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月)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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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SHIRONGZHAOYE CO.,LTD,董事会议事规则,(2013 年 2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10,14,23,23,2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录,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董 事 1第三章 独立董事 6第四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五章 董事长 第六章 董事会秘书 15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18第八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程序 19第九章 董事会决议公告程序 第十章 董事会会议文档管理 第十一章 董事会其他工作程序 23第十二章 董事会基金 第十三章 附 则 2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第一章 总,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的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章 董,事,第二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述的任职资格。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3、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因其他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国家公务员;(七)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八)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九)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十)因涉嫌犯罪被
4、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1,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等机构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聘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相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5、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在每届任期过程中增、补选的董事,其董事任期为当届董事会的剩余任期,即从股东大会通过其董事提名之日起计算,至当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改选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第五条 董事选聘程序如下:(一)发布董事选举提示性公告,详细披露选举董事人数、提名人资格、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初步审查程序等要求;(二)公开征集董事候选人,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及/
6、或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候选人资格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四)董事会公告董事候选人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股东大会对董事候选人提案进行表决;(六)获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董事就任。提名董事候选人应符合下列原则:(一)所提名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要求,确保能够在董事会上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使董事会能够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二)提名候选人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三)该候选人当选,应能使董事会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第六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2,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7、事会议事规则,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董事候选人应在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上进行发言,介绍自身情况、工作履历和上任后的工作计划,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已经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第七条 董事应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第八条 董事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委托处理公司业务。第九条 董事承担下列义务:(一)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对公司负有下
8、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规则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
9、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规则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规则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3,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10、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董事应遵守如下工作纪律:1、按会议通知的时间参加各种公司会议,并按规定行使表决权;2、董事之间应建立符合公司利益的团队关系。如董事之间产生隔阂,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反映,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召开董事办公会议,开诚布公,坦诚交流,互相沟通,消除分歧,而不得激化矛盾;3、董事议事只能通过董事会议的形式进行,董事对外言论应遵从董事会决议,并保持一致,符合公司信息披露原则;不得对外私自发表对董事会决议的不同意见;4、董事只能在其任职公司、企业报销其因履行所任职公司、企业职务发生的各种费用;5、董事在离开住所前往外地出差时,须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在出差期间保持通讯工
11、具(手机)的开通,保证董事会能随时与之联系;6、董事应遵守公司的其它工作纪律。(四)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行为不代表公司。(五)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上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
12、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在就本条所规定的事项进行表决时,该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但可以向董事会提供有关上述事项的必要解释。第十条 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易、安排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内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有关董事视为做了本章前条所规定的披露。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一)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二)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
13、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总次数的二分之一。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第十二条 董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二)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
14、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第十三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内,承担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董事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应当及时将离任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公司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将聘任理由、上述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5,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公司方可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四条 董事承担以下责任:(一)
15、对公司资产流失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对董事会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三)董事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四)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若董事会的决议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害,参与决议的董事负相应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责任。第十五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第十六条 董事履行职务的情况,由监事会进行监督,并以此为依据向股东大会提出对董事进行奖惩的建议。第十七条 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董事因违
16、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第十八条 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考核的标准,并对董事进行考核。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三章 独立董事第十九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在被提名前,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6,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
17、)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一条 除了上条所述基本条件,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
18、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一)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出具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
19、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二)对外担保事项应由独立董事出具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讨论;(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由独立董事出具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四)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五)提议召开董事会;(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七)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除第(二)项之外,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独立董事行使第(二)项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第二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
20、表独立意见:(一)提名、任免董事;(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四)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六)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七)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八)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
21、障碍。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第二十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董事长、总裁在任职期间离职,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长、总裁离职原因进行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离任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应当督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持
22、续督导义务,发现保荐机构及其8,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第二十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第二十六条 独立董事最多只能在5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第二十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第二十八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23、,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三)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四)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
24、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五)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9,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第二
25、十九条 为保证公司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从如下几个方面为公司独立董事提供如下工作保障:(一)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二)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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