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审批2610917182604.doc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审批2610917182604.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审批2610917182604.doc(18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审批一、流程申请人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审批内容网吧设立。三、审批的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五、审批条件(一)设立网吧独立门店,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2、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安装有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4、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相关
2、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1人、经营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以上;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计算机设备台数不得少于80台,单机占地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不含办公室、洗手间、小卖部、外走廊等附属用途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场所总面积不得小于250平方米;6、符合我市网吧规划总量和布局要求。(二)设立网吧连锁经营企业的连锁门店(含直营连锁门店和加盟连锁门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安装有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
3、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4、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台数不得少于80台,单机占地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不含办公室、洗手间、小卖部、外走廊等附属用途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场所总面积不得小于250平方米。5、符合我市网吧规划总量和布局要求。(三)网吧经营场所的选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不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 2、不在居民住宅楼内;3、不得附设在工业建筑内;4、不毗邻危险物品仓库;5、不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6、应设在建筑的首层或二、三层;7、位于临街或路面宽度不少于6米的道路旁;8、网吧(包括独立门店、连锁门店)之间有一定的间隔距离,同
4、一街道的直线间隔距离不得少于300米,不同街道方圆距离不得少于150米。 (四)网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以下消防安全要求:1、安全出口数量、疏散宽度、距离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2、商住楼内的网吧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分开设置;3、新建、改建、扩建或进行内部装修的,建设或经营单位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并应在开业或使用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验收、检查合格后取得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方可使用或开业。六、申请材料(一)立项申请 网吧独立门店(含直营连锁门店和加盟连锁门店)立项申请必须向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
5、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申请表(一式1份,收原件);(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3)企业章程(一式1份,收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非东莞户籍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口所在村或居委会对其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的证明(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5)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6)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周边区域200米,同一街道300米、不同街道方圆150米范围内方位图(一式1份,收原件);(7)1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一式1份,核实
6、原件,收复印件),(8)同意网吧选址意见书(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二)发证申请申请人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发证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同意立项通知书(一式1份,收原件);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申请表(一式1份,收原件);3、守法经营承诺书(一式1份,收原件);4、营业场所内布局、出入口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的照片(一式1份,收原件);5、与有资格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6、市公安消防局核发的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7、市公安局核发的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一式1份
7、,核实原件,收复印件);8、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核发的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安装证书(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七、审批程序(一)获取网吧经营指标申请人按全市网吧布点情况,选择有经营意向的布点到布点所属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并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纳保证金,委托东莞产权交易中心编号,以抽签的方式产生网吧经营指标。(二)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获取网吧经营指标通知书向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办理立项申请后,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立项申请申请人持获取网吧经营指标通知书和其他立项材料向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2、立项审核(1
8、)初审。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认真核对立项申请材料,并实地勘查确保网吧经营场所符合选址要求。初审合格的,由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出具同意网吧选址意见书后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2)公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初审合格的申办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合格的,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做出同意立项的决定,发给同意立项通知书;公示不合格的,不予立项,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3、安全审核。申请人凭同意立项通知书开展网吧筹建工作。完成筹建后,向市公安消防局申报消防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经审核和验收检查合格后,向市公安局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审
9、核,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请安装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4、发证申请。申请人凭市公安消防局核发的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市公安局核发的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核发的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安装证书以及其他申请材料,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发证申请。5、勘查发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收到发证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实地勘查,重点勘查计算机台数和场地面积。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限期整改。对半年内未能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收回指标。 (三)申办营业执照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的应到工商
10、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个工作日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备案。八、申请表格(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申请表;(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申请表。九、审批时限镇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立项20个工作日,审批15个工作日(实地检查和公示期不包括在审批时效内)。十、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十一、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申领工商执照,开展经营活动。十二、年审或换证网吧实行年审制度,每五年换证一次。注: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派专人根据原件核对复印件,并且由核对
11、人签名,加盖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印章。咨询电话:22807083 受理日期: 档案号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申请表申 请 者: 申请日期: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单位名称设立地址营业面积计算机台数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邮政编码E-mail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心初审意见除需核查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外,还需实地核查如下内容:是否1、是否不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2、是否不在居民住宅小区内; 3、是否不毗邻重要仓库或危险仓库;4、网吧经营场所在同一街道的直线间隔距离是否不少于300米,不同街道方圆距离不少于150米; 5、是否位于临街或路面宽度不少于
12、6米的道路旁;6、是否不在工业建筑内;7、是否在建筑物的地面首层以上、三层以下;8、是否不在建筑物袋形走道(即仅有一个出入口的走道或有两个出入口但其中一个十分狭窄的走道)的两侧或尽端;9、设在商住楼内的是否与居民住宅分开设置安全出口;10、其他。 签名: 年 月 日 提交申请资料目录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企业章程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4非东莞户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5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的证明6营业场所的自有房产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 7经营场所平面图及方圆2
13、00米,同一街道300米、不同街道方圆150米范围内方位图81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9同意网吧选址意见书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意见公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文化市场与产业科意见 签名:年 月 日分管副局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同意立项通知书编号发出日期年 月 日注:此表一式一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涂改无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企业章程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非东莞户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村、居委会对法定代表人或者
14、主要负责人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的证明(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营业场所的自有房产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经营场所平面图及方圆200米,同一街道300米、不同街道方圆150米范围内方位图(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1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同意网吧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受理日期: 档案号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申请表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单位名称设立地址企业类型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 机E-MAIL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住址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技术管理
15、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安全管理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ISP提供商上网方式营业面积上网台数计算机主要配置带宽或电路条数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意见勘验场地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文化市场与产业科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分管副局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签发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 年 月 日发证人领证人注:1、此表一式一份,用钢笔或签名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涂改无效。2、申请者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应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3、领取营业执照三个工作日内,将执照复印件分别报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和市文广新局备案。提交申请资料目录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1同意立
16、项通知书2守法经营承诺书3营业场所内布局、出入口设置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的照片4与有资格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5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6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全证书7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同意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守法经营承诺书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营业场所内布局、出入口设置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的照片(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与有资格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复印件)装订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设立 互联网 上网 服务 营业 场所 网吧 审批 2610917182604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399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