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ppt(5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一、加强对会计报表的关注二、2012年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一、加强对会计报表的关注,(一)会计报表是修饰的产物(二)会计报表能够反映经济活动痕迹(三)推定企业会计报表存在税收风险的假设基础,一、加强对会计报表的关注,(一)会计报表是修饰的产物五道编制过程 经济业务本质到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到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到账目 账目到报表 报表到合并报表(从税务角度仅关心的是纳税主体的业务,所以一般不关心合并报表)事项的处理经过了人为的修饰(主观的判断),完全相信会计报表是不可取的。,一、加强对会计报表的关注,(二)会计报表能够反映经济活动痕迹借贷记帐方法有着特殊的作用
2、即能够为企业的经济运行轨迹留下痕迹,其生命力已经经过了几百年的证实。任何经济事项只要入账,就会留有痕迹。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其入账的经济事实,即便部分企业规避一些规则,如窜用账户,不按规定编制报表等。,一、加强对会计报表的关注,(三)推定企业会计报表存在税收风险的假设基础1、企业都是趋利的 任何经济组织其生存都是趋利的,即收入超过投入,其存在必然有其利润支撑点,无非通过自身即企业本身,或者是关联方。2、企业有天然避税的取向 税收是国家强制参与经济分配,从利益分配的原动力出发,企业可以地点、身份等各方面的选择进行规避,实现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经济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加强对会计报表的关注,
3、3、企业其避税的偏好的不一致 公众公司(即上市公司)公众公司其追寻的的股东价值最大化,其主要的避税偏好,主要还是通过政策规定的差异性来进行;私有化公司 私有化公司追求其利润最大化,其主要的避税偏好除了利用各项政策外,还包括直接偷税,少申报收入,多列支出。国有企业“老总利润,厂长成本”,主要是管理者当局舞弊,一、加强对会计报表的关注,利润表 直观的推理,税收是对发生的经济活动的参与分配,也就是会计报表中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损益表直接联系,通过利润表我们可以分析出企业的经营规模,效益,结合到税收直接的就是流转税与营业收入,所得税和利润的结合,通过与同行业的流转税的税负率比较我们分析出企业的整体税法的
4、遵从度。,一、加强对会计报表的关注,资产负债表 我们要注意到企业的主观税收违法行为,其实质还是体现在少作收入,多列成本。利润表中反映企业当期的经营情况,如果少作收入,在利润表中肯定不会体现,多列成本费用无法针对性的进行判断。会计报表的税收分析关注的重点不在利润表中,而是更主要的在资产负债表,因为借贷记账法不是损益类科目就是资产负债表类科目。,一、加强对会计报表的关注,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一定时期的现金流动情况,与税收无直接对应关系,一般作为辅助报表进行分析。考虑到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考虑到通过资产负债表的科目变化额结合损益表发生额编制的,所以现金流量表上能表现出的项目其他会计报表都能
5、体现。结合现金流量表的间接法可以验证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是否合规。,会计报表涉税分析主要是通过借助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财务报表上的会计数据、结合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比较有关财务比率指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再进一步分析这些财务指标对税收分析的作用。,有时,从现金流量表也能找出线索,就需要将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结合起来。如果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增加,但是从经营活动中收到的实际现金额却比以前低,这说明公司的部分收入还挂在应收账款中,有坏账发生可能,且存在虚增或使用非常手段期末突击销售的可能,这样下期收入就可能减少。,财务报表之间的联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
6、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其他报表未反映的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中发生的现金收支,期初,期间,期末,资产负债表揭示了企业在特定日期资产的分布及资金来源情况,而利润表则覆盖了期初期末整个时期内经营活动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现金流量表对这两个报表进行弥补,详细说明期初期末现金增减变动的原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净利润通过利润分配形成留存收益和应付利润分别进入资产负债表的权益和负债,净利润经过现金性和非现金性相关调整,得出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现金净流量反映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的变化情况,财务报表之间的关系,财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资产负债表(万元)现金流量表(万元)资产负债
7、表(万元),2007年12月31日 2008年度 2008年12月31日,资产现金 500应收帐款 400存货 600固定资产 200资产总计 1900负债应付帐款 500其他负债 100负债总计 600股东权益股本与公积金 800留存收益 500股东权益合计 1300权益合计 1900,营业活动净现金流量 500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200)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 0现金净增加额 300年初现金 500年末现金 800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8年度税后净利润 400减:股利 200期初余额 500期末余额 700,资产现金 800应收帐款 400存货 400固定资产 400其他资产 200资产总
8、计 2200负债应付帐款 400其他负债 100负债总计 500股东权益股本与公积金 1000留存收益 700股东权益合计 1700权益合计 2200,汇算清缴的程序与方法,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收入明细表,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四: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附表七: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居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体系,二、2012年企业所得税政
9、策盘点,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一、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实行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64号)中华人9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
10、数”、“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规定执行。,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已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施行时间2012年1月1日起注意:小小型微
11、利企业减半征收的政策适用于2012-2015年度,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解析:实习生必须在本企业受雇任职;返聘离退休人员必须在本企业任职;劳务派遣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作为工资薪金计提三项经费的基数。,二、关于企业融资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12、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解析:本条款要注意银行收取的顾问费、咨询费等,必须要真实、合法,实践中要有协议、收费标准等来证实。,三、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题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解析:这条规定突破了“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其他企业
