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ppt
《中恒电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恒电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ppt(2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一一年六月,第 0 页 共 26 页,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声 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1、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2、在本次计划(草案)提出
2、前 30 天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没有发生任何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的动议和实施,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第二条的规定。,3、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4、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未参加除本计划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3、备忘录 1 号第七条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在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第一条的规定。,5、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且激励对象不存在上,第 1 页 共 26 页,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6、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4、票数量不超过 330 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占本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中恒电气股本总额 10,020 万股的3.29%,其中预留部分为 33 万股,占本计划限制性股票股权总量的 10%。预留股份应在本计划首次授予日次日起 12 个月内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到期未授予的额度不再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前,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第十章规定的调整程序对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且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7、本计划的有效期为 48 个月,自标
5、的股票的授予日起计算。公司将采取一次性向激励对象授予全部标的股票的方式实施本计划。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为禁售期,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第三条的规定。禁售期后 36 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分别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24 个月后及 36 个月后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30%、40%。,8、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票时,公司业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011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750 万元;且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公司普通
6、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5%。,预留股份在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后 12 个月内授予,业绩条件:2012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且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公司普通,第 2 页 共 26 页,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9、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别在满足公司如下业绩条件时分三,次解锁:,(1)第一次解锁条件:以 2010 年度为基准年,201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且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
7、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2)第二次解锁条件:以 2010 年度为基准年,2013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且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5%;,(3)第三次解锁条件:以 2010 年度为基准年,2014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且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相同。其中净利润与净资产数据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两者较低的为准。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行为,则新增
8、加的净资产及对应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净利润净增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10、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第三次股票解锁前期间,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号第三条的规定。,11、本计划中未设置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况下激励对象可以提前解锁的条款,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第四条的规定。,12、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本计划(草案)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16.66 元/股)的 50%,即 8.33 元/股。实际授予前,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第
9、十章规定的调整程序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第 3 页 共 26 页,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备忘录 1 号第三条的规定。,13、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14、公司披露本计划(草案)至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0 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15、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符合股
10、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第八条的规定。,16、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持股 5%以上股东的配偶或直系亲属。,17、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第 4 页 共 26 页,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目,录,释 义.6第一章 总 则.7第二章 激励对象.8第三章 标的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9第四章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10第五章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和实施程序.12第六章 标的股票授予的条件和程序.15第七章 标的股票解锁的条件和程序.16第八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
11、的权利和义务.19第九章 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21第十章 本计划的调整和程序.22第十一章 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25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25附 则.26第 5 页 共 26 页,指,指,指,指,指,指,指,指,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释 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做如下含义:,中恒电气/公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计划本次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标的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解锁解锁期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法,指指指指指指指指指指,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12、实施本计划的行为本计划规定的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资格的人员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中恒电气 A股股票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认购公司股票的价格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完毕的时间本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成就后予以公告,该公告日即为授予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认购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的期间在禁售期满后,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申请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禁售并上市流通激励对象可申请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禁售的期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
