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509630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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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讲人:房香荣西南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部分 行政法第一章 行政法绪论第二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第三章 行政行为第四章 抽象行政行为第五章 具体行政行为第六章 行政合同第七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第八章 行政处罚第九章 行政赔偿第十章 行政复议第十一章 行政程序,第二部分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概述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法原则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管辖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十八章 行政诉讼程序第十九章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第二十章 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与决定,第一章 行政法绪论,行政法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而形成的
2、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本章着重介绍了行政法的涵义、特征、渊源、地位分类、原则等行政法的基本知识,以通过对他们的了解,概括地认识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原理,为全面掌握行政法打下基础。,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与行政权(一)行政1、行政的基本涵义行政是行政主体的活动。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2行政的特征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行政具有执行性。行政具有法律性。行政具有强制性。,(二)行政权1、行政权的涵义对于行政权的内涵的理解,必须通过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来把握:行政权与政权。行政权与行政职权2、行政权的特性(1)执行性。(2
3、)法律性。(3)优益性。行政优益权其内容主要包括: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协助权。推定有效权。,行政优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从国家那里所享受到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为了保证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提高效率,维护行政秩序,国家必须向行政主体提供物质条件,如财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强制性。不可处分性。二、行政法(一)行政法的涵义(二)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内容上的特征和形式上的特征。、内容上的特征()内容的广泛性,()内容的相对易变性。、形式上的特征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典。行政法的这种特征有两大弊端,哪两大弊端呢?其一、容易使人们产生误解,认为我国没有行政法,因为人们
4、判断法律部门是否存在的标准往往是以法典为标准。,其二、容易造成混乱,在立法上带来名称、用语、内容的不一致或矛盾;在司法和执行上带来依据不统一和行为前后不统一;在理论上带来体系庞杂和不完整。因此,行政法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其复杂程度远超过其他法律部门,要掌握行政法必须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三、行政法的形式即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是一个概括的名称,在实际的法律文件中,很少有以行政法定名的。由于行政活动范围广泛,种类繁多,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用分散的法律文件来表现行政法规范,是我国行政法的一大形式特点。我国的行政法规范散见于以下法律形式之中:(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
5、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五)规章(六)法律解释(七)条约和行政协定四、行政法的效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二、行政合法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涵义(星期二)(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1、行政活动必须根据法律2、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3、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并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行政合理性原则(一)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涵义注: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不同于“社会道德”、“伦理”之类的哲理,而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1、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2、行政行为具有合理的动机3、行政行为必须考虑到相关的因素4、行政行
6、为必须符合公正法则(三)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四、行政应急性原则,第二 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本章主要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涵义、特征与类型,其资格、地位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介绍,以便全面掌握和理解。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进行深入研究,无论是对行政法理论的进一步繁荣与发展,还是对推动与促进依法行政原则的贯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的涵义从对它的界定看,其包括如下构成要件:(一)在形式上是一定的组织(二)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三)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二、行政主体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一)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二)行政主体与公务员三、
7、行政主体的种类(一)行政机关以及派出机关(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托组织,四、对行政主体概念的挑战五、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行政机关之间1、隶属性关系领导关系 单一领导关系 双重领导关系指导关系2、公务协助关系法定公务协助关系 自由公务协助关系(二)行政机关与其他行政主体之间(三)其他行政主体之间,行政相对方,一、行政相对方的涵义二、行政相对方实体法上的地位三、程序法上的权利四、行政相对人的确认与判定五、行政相对人的范围国家组织 社会组织,第三章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理论,在行政法学体系和具体的行政法制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于行政法学而言,行政行为的理论是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
8、部分,可以说,行政法学理论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研究都是围绕着行政行为理论的研究而展开。对于行政法律制度而言,行政行为的理论是各种行政法律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与行政赔偿制度都是在行政行为理论指导下围绕着行政行为建立的。对于行政法实践而言,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为是否为行政行为,是否为合法有效的行政行为,无论对行政主体还是相对方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涉及到对行政主体行为的最终评判,同时也涉及到相对方的权益问题。所以,本章重点研究的是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等基本理论问题。,行政行为概述,一、行政行为的涵义
