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第四稿(1112办公室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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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2009YPJZCG-01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二OO九年十月前 言为规范和推动新形势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药品采购环境,促进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号)和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要求:“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
2、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在总结我市前几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政府主导、以人为本;程序公开、环节透明;统一规范、简捷高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决定全市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各区县(自治县)不再单独组织,以实现从机制上、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实现药品采购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药品质量,降低偏高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推进药品购销环节的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进程,对药品购销全程实行有效监督。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3、根据2009年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有关专家,经过多次论证和反复修改,制定了2009年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通过限价竞价议价谈判使药品偏高价格降至合理价位;通过网上监管药品交易过程,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净化药品流通环境,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5第二章 药品竞价分类规则 14第三章 材料申报及网上报名.24第四章 药品入围规则 31第五章 采购和配送 41第六章 临时紧急采购及重点监控限额采购规则 44第七章 申报材料编制 .45第八章 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50第一章 总 则一、定义(
4、一)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指为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网络系统,主要包括药品采购信息发布系统、药品网上竞价议价系统、药品网上采购系统、政府监管系统等。(二)采购人:是指通过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平台采购药品的全市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三)药品生产企业:指有资格参加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产品报名、报价、竞价、议价等)、自行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向采购人配送药品的生产企业和符合上述要求的获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药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总代理企业。(四)药品经营企业:指具备国家规定的药品配送资质和条件,受药品生产企业委
5、托,向采购人提供药品配送及相关伴随服务的药品经营企业。(五)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指在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为各方提供相关服务的工作机构(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六)报名品种目录:2009年报名品种目录由不限价不竞价药品采购目录和抗微生物药物、循环系统药物、消化系统药物、抗肿瘤类药物及生物制品药物(治疗用)内的全部药品(包括同通用名下归属其他类别剂型的药品)和所有中成药构成。目录不细化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的类别根据新编药物学(第16版,主编,陈新谦等)分类办法划分(未收录的药品参照划分)。(七)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药品集中采
6、购目录)指通过统一组织的限价、竞价、限价入围、议价及不限价不竞价品种直接报价后,最终形成可供采购人选择的药品品种目录。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分为不限价不竞价药品采购目录、限价竞价药品采购目录和重点监控限额采购药品目录。(八)专利药品:指发明专利,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保护期内的或原研制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授予的保护期内的专利药品,包括新化合物、药物组合物、天然物提取物、微生物及其代谢物;不包括外观设计等专利药品。化合物专利是指新化合物的发明专利,在其专利文件中应当有化合物的名称、结构或分子式等关键表征,保护的对象是化合物本身。药物组合物专利是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成分组成的保护专利,在
