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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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主讲:,第一节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一、我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变革 我国职业卫生监管体制从新中国建立至2007年,根据不同的时代要求,经历了几次重大变革。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的不断调整,也体现了我国职业卫生监管体系的日趋完善,监管责任的到位落实。,1劳动部监管 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安全和卫生设备。由劳动部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新中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1月2日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在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司,负责全国的劳动保护工作。1970年6月,劳动部与国家技委合并后,改
2、为劳动保护组。1975年9月,国家劳动总局成立。1979年6月,劳动保护组改为劳动保护司。,1982年5月至1987年,改为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1988年,根据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劳动人事部,组建劳动部。新组建的劳动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综合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1998年6月17日,政府机构按“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率”的原则进行大幅度调整,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将劳动部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职能交由卫生部承担。1998年,卫生部设10个职能司(局、厅):办公厅、人事司、规划财务司、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基层卫生与
3、妇幼保健司、医政司、疾病控制司(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科技教育司、国际合作司、保健局,设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1998年以前,根据劳动部的主要职责,劳动部成立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是劳动部综合管理全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该局下没职业卫生监察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执行职业卫生法规情况,调查研究和掌握企业职业卫生状况,并提出对策;综合管理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和老企业改造中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的监察工作;管理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经费、行业试点和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措施综合评价;统计分析职业病的情况并提出对策;管理乡镇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女工
4、、未成年工保护、工时休假、保健食品、提前退休和职业卫生的专业培训、考核发证等日常工作。,1998年以后的监管职责为研究拟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订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性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工作,组织制订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2卫生部和国家安监总局监管 200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局成立,负责全国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2003年10月23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对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进行了调整。2005年1月份,卫生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生部门职责是: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
6、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监管部门职责是: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部门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二、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机构 1国家安全生
7、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 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职责为: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地方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积极向省级