13、: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的限额规定。,四、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解析:这条就遵循了财税200929号文的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限额5%。,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
14、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解析:这个条明确了筹建期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及广告宣传费的所得税处理,这个和正常经营期间的有所不同。不过,筹建期是不确认损益的,只能放到筹建结束再处理,但这又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筹建期的费用直接进“管理费用”相矛盾。,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
15、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解析:应扣未扣的支出可以追溯5年,需要专项申报。举例:某企业2009年度未申报的股权转让损失的处理:(1)收集证据(2)中介机构鉴证报告(3)专项申报(以前年度损失必须专项申报)(4)调整09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5)追补抵扣或申请退税,七、关于企业不征税收入管理问题企业取
16、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通知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解析: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尤其在研发项目有财政专项拨款的情况下,建议确认收入比较有利。,相关链接:税法上不征税收入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财税201170号)(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免税收入
17、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网友 WUCZ问:企业研发费用中得到政府拨款资助的部分能否加计扣除?我公司目前开展的研发项目中,部分研发费用得到政府补助(如集成电路研发基金拨款),公司在收到政府拨款的当期作为征税收入处理的,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收到政府拨款(征税处理)对应的研发费用是否能申请加计扣除?烦请省局领导给予明确,谢谢!NO.24 范久红:谢谢您的提问。根据总局企业研究开发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附表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第36项要求,“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用专项拨款”应为加计扣除额的减项,即
18、: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用专项拨款,无论是否作为征税收入还是不征收收入,均不得加计扣除。2012-9-14 16:28:02,八、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解析:实际工作中,发生的真实合理且属于企业本身经营过程中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必要支出,除了税法有特殊规定的,一般都可以扣除。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1年度及以后年度,举例:财企2009
19、242号: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并没有正列举此类费用。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1年度及以后年度,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这个文件主要明确了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的所得税问题,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等待期内按照配比原则,在每期等待期末按公允价值分期确认成本费用,而税法可以扣除的一般都是要求实际支出才能税前扣除,因此股权激励的所得税处理要等到行权的时候才能税前扣除,个人按公允价值与
20、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并入当期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 一、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三、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以前年度尚未处理的上述事项,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处理;已经处理的
21、,不再调整。,解析:1、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的企业一般都有专门的财务、投资专家团队,具备建账核算的能力和优势,且此类交易的痕迹较为明显,比较容易核算清楚,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导向,应实行查账征收。当然,这条规定主要是不允许对企业整体所得事先核定,对于企业出现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情形的,税务机关仍然可以依法对其某项所得实行事后核定。2、股票转让按收入全额核定,而不是差额,主要因为核定征收是对收入核定一个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3、对于偶尔从事股票交易的企业而言,如果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实行按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按其主营业务确定应税所得率,对企业而言税收负担影响不大。实行这样的规定目的是鼓励企
22、业建章建制,实行查账征收。,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解析:1、对政策性搬迁进行了定义并列举范围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2、两类收入应确认为搬迁收入 收入:搬迁补偿收入和资产处置收入 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取得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补偿收入。具体包括:(一)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二)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三)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四)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五)其他补偿收入。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
23、所取得的收入。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3、两类支出可确认为搬迁费用 40号公告规定:搬迁费用支出及由于搬迁所发生的企业资产处置支出,可以作为搬迁费用。搬迁费用支出,是指企业搬迁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费用。资产处置支出,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变卖及处置各类资产的净值、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支出。企业由于搬迁而报废的资产,如无转让价值,其净值作为企业的资产处置支出。,
24、4、搬迁资产税务处理的重大变化 40号公告规定: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原国税函2009118号规定: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
25、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5、搬迁所得处理 40号公告对搬迁所得的税务处理,主要包括搬迁所得的计算、纳税申报、税收待遇等规定。6、征收管理要求 能够按照40号公告进行税务处理的条件有三个:一是符合政策性搬迁范围;二是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三是必须在搬迁开始年度报送资料。以上必须同时满足才能享受40号公告的税收待遇。,7、其他注意事项(省国税所得税处口径)(1)40号公告要求在政府主导下,这里的政府是指县(区)级及以上政府及其部门;(2)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其他资产在停产期间不能计提折旧,待搬迁完毕继续计提折旧;(3)停产期间的资产损失按年申