13、公司股东大会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6 页 共 26 页,指,指,指,指,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实施考核办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元,指,人民币元第一章 总,则,1.1 本次股权激励的目的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14、(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并使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1.2 股东大会负责审核批准实施本计划及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董事会下属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董事会决议精神,负责本计划的制订、解释及实施工作,报股东大会审批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1.3 公司监事会是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15、的利益发表独立意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1.4 公司建立本计划的实施考核办法,以该办法规定的绩效考核指标为本计划实施的条件。第 7 页 共 26 页,、,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1.5 本计划以公司股票为标的,采取授予激励对象规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的,方式实施。,1.6 公司不会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1.7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施本计划的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1.8 公司实施本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16、定和本计划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任何人不得利用本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1.10 公司实施本计划所涉财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第二章 激励对象,2.1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2.2 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不在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上述人员需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全职工作、已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
17、署劳动合同并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领取薪酬,且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第 8 页 共 26 页,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持股 5%以上股东的配偶或直系亲属。2.3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4)激励对象在本计划实施前一年度的绩效考核中不合格。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规定不得参与激励
18、计划的情形,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方式回购已经授予该激励对象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其参与本计划。2.4 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和获授标的股票的数量需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由监事会核实并将其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2.5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计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57 人,约占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中恒电气员工总数 479 人的11.90%,对象的人员及标的股票分配情况详见本计划第四章的规定。2.6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只接受本公司激励,接受本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未成为其他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并且在本计划实施完毕前不再接受其他公司的股权激励
19、。,第三章,标的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3.1 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中恒电气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330 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第 9 页 共 26 页,1,2,1,2,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为准),占本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中恒电气股本总额 10,020 万股的3.29%,其中预留部分为 33 万股,占本计划限制性股票股权总量的 10%。预留股份应在本计划首次授予日次日起 12 个月内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到期未授予的额度不再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前,公司将按照
20、本计划第十章规定的调整程序对授予数量进行调整。3.3 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第四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一、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序号,类别高级管理人员,姓名陈志云,职务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获授股票数量(股)12 万,获授股票占标的股票总数的比例(%)3.64%,获授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0.1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6 人)以上合计预留部分总计,285
21、 万297 万33 万330 万,86.36%90.00%10.00%100.00%,2.84%2.96%0.33%3.29%,二、核心(骨干)技术(业务)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蒋东飞程兴旺徐增新,第 10 页 共 26 页,职 务财务部经理采购部经理供应链总监,4,6,8,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胥飞飞,骨干开发工程师,57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孙涛余学芳陈涛王嘉昶梁迢张继兰正宇占利峰虞亚凤韦康邵宇峰任苗张玉峰赵辉刘宏森蒋群伟沈伟东吴红根王造林杨健楼玉刚黄元训
22、靳松妹范燕春翟密利赖赛男任国成姜林玲裘愉康顾泳何建龙于峰,骨干开发工程师骨干开发工程师骨干开发工程师骨干开发工程师骨干开发工程师骨干开发工程师骨干设计工程师骨干设计工程师核心财务人员核心产品工程师核心产品工程师核心产品工程师核心产品工程师核心产品工程师核心产品工程师核心技术服务工程师核心技术服务工程师核心技术服务工程师核心技术服务工程师核心技术服务工程师核心技术支持工程师核心技术支持工程师核心技术支持工程师核心设计工程师核心设计工程师核心销售工程师核心销售工程师核心销售工程师核心销售工程师核心销售工程师核心销售工程师核心销售工程师第 11 页 共 26 页,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彭智明田军沈启专张建尧张艳萍鲁波孙丹孙振桥夏兴红王卫东唐友进徐利敏裘旦徐福平郭卫农许胜飞黄鸿喜宋钰锟毛剑华杨支东,核心销售工程师核心销售工程师核心销售工程师核心销售工程师核心质量管理工程师人力资源部经理通信市场部经理销售区域经理销售区域经理销售区域经理销售区域经理销售区域经理销售区域经理销售区域经理研发部经理研发部项目经理研发部项目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制造部经理综合办公室经理,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由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实际认购数量确定。公司预留股份 33 万股,主要是因为
24、公司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和涉足领域的增加,需要更多专业性人才的支撑,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引入专业技术的学科带头人和复合型的管理人才,公司拟将这些关键的特殊技术和复合型人才纳入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第五章,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和实施程序,5.1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 48 个月,自标的股票的授予日起计算。5.2 本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和第 12 页 共 26 页,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后 30 日内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成就的公告日即为授予日),并完成权益授权、登记、公告等相关
25、程序。授予日应当为交易日,但不得为下列期间:(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3)公司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4)公司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本计划公告之前 30 日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未提出或实施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0 日内,公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恒电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电气 限制性 股票 激励 计划 草案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3528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