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2022年修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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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2022年修改)的通知(穗府规(202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2022年修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广州市税务局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7日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2022年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粤财规(2017)4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粤财规(20
2、22)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和土地分级范围明确如下:一、土地等级分档及税额标准。土地等级一般用地工业用地二三四五-二一:四五税额标准151296386532(元/平方米)二、各等级土地具体范围。(一)一级土地。天河体育中心商务区(西至体育西路、东至体育东路、北至天河北路、南至天河南一路)、珠江新城中央商务区(西至广州大道、东至华南快速干线、北至黄埔大道、南至临江大道)、北京路(中山路口至大南路口之间路段)、上九路、下九路。(二)二级土地。越秀区:华乐街、东山街、梅花村街、农林街、黄花岗街、建设街、大东街、大塘街、珠光街、白云街、登峰街、六榕街、人民
3、街、流花街、光塔街、北京街(划定为一级土地的除外)、洪桥街。荔湾区:金花街、西村街、南源街、逢源街、多宝街、龙津街、昌华街、岭南街(划定为一级土地的除外)、华林街(划定为一级土地的除外)、沙面街、站前街、彩虹街。海珠区:素社街、南华西街、凤阳街、滨江街、南石头街、昌岗街、龙凤街、海幢街、沙园街、瑞宝街、江海街、南洲街、琶洲街、赤岗街、新港街、江南中街。天河区:天河南街(划定为一级土地的除外)、沙河街、林和街(划定为一级土地的除外)、石牌街、冼村街(划定为一级土地的除外)、猎德街(划定为一级土地的除外)、沙东街、员村街、天园街。(三)三级土地。越秀区:矿泉街。荔湾区:桥中街、花地街、茶洛街、东激
4、街、中南街、海龙街、冲口街、东沙街、石围塘街、白鹤洞街。海珠区:华洲街。天河区:五山街、兴华街、元岗街、长兴街、车陂街、棠下街。白云区:三元里街、景泰街、棠景街、新市街、黄石街、云城街。黄埔区:黄埔街(大吉沙岛除外)、大沙街。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禺山大道至东涌路之间路段)、繁华路(大北路至光明北路之间路段)、桥东路(环城东路至大东路之间路段)、西丽路(禺山大道至西城路之间路段)、洛浦街吉祥道(如意二马路至如意中路之间路段)。花都区:站前路和福宁路以东、宝华路以南、花城路以西、新华路以北的范围。(四)四级土地。海珠区:官洲街。天河区:龙洞街、凤凰街、黄村街、前进街、新塘街、珠吉街。白云区: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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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城镇 土地 使用 适用 税额 调整 方案 2022 修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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