7、其专利文件中应当有组分或含量等组成特点的关键表征,并在专利名称、摘要、权利要求等内容中明确表述其为组合物专利。天然物提取物专利是指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的保护专利,该物质结构、形态或者其它物理化学参数等应在其专利文件中被确切地表征。微生物及其代谢物专利是指对细菌、放线菌、真菌、病毒、原生动物、藻类等微生物种经过筛选、突变、重组等方法得到并分离的纯培养物和其代谢物质的保护专利。(九)工艺专利药品: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保护期内药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包括工艺流程发明专利和剂型专利。(十)优质优价中成药:指国家发改委或重庆市物价局公布的优质优价中成药。(十一)单独定价药品:
8、指国家发改委或重庆市物价局公布的化学和生物制品类单独定价药品。(十二)政府定价药品:指国家发改委或重庆市物价局负责制定最高零售价的药品。(十三)原研药品:指过了专利保护期(不包括工艺专利药品)和行政保护期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过期专利证书或药品行政保护证书。(十四)欧美认证药品:指获得美国FDA认证或欧盟CGMP认证的药品(仅指药物制剂,不包括原料药),以相关证书为准。(十五)首仿药品:指首家接受国外专利技术转让和首家仿照国外技术专利生产的药品,以最先获得药品生产批件并且申报企业是该药品质量标准的起草单位为认定依据。(十六)差比价:指同种药品因剂型、规格或包装材料的不同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
9、额或比值。依据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和关于贯彻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05号)计算。发改价格20059号文件规定以外的剂型不进行剂型间的差比价,但同药品生产企业、同通用名、相同剂型、不同规格(含量、装量等)药品须符合差比价规则(政府定价中规定不进行差比价的品规除外)。 (十七)同竞价分类品种:按照竞价分类规则划分为同一类的品种。(十八)同竞价组品种:指同竞价分类、同质量层次的品种。(十九)申报代表1.申报代表(药品生产企业):指受药品生产企业法人全权委托代表企业在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全权处理包括材料申报、企业
10、(产品)报名、竞价、议价等相关事务的自然人。2.申报代表(药品经营企业):指受药品经营企业法人(负责人)全权委托代表企业在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全权处理包括材料申报、企业报名等相关事务的自然人。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三)统一规范、简捷高效。三、药品集中采购的工作目标(一)从机制上、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二)保证药品质量,降低偏高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三)推行阳光采购,实现药品采购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四)推进药品购销环节的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进程,对药品购销全程实行有
11、效监督。四、合格企业(一)合格药品生产企业1、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GMP认证证书(以下简称三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以下简称三证)。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报名开始前两年内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生产假药的生产企业,不接受其申报。举报生产假药的生产企业,举报人提供的举证材料须加盖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章。(二)合格药品经营企业1、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及GSP认证证书(以下简称三证)的
12、经营企业。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报名开始前两年内有经营假药记录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的除外),不接受其申报。举报人提供的举证材料须加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章。五、合格药品(一)必须是药品生产企业合法生产的国产药品或获授权代理的进口药品,并符合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二)进口药品外包装、说明书等应符合进口药品的有关管理规定。报名开始前两年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以及发布的取消GMP认证证书、取消生产批件、停止(暂停)生产销售等通知中的药品,不接受其申报。
13、六、药品质量责任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药品质量。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GMP、GSP等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七、集中采购药品入围方式不限价不竞价药品采购目录内药品通过网上初始报价后直接入围;限价竞价药品采购目录内药品参照贵州、广西、云南、陕西、四川、河南、湖北(以下简称“七省”)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制定限价,通过两轮竞价、限价入围和人机对话议价方式产生入围药品。八、采购方式医疗机构通过服务平台药品网上采购系统对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内药品进行采购。九、实施范围从2009年起,全市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
14、控股企业)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药品集中采购。 十、适用范围参与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采购人及其他各方当事人,适用本细则。 十一、采购周期本采购周期暂定为1年,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采购周期延长至下一采购周期。在采购周期内,除未进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急救药品、罕见病种药品以及属于第一质量层次新上市的专利药品、一类新药外,采购人不得采购其它新品种;其中新上市专利药品和一类新药由有临床需要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纳入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品种范围。十二、2009年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响应各方当事人一旦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即表示对
