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太 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8月) .ppt
《红 太 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8月) .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红 太 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8月) .ppt(1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2 年 8 月修订),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明确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大会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监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
2、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保证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第六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第二章,股东大会的职权,第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3、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第 1 页 共 17 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三)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决定独立董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变更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本章程;,(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
4、议;(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十五)审议达到下述标准之一的公司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1)对外投资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2)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3)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5、元人民币;(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上述第(十四)项下的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包括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第 2 页 共 17 页,第九条,第十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第八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法律、行政法规、适用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必须由股东大会对该等事项进行审议,以保障公司股东对该等事项的决策权。为确保和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稳健和效率,股东大会可以
7、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许可的范围内对公司投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必要的授权。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有关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贷款审批、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如下:(一)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1)对外投资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50%(不含50%);(2)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50%(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3)对外投
8、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50%(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第 3 页 共 17 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30%50%(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进行审核、批准。(二)收购、出售资产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30%(不含30%)的事项。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进行审
9、核、批准。(三)贷款审批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四)资产抵押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40%。(五)对外担保事项本规则第八条规定之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六)委托理财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七)关联交易(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人民币)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的;(2)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的;(3)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不超过5%。,第十一条,本
10、规则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可视实际情,况需要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进行授权。,第三章,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十二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第 4 页 共 17 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六人)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
11、开时;(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具体会议地点由,召集人以公告的方式通知。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且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一)证券发行;(二)重大资产重组;(三)股权激励;(四)股份回购;(五)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12、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六)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七)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九)拟以超过募集资金金额 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十)投资总额占净资产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依公司章程应当进行网络投票的证券投资;第 5 页 共 17 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十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十二)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十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本
13、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或其他法定主体依法召集。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14、;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第十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九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5、,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第 6 页 共 17 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
16、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二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二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第二十二条承担。,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
17、司,第四章,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所提出的,具体议案,包括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和临时提案。,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第二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第二十六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
18、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第 7 页 共 17 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做出决议。,第二十七条,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在审议通知中列明提案内容时,对于提案内容不得进行变更(对原文文字、用语错误的修改不包括在内);任何变更都应视为另一个新的提案,不
19、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第二十八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计算上述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第二十九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20、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第三十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第 8 页 共 17 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21、、兼职等个人情况;(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第三十一条,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第三十二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公司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不得变更原通知规定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第五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登记,第三十三条,公司依据中国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8月 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367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