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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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总医院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恶性肿瘤是一组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疾病,有100多种肿瘤组成。近年来,恶性肿瘤的总体发病情况在世界各国呈上升趋势。在我国,恶性肿瘤死亡占我国城市居民死亡的第一位,农村居民死亡的第二位。我省恶性肿瘤成为仅次于循环系统疾病的居民第二大死因。肿瘤不仅严重影响劳动力人口健康,而且也成为医疗费用上涨的重要因素,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成为当地农民因病致贫和返贫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新发肿瘤病例登记报告的监测工作,对于掌握我县肿瘤发病的动态趋势,为政府制定肿瘤防治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的(一)建立来本院就诊患者恶性肿瘤病例监测系统;(二)了解肿瘤新发病
2、例的流行趋势和分布特征;(三)评价和考核肿瘤防治效果;(四)为肿瘤病因和防治研究提供基础资料和线索。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一)、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所有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二)登记报告病种 县户籍人口中发生的全部恶性肿瘤、脑及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三)登记报告内容1、新发病例资料登记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常住地址、户籍地址、联系电话、肿瘤部位(亚部位)、诊断日期、诊断单位、诊断依据、组织(细胞)学类型、诊断时分期等,具体参见县恶性肿瘤病例报告卡。2、死亡病例资料登记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常住地址、户籍地址、联系电话、肿瘤名称、诊断日期、诊断
3、单位、诊断依据、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其他死亡原因、死亡地点等,具体参见县恶性肿瘤病例报告卡。(四)填报要求 1、凡具有本县户籍,在我院门诊、病房或通过健康体检、疾病普查等方式发现的,经临床或病理、CT/MRI、B 超/彩超等检查确诊的当年新发病例,均应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2、对肿瘤复发和转移病例,若原发漏报,应予以补报,并需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 3、若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两次原发癌,须分别进行填报 4、因肿瘤死亡的病例。 5、每个肿瘤病例来我院就诊时,不论已由外单位确诊或在诊治期间由本单位作出确诊,均需填报。6、对在我院首次确诊的肿瘤病例,有门诊或住院医生填写报告卡,并在其门诊或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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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 肿瘤 随访 登记 工作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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