15、2009年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提出的要求和条件的认可及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照细则的要求提交资料。十三、工作流程示意图发布采购公告和目录发放用户名及密码药品生产企业报名药品生产企业在网上维护企业信息及添加、修改产品信息公布分组信息报送资格证明文件文件澄清、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药品确定限价三个及三个以上品种预入围品种两轮报价不足三个的品种接受专家建议价专家投票无替代进入重点监控目录专家投票有替代不接受专家建议价服务中心药品生产企业公示入围品种远程议价接受差比价初始报价接受限价入围品种不接受差比价不接受限价淘汰三省以上有中标:限价入围三省以下中标或无中标价格梳理十四
16、、公告、公示及通知方式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公告、公示及通知通过服务平台()或有关媒体发布。十五、电子认证与信息安全网上操作将采用获得国家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提供的认证服务,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网上操作的安全、可靠和不可抵赖。药品关键信息的传输和存储做加密处理。第二章 药品竞价分类规则一、报名品种目录报名品种目录药品不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内药品。(一)不限价不竞价药品采购目录不限价不竞价药品采购目录中的药品尽量选择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版)范围内属于第四质量层次的药品(进口药品除外),其他质
17、量层次的药品不在目录范围内,并符合以下条件:1、以下条款部分或全部具备 1.1 临床急救药品; 1.2 廉价基础用药; 1.3 治疗罕见和特殊病种且无替代品的药品。2、政府定价的药品市场调节价药品“灭菌注射用水”纳入不限价不竞价药品采购目录,该目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医学、药学、管理专家进行论证后确定。灭菌注射用水的申报企业须到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价格。(二)限价竞价药品目录按新编药物学(第16版,陈新谦等主编)的分类原则,抗微生物药物、循环系统药物、消化系统药物、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品药物(治疗用)和所有类别中成药除纳入不限价不竞价药品采购目录的品种外,其他全部品种涉及的所
18、有剂型和规格纳入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的限价竞价药品目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原料药、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包括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药准字”的品种,例如阿胶、鹿角霜、龟板胶等)不列入以上目录,暂由医院自主采购。二、质量层次划分(一)第一质量层次1、专利药品、保护期内一类新药和行政保护期内的药品。2、1999年以来获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药品。同一专利药品如存在多家企业申报的情况,以首家取得专利证书(批准时间为准)的专利药品归第一质量层次,其他的按第二、三、四质量层次的划分原则划分。保护期内的一类新药同法处理。(二)第二质量层
19、次1、原研药品。2、单独定价药品和优质优价中成药。(三)第三质量层次1、首仿药品。2、欧美认证药品。3、工艺专利药品。(四)第四质量层次1、大企业GMP药品:包括按照2007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综合和商业册中全部独立核算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前500名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和进口药品。2、其他GMP药品。质量层次的划分以国家相关文件和生产企业提交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划分。三、竞价分类规则(一)分类次序按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含量或容量)、质量层次的不同,以此顺序依次分类。(二)按剂型分类1、注射剂1.1 注射剂按粉针、小容量注射液、大容量注射液分类。1.2 肌注、静注为不同竞价分类
20、。既可肌注又可静注的归入静注类。1.3 脂质体注射剂、脂微球注射剂、注射用混悬剂、注射用乳剂为不同竞价分类。脂质体、脂微球以质量标准及生产批件(含说明书)或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为依据。1.4 冻干粉针剂和溶媒结晶粉针剂为同一竞价分类,与普通粉针区分为不同竞价分类。国家发改委定价认定的剂型以质量标准及生产批件(含说明书)为依据,其他材料不能作为判断依据。1.5 眼内注射溶液为单独竞价组。2、其他剂型,见下表。剂 型 分 类分类说明说 明片剂1.普通片:含素片、异型片、薄膜衣片、糖衣片、可溶片、双层片(常释型)、浸膏片2.肠溶片:含肠溶薄膜衣片3.分散片4.缓释片:含双释放片、肠溶缓释片5.控释
21、片6.泡腾片:指口服泡腾片7.咀嚼片8.口内片:含口腔含片、口腔黏附片、口腔贴片、口颊片、舌下片、润喉片9.口腔崩解片阴道片(胶囊)1.阴道泡腾片,含阴道泡腾胶囊2.阴道片、阴道胶囊(含阴道软胶囊)胶囊剂1、硬胶囊指胃溶型胶囊2、软胶囊:含胃溶型胶丸3、肠溶胶囊4、肠溶软胶囊,含肠溶丸、肠溶胶丸5、肠溶微丸胶囊6、缓释胶囊:含肠溶缓释胶囊、双释放(肠溶)胶囊、肠溶微丸胶囊(缓释型)、肠溶缓释丸胶囊等7、控释胶囊颗粒剂1.肠溶颗粒含糖(指蔗糖)与不含糖的根据药品质量标准或生产批件(含说明书)区分为不同竞价分类。不能证明不含蔗糖的归为同一竞价分类。2.控释颗粒3.缓释颗粒4.颗粒剂,含细粒剂、混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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