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贵州省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试...5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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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按照新的贵州省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对全省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制度进行统一要求。一、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一)建立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领导班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成立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领导班子,由主管业务院长、疫情管理、临床科室主任、医务科、院内感染科及检验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制定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有关
2、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设置专门部门并配备2名传染病报告管理员专职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周末及节假日应照常安排人员进行传染病报告工作,并依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给予加班补助。传染病报告管理员工作职责如下:1.建立传染病报告卡收卡登记,每日两次搜集院内各科室临床医生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与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进行核对,发现卡片有漏、缺项或逻辑错误时,请报卡临床医生及时进行更正。2.每日进行传染病报告卡网络录入和查重,发现异常疫情和重卡,及时删除和报告,并做好记录;3.定期对报告传染病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上报院办便于及时通报;4.按月、年备份传染病数据和修改网络直报系统用户密码;5.按月开
3、展院内传染病报告自查,填写自查监测记录,写出自查小结,上报院办,依据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和奖励。(二)建立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与管理制度门诊日志项目设置,应按省卫生厅(黔卫办发2011115号文件)规定,基本内容包括就诊日期,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儿童),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或学校、单位,联系电话,初诊,复诊,发病日期,主要症状、体征,病名(初步诊断),处理,医生签名和备注等16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
4、(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0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规范使用,登记齐全、填写规范,无漏登和缺项,并将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管理纳入奖惩制度。2.建立异常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报告制度、处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对一次或一周内接诊3-5例类似症状的病例或食物中毒或新发传染病等异常信息时,应立即向属地疾控中心进行报告,并做好登记。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依法报告,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院报告传染病病例进行查重。3.建立传染病诊断阳性检验(查)结果反馈机制(1)检验、影像等辅助检查科室的门诊和住院部建立异常化验结果反馈机制,将阳性检测结果返回
5、送检医生或科室,建立阳性结果反馈登记本,记录反馈登记或有医生签字。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开单)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查)结果、检查日期。(2)检验、影像等辅助检查科室检验或医务人员不得根据检验(查)结果进行传染病报告,应由临床医生根据反馈结果结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做出诊断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4. 建立医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处理机制院内明确专门科室或专人负责本院传染病报告数据的常规分析,分析不同时期医院接诊的主要传染病,并将分析结果在院内及时通报。5.建立自查与奖惩制度(1)自查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领导班子,定期开展院内传染病报告自查工作,自
6、查内容包括传染病与突发事件是否报告、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重卡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准确率、完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奖惩与制度落实情况等。发现漏报、迟报等方面问题时,应及时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并将自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须建立自查档案,内容包括自查原始记录、自查组成员签字、整改文档及自查总结或通报。(2)奖惩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管理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对于传染病报告先进工作者单位应给予奖励,对迟报、漏报及不规范报告的应依据制度进行处罚和通报批评。6.建立网络直报设备及信息安全保障制度(1)医院应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科室配置网络直
7、报设备,包括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上网设备、报告专用电话或传真机,操作系统齐全,有正版防病毒软件。(2)配备专人负责妥善保管网络直报用户名和密码。不得使用疫情专用电脑登陆与卫生工作无关网站。(3)纸质传染病报告卡至少应保存3年。(三)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各级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进人员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的专业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更新,及时学习卫生部下发有关传染病诊断、报告、防治管理方面的文件。建立培训档案,包括培训通知、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课件、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及培训总结。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一)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履行传染病报告
8、职责的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主要是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报告人,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二)报告病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甲、乙、丙类;发生暴发、流行而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其他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及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
9、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作为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及管理病种。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2009.4.30.)、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6种)。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
10、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2008.5.2)(11种)。4.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5.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包括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AFP、其它)。6.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7.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
11、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三)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
12、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做好认真记录并积极配合疾控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工作。(四)报告
13、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由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人员负责进行网络直报。暴发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属地疾控机构进行报告。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网络直报。要建立预防保健科,要有2名传染病报告管理员专职负责网络直报工作。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
14、,以及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五)报告时限1.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向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进行报告。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
15、告。2.尚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暂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以最快方式报告属地有网络直报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其代报;同时应对报出的报告卡进行登记,每月至少与代报单位核对1次,并签字确认。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城镇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
16、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对于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现场监测时发现漏报的应该及时或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凡门诊病人均需登记门诊日志,务必做到有处方就一定有门诊登记,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要求在90%以上,医疗机构加大自查力度及频次、对自查到的漏登现象追究责任。2E6H9KcOfRiUmXp!s&v)z0C3F7IaMdPgSkVnYq$t*x-A1D5G8JbNeQiTlWo#r%u(y+B3E6H9LcOfRjUmYp!s&w)z0C4F7JaMdPhSkVnZq$t*x-A2D5G8KbNeQiTlXo#r%v(y+B3E6I9LcOgRjUm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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