26、报;(4)规划搬迁年度为搬迁开始年度,如果无法确定,则最迟为取得第一笔搬迁款项的当年;(5)停产期间销售存货(不是新生产的)一般不认为是生产经营,弥补亏损可以向后递延。,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解析:1、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规定,软件和集成检录企业所得税优惠均采用备案管理方式,其核心备案资料就是取得相关部门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认定资格证书。2、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
27、为止。,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参考处理方式: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培训费用 5、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相比财税20081号文,删除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字眼。也就是说,
28、原来这个事项是个需要审批的事项,现在转为备案事项不需要审批。,6、软件企业资格认定问题尽管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尚未公布,我们仍建议企业尽早参照27号文中所列的标准,对企业各项条件进行评估,以确认是否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时,企业应对相关认定管理办法的出台予以关注,尽早开始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确保在最快的时间内获取相关资质认定。与原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比,财税201227号文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以后软件企业资质的获取将需要更多的准备。比如:新政策规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
29、低于6%;原政策规定: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看上去比例有所降低,实际上是标准更科学了。因为27号文第十三条规定:本通知所称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执行。而116号文的研发费用口径与国科发火2008172号、财企2007194号文中研发费的口径相比,较窄。,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1.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对签
30、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执行。,金保证担等特殊行业准备金的5个政策1、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2、关
31、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45号)3、关于保险公司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3号)4、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1号)5、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以上所有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执行,解析:第一、延续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并划清了与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范围 1、可以税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企业部局限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还包括金融租赁公司等从事
32、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问题:金融机构是否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适用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吗?【发布日期】:2012年09月24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问:小额贷款公司适用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吗?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文件中有关“逾期贷款利息以实际收到利息确认收入。逾期90天仍未收回,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额”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否适用?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资金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第23号)
33、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三个文件均适用于金融企业,而小额贷款公司没有金融许可证,虽然从事贷款业务,但国家有关部门未按金融企业对其进行管理,因此,在没有新政策规定之前,不得执行上述三个文件。即小额贷款公司不得按财税20125号文件和财税2011104号文件的规定,在税前扣除贷款损失准备金。也不得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第23号公告的规定,将逾期90天的利息收入冲抵当期利息收入应纳税所得额。,2、明确界定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对金融企业各项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
34、除。3、规定实际发生贷款损失的税务处理方法。对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划清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与涉农和中小企业准备金的计提范围,不得重复计提。,第二、保险公司准备金变化要点 1、明确了扣除口径-45号文第三条明确按财政部门口径。2、去掉了理赔费准备金的描述,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及企业所得税发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未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准备金都不能税前扣除,因此,计提的理赔费用准备金不可在税前扣除。3、仍未明确2009年新旧准则转换时追溯调整的准备金的税收问题。,第三、证券、期
35、货行业准备金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继续执行 财税201211号延续财税200933号文对证券行业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及期货行业的期货交易所风险基金、期货结算风险基金、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准备金计提比例规定,执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第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支出税前扣除有变化:原财税200962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新财税201225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关于会计上计提税法允许列支的费用,(一)、金融行业的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不含小贷公司)(二)、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如:由矿山企业分年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等。(三)房地产企业1、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3、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347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