;,(三)占用公司资金;,(四)
9、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五)将公司财务核算体系纳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系统之内,如共,用财务会计核算系统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财务会计核算系统直接查,询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保证公司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影响公司业务独立:,(一)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二)要求公司与其进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三)无偿或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要求公司为其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其,他资产;,(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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