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精简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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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卫生院2016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2016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阻断麻疹病毒传播,有效地控制麻疹疫情,确保2016年消除麻疹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萧卫防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查漏补种,在易感人群中快速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疫情的传播,进一步降低麻疹发病率,如期实现消除麻疹工作目标,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以镇为单位,8月龄-18月龄儿童麻疹疫苗1剂次补种率达到95%:19月龄-15岁儿童麻疹疫苗2剂次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接种范围、时间和对象 (一)范围;全镇范围
2、 (二)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8日 (三)目标人群 对所有8月龄 15岁的儿童中未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全程接种麻疹疫苗者(1997年1月1日2016年3月1日出生),或免疫史不详者,均应进行补种。2016年7-9月份已查漏补种儿童,此次不再补种。 四、接种要求 (一)查漏补种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安全接种。 (二)查漏补种期间,在我镇辖区内,无论长期、临时、访亲居住的儿童,均为核查对象。要特别注意寻找没有纳入常规免疫管理的儿童。 (三)对1.5岁以上的五无麻疹疫苗免疫史者,要合理安排给予两次免疫补种的机会,二针间隔至少一个月以上,并在一年内完成。既往已患过麻疹
3、者(经血清学确诊),可不再接种。 (四)对查漏补种期间发现的未纳入免疫规划管理儿童应按照要求将其纳入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之中,并及时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保证实施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数。 (五)发现既往强化活动应接种而未接种儿童也应作为本次查漏补种对象,及时补种。 五、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一)麻疹接种禁忌症: 1、患有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 2、有过敏史者(特别是对鸡蛋过敏者)。 3、妊娠妇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缓种麻疹疫苗 1、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三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者。 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再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 3、强化免疫期间有发热等症状者,症状消除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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