8、人民政府汇报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以围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为重点,切实加强省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要明确落实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室),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监管人员,配置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等;要加强与省级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协作,密切联系、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共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地方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积极推进市(地)、县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划转职能、建立机构、充实人员、开展执法,逐步
9、建立并完善各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三、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如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情况;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10、,第二节 作业场所职业职业危害管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三个方面,职业有害因素也产生在相应的过程和环境中。职业危害主要就是指因职业有害因素对从业人员健康的危害。危害因素的作用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并持续一定时间,就会引发职业病。,一、作业场所职业性危害因素(一)职业性危害因素的主要种类 职业有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不良因素,既包括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也包括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因素。,1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生产过程是指按生产工艺要求的各项生产设备进行的连续生产作业,随着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的变化不同而发生变化,与生产过程有关的原材
11、料、工业毒物、粉尘、噪声、震动、高温、辐射及生物性因素有关。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是指从业人员在物质资料生产中从事的有价值的活动过程,它涉及劳动力、劳动对象、生产工具三个要素,主要与生产工艺的劳动组织情况、生产设备工具、生产制度、作业人员体位和方式以及智能化程度有关。,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生产环境主要指作业环境,包括生产场地的厂房建筑结构、空气流动情况、通风条件以及采光、照明等,这些环境因素都会对作业人员产生影响。,(二)职业性危害因素的危害 职业性有害因素可能对人体造成有害影响。有害影响的产生及其大小,根据其强度(剂量)、人体与其接触机会及程度、从业人员个体因素、环境因素以及几
12、种有害因素相互作用等条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当有害作用不大时,人体的反应仍处于生理变化范围以内。若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作用超过一定的限度,并持续较长时间,则可能产生由轻到重的两种不同后果。,1出现职业特征 有害因素引起身体的外表改变,称为职业特征,如皮肤色素沉着、起老茧子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机体对环境因素的代偿性反应。2抗病能力下降 有害因素极可能引起人体内发生暂时性的机能改变或者出现人体抵抗力下降,较一般人群更容易患某些疾病,表现为患病率增高和病情加重。3引发职业病 有害因素的作用如果达到一定程度,持续一定时间,在防护不好的情况下,将造成特定功能和器质性病理改变,引发职业病,并且可能
13、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人的劳动能力。,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一)生产性粉尘的控制措施 1工厂防尘措 工厂防尘有两套措施办法,即以湿式作业为主的防尘措施办法和在干法生产条件下,采取的密闭、通风、除尘措施办法。,(1)湿式作业 湿式作业防尘的特点是:防尘效果可靠,易于管理,已为厂矿广泛应用,如石粉厂的水磨石英、陶瓷厂、玻璃厂的原料水辗、湿法拌料,机械制造工业中的水力清砂、水爆清砂等。(2)密闭、通风、除尘系统 干法生产(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尘飞扬,可采取密闭、通风、除尘的办法,但首先必须对生产过程进行改革,理顺生产流程,实现机械化生产的条件下,才使密闭、通风、除尘的措施有了基础,在手工生产
14、、流程紊乱的情况下,密闭、通风、除尘设备是无法奏效的。密闭、通风、除尘系统是由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几个部分。,2矿山防尘措施 矿山防尘不同于工厂防尘,露天矿与井下开采作业也不相同。(1)井下防尘 井下的防尘措施是由井下采矿生产过程及生产环境的特点所决定的。我国已累积了丰富的井下防尘经验,即以湿式作业、加强通风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防尘措施:湿式凿岩是关键性措施,严格禁止无防护设备的干式凿岩。放炮后喷雾降尘,放炮后立即向掌子面喷雾l0分钟。,运矿过程湿式作业,装矿前向矿(岩)石洒水,卸矿点安设喷雾装置;加强通风,24小时连续作业的矿井,全面通风的主风扇连续运转,并保证作业面有足够的通风
15、量,独头作业面和全面通风达不到的作业面,应安设局部通风设备。此外还有一些辅助性防尘措施,人风巷道、回风巷道设水幕、以净化风源和被粉尘污染的空气;冲洗巷道壁、通风筒保持清洁,防止二次扬尘。在采取防尘技术措施的同时,井下接尘工人必须配用防尘口罩。,(2)露天矿防尘 露天矿的防尘主要有以下措施:控制主要发尘源钻孔作业是露天矿主要尘源,可采取湿式钻孔或干式捕尘的办法。部分矿区的碎矿作业可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达到10003000mgm3;可以采取密闭、通风、除尘的方法减少或杜绝作业工人接触粉尘的机会。司机室(钻机、电铲、汽车均有司机室)防尘由于受钻孔和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的影响,司机室内的粉尘浓度也很高
16、,因此应加强司机室的防护。,运输过程中的防尘电铲装车前,向矿(岩)石洒水,卸矿处设喷雾装置。运输路面,经常洒水,维护路面保持平整,减少发尘,乳胶化沥青维护路面等。防尘措施的目标是使粉尘浓度降至卫生标准以下。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中给出了47种生产性粉尘的卫生标准。,(二)工业毒物控制措施 1、生产工艺改革 生产过程的密闭化、自动化是解决毒物危害的根本途径,用无毒、低毒物质代替剧毒物质是从根本上解决毒物危害的首选办法。但不是所有毒物都能找到无毒、低毒的代替物。因此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毒物的卫生工程技术措施就很重要了。2密闭、通风净化系统 系统由密闭罩、通风管、净化装置和通
