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018宁波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ppt
《601018宁波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601018宁波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ppt(1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1 年 11 月修订),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仅适用于本公司在A股股票市场的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在H股股票市场的关连交易行为必须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2、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关联交易管理的归口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关联人的分析确认、关联交易合规审查及重大关联交易决策的组织,以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应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并按季度报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当为关联交易的判断提供意见。董事会办公室对汇总上报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按照本
3、制度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并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披露。,第三章,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第五条第六条,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1,第八条,第九条,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由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4、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公司与本条第(二)项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形成关联关系,但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第七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第六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本条第(
5、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五)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一)根据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做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具有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二)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
6、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2,第十条,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并由公司报交易所备案。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列示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交易:(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债务重组;(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十一)购买原材料、燃
7、料、动力;(十二)销售产品、商品;(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十五)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十六)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十七)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第四章,关联人的报备,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将其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及时告知公司。,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及时收集公司关联人名单,报告公司董事,
8、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董事会和3,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监事会报告。,第十三条联关系信息。第十四条,公司应及时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填报或更新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公司关联自然人申报的信息包括:,(一)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二)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等。公司关联法人申报的信息包括:(一)法人名称、法人组织机构代码;(二)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等。,第五章,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第十五条 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职能部门提出议案,议案应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定价依据和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程度做出详细说明。第十六条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一)公司拟
9、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5%)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第三十六条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二)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总额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含0.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三)公
10、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项标的金额低于30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者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长审批,但该审议事项与董事长存在关联关系时,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四)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公司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有关4,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但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关联方与公司提供或接受劳务、购买或销售商品产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来确定。,第
11、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应当以公司的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的,应当以公司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所涉及的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因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公司拟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所对应的公司的最近一期末全部净资产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披露的计算标准,并按交易类别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的发生额达到第十六
12、条和第二十八条的标准的,分别适用以上各条的规定。已经按照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第十八条 公司进行以下关联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计算交易金额,分别适用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一)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二)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以及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按照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相关负
13、责部门关于须由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除非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另有规定,否则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要事先获得过半数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5,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第二十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表决的,知悉情况的
14、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董事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一)为交易对方;(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
15、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六)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者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与,讨论。董事会对有关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与程序发出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出席会议的监事均须对有关关联交易发表公允性意见。,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应对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事
16、项进行审议并表,决。在进行表决时,董事会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不应计入有效表决总数。6,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一)为交易对方;(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六)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第二十三条
17、,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第六章,关联交易的定价,第二十四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协议中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第二十五条,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601018 宁波 关联 交易 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348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