17、风机构成。整个系统必须注意安全、防火、防爆问题;正确的选择气体的净化和回收利用,防止二次污染,防止环境污染。,3局部排气罩 就地密闭,就地排出,就地净化,是通风防毒工程的一个重要的技术准则。排气罩就是实施毒源控制,防止毒物扩散的具体技术装置。(1)密闭罩 在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毒源密闭起来,然后通过通风管将含毒空气吸出,送往净化装置,若通风量不足,密闭罩内保持不了负压状态,则毒物可能溢出罩外,起不到控制作用。(2)开口罩 在生产工艺操作不可能采取密闭罩排气时,可按生产设备和操作的特点,设计开口式的排气罩,开口罩按结构形式,分为上口吸罩、侧吸罩和下吸罩。开口罩的排气量是由毒物的种类、毒
18、源扩散状态和开口罩吸人速度场的特性所决定的。,(3)伞形罩 伞形罩是一种典型的上吸罩,罩口是否有吸人效果,可用发烟剂来检查,检查时,注意观察烟气被吸人罩口的范围,判断是否将排出物吸入罩口。(4)通风橱 通风橱是密闭与侧吸罩相结合的一种特殊排气罩。可以将产生有害物的操作和设备完全放在通风橱内,通风橱排风量的设计,关键在于保证操作小门具备必要的吸入风速。一般对无毒有害物吸入风速可在0.250.37s,有毒,有危险的有害物或极毒、少量放射性有害物必须在0.50.6ms以上。,4排出气体的净化 工业排气的无害化排放,是通风防毒工程必须遵守的重要准则,根据输送介质特性和生产工艺的不同,有害气体的净化方法
19、也有所不同,大致分为洗涤法、吸附法、袋滤法、静电法、燃烧法和高空排放法。确定净化方案的原则是:设计前,必须确定有害物质的成分、含量、毒性等理化指标。确定有害物质的净化目标和综合利用方向,应符合卫生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净化设备的工艺特性,必须与有害介质的特性相一致。落实防火、防爆的特殊要求。,5个体防护 接触毒物作业工人的个体防护有特殊意义,毒物侵入人体的门户,除呼吸道外,经口、经皮肤都可侵入。因此凡是接触毒物的作业都应规定有针对性的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制度,必要时应列入操作规程,比如不准在作业场所吸烟、吃东西、班后洗澡、不准将工作服带回家中等。,属于作业场所的保护用品有防护服装、防尘口罩和
20、防毒面具。(1)防护服装 包括防护服、鞋、帽、眼镜、手套等。为防止毒物经皮肤侵入人体或损伤人体,对防护服装的选择、设计应有利于防毒、轻便、耐用,不影响体温调节。有专用柜存放,禁止穿防护服去食堂、浴室、宿舍等。经常清洗、保持健康,必要时进行化学处理。,(2)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 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属呼吸防护器,种类很多,防护原理可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大类。过滤式。将空气中的有害物质过滤净化,达到防护目的。在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很高的情况下,佩戴此类防护器。这类防护器又分为机械过滤式和化学过滤式两种。隔离式。佩戴者呼吸所需的空气(氧气),不直接从现场空气中吸取,而是从另外的供气系统供给。按
21、照供气的方式可分为自给式与输入式两种。,(三)物理因素控制措施 1噪声、振动的控制措施(1)控制原则 消除或降低噪声、振动源主要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或机械过程中,尽力采取消声减振措施,使噪声、振动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水平。消除减少噪声、振动的传播主要是从建筑工程设施方面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振动的传播。加强个人防护使人体少受或不受噪声、振动的影响。,(2)控制措施 降低声源本身的噪声。这是降低噪声的根本办法。如将金属的铆接改焊接、锤击成型改为液压成型,用喷气织机代替有梭织机等。为了防止地板和墙壁的振动,机器设备不可直接安装在地板上,而应装在隔绝振动的特殊基座上,并利用空气层、橡皮、软木、砂石等与
22、房屋地基隔开。用声学处理方法减低噪声。吸声、隔声、隔振、阻尼等。合理的控制车间温度,消除寒冷的不良影响。在使用风动工具时应有支架以减轻体力劳动。对吊车司机、拖拉机、汽车司机、女售票员等,应有良好的弹簧坐垫,以减少振动对机体的影响。加强个人防。常用的有耳塞、耳罩、防声帽等。,(3)噪声振动的卫生防护标准 噪声的卫生标准。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相应放宽。局部振动卫生标准。使用振动工具或工件的作业,工具手柄或工件的4小时等能量频
23、率计权振动加速度不得超过5ms2。,2电离辐射的防护 控制辐射源的质和量是治本方法。(1)外照射防护 使用封闭型电离辐射或射线装置进行工作,射线由外部对人体照射,称为外照射。常用封闭源有钴(60Co)、铯(137Cs)、镭(226Ra)等。外照射防护的基本方法有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和屏蔽防护三种,通称“外防护三原则”。,时间防护。因外照射的总剂量和受照时间成正比,在不影响工作的原则下,应尽量缩短受照时间。距离防护。点状放射源在周围空问所产生照射量与距离的平方比成反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远离放射源。屏蔽防。在实际工作中,单靠时问和距离防护往往达不到防护目的,根据射线通过物质后可以被吸收和减弱
24、的原理,在放射源和工作人员之问设置屏蔽,以减少受照剂量。,根据射线种类不同,可选择不同性质的材料作屏蔽物。例如,防护x射线、7射线可用铅、铁、水泥(混凝土)、砖和石头等;防护13射线可用铝、玻璃、有机玻璃;防护中子用石蜡和水等。,(2)内照射防护 使用开放型电离辐射源的工作,放射性核素常常以液体、气体、粉末或气溶胶状态进入周围环境,污染空气、设备、工作服或工作人员体表,除了对工作人员造成外照射,主要还能经过人的呼吸道、消化道、皮肤或伤口等进人体内,造成内照射。基本防护方法有围封隔离、除污保洁和个人防护等综合性防护措施,通称“内照射防护三要素”。围封隔离。对于开放源及其工作场所必须采取层层封锁隔
25、离的原则,把开放源控制在有限空间内,防止它向环境扩散。,除污保洁。操作开放型放射源,完全不污染工作环境几乎是不可能的。重要的是工作场所除去污染,操作时控制污染,随时监测污染水平。为此,对室内装修提出特殊要求。例如,墙壁地面应光滑,地面、台面应铺上易除污染的材料,如橡皮板、塑料板等,墙面刷油漆。个人防护。使用开放型放射性核素应注意个人防护;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工作鞋和工作服等)。,(3)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包括以下几类基本标准限值。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不得超过值)。公众个人剂量限值,年剂量当量:全身5mSv(o5rem),任何组织器官501:nSv(5rem)。放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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