9、(一)主体要素(二)职权、职责要素(三)法律要素(四)目的要素二、行政行为的特征(一)从属法律性(二)裁量性(三)单方意志性(四)效力先定性(五)强制性(六)无偿性思考问题之一:公务人员行为性质的界定思考问题之二:行政主体行为性质的界定,三、行政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一)国家行为与行政行为(二)个人行为与职务行为,行政行为的分类,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二、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三、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四、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五、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六、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七、行政行为的其他分类,行政行为的内容,一、设定权利和义务二、实现权利和义
10、务三、剥夺、限制权利和减免义务四、确认和恢复权利、义务五、确认法律事实,行政行为的效力,一、行政行为效力的涵义效力特征:(一)效力先定(二)单方意志性二、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一)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二)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三)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四)行政行为的公定力2005年9月27日星期二三、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条件(一)主体条件(二)职权、职责条件1、行政行为手段、方式上的特定性,2、管理事项的特定性3、管辖地域的特定性(三)内容条件(四)程序和形式条件四、行政行为的生效(一)即时生效(二)送达生效(三)附条件生效,行政行为的撤销、变更和终止,一、行政行为的撤销二、行政行为的变更三、行政行为的终止
11、,第四章 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概述,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涵义二、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一)对象是不特定的(即普遍性)(二)可以反复适用的(即持续性)(三)是向后发生效力的(即无溯及力)(四)具有不可诉性三、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行政立法行为,一、行政立法的涵义二、行政立法的特征(一)主体是特定的行政机关(二)从属性立法(三)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针对性(四)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三、行政立法的种类,四、行政立法的主体(一)国务院1、制定行政法规2、依照最高权力机关授权,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和条例3、对规章的批准权、改变权和撤销权。(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三)特定的地方人民政府省、自治区
12、、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民政府以及深圳、厦门、汕头、珠海等某些开发区的市人民政府。,五、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一)依法立法的原则1、必须依据宪法和组织法规定的权限立法。2、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关于相应问题的规定立法。3、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立法。(二)民主立法的原则1、公开原则 2、咨询原则 3、听证原则(三)效力原则1、时效原则 2、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四)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的原则,六、行政立法程序(一)编织立法规划(二)起草(三)征求意见(四)协调和衔接(五)审查(六)审议通过(七)签署和审批(八)发布和备案七、对行政立法的监
13、督(一)对行政立法的一般限制(二)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三)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的监督(四)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一、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为的涵义二、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为的特征(一)主体的广泛性(二)效力的多层次性和从属性(三)规范性三、完善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为的程序四、对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为的监督(一)行政监督(二)司法监督,第五章 具体行政行为,在我国,行政诉讼法首次将“具体行政行为”确立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几年来,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围绕具体行政行为的理论和实践作过一些有益的探索,但尚嫌不够深入细致。为此应当继续潜心研究有关具体行政
14、行为的理论,为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实践提供理论上的指导。下面仅就几种最常见并且重要的具体行政行为作一扼要分析。,行 政 征 收,一、行政征收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征收的概念(二)行政征收的特征(三)行政征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2、行政征收与行政没收3、行政征收与行政征购二、行政征收的内容与分类(一)行政征收的内容(二)行政征收的分类三、行政征收的方式与程序(一)行政征收的方式(二)行政征收的程序2005年9月26日星期一四、健全与完善我国的行政征收制度,行 政 许 可,一、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二、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过程三、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创举与局限(一)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创举行政
15、许可法与以往立法相比,可以说创新之处迭出。其立法上的进步与创举,至少有如下表现:1、紧扣时脉许可立法与审批改革互动2、世界首创专门而统一的立法3、切中要害把握许可的本质及其时弊4、概念诠释开基本行政领域立法之先河5、避免一统对待规章的务实态度6、过程关注许可与监督并举,7、期限规定独具匠心的设计8、责任创新有益的启迪(二)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局限尽管行政许可法在上述诸多方面存在可圈可点之处,但按其条文顺序进行疏理我们仍可以找到一些缺憾。大致说来,这些局限与缺憾主要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1、概念与适用范围和程序的特别规定之间难以照应2、原则规定存在漏洞公平与公正界分不明“平等权利”并不平等补偿规定并无
16、具体条款保障3、许可设定模棱两可,4、受委托机关与专业技术组织实施的“许可”进一步的疑问5、实施程序设计上的欠缺申请程序上的缺漏公示制的局限内外部程序不明重大利益的界限何在“视为准予延续”有利有弊6、不得收费留有缺口7、责任体系不配套,行 政 确 认,一、行政确认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确认的概念(二)行政确认的特征(三)行政确认与其它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1、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2、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的关系,行 政 监 督,一、行政监督的概念与特征二、行政监督的分类三、行政监督的方法四、行政监督的程序,行 政 强 制,一、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二、行政强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一)行政强制与行政
17、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二)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区别三、行政强制行为的种类(一)行政强制行为的以其调整的内容为标准,可分为对人身的强制措施和对财产的强制措施1、对人身的强制措施2、对财产的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行为以其适用目的和程序为标准,可分为即时性强制措施和执行性强制措施,1、即时性强制措施即行政强制措施2、执行性强制措施即行政强制执行四、行政强制措施(一)涵义(二)分类(三)条件与程序五、行政强制执行(一)涵义(二)种类和方式(三)程序,行 政 给 付,一、行政给付的概念与特征二、行政给付的内容和形式(一)行政给付的内容(二)行政给付的形式三、行政给付的程序,行 政 奖 励,一、行政奖励的概
18、念与特征二、行政奖励的原则(一)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二)公正、平等原则(三)奖励与行为相适应原则三、行政奖励的构成要件(一)符合法定的奖励条件和标准(二)符合法定的奖励形式(三)符合法定的奖励权限(四)符合法定的奖励程序四、行政奖励的内容和形式五、行政奖励的程序,行 政 裁 决,一、行政裁决的概念与特征平等主体 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民事纠纷(争议)与行政仲裁与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权属纠纷裁决侵权纠纷裁决行政调解,第六章 行政合同,行政合同也称为行政契约,行政合同具有相应的适用领域,我国目前常见的合同主要有科研合同、国家订购合、行政征用合同、土地等国有资源的有偿转让合同、公共工程建设投资
19、合同等。行政合同的缔结应遵循相应的规则和方式,缔结中和缔结后行政主体和相对方双方具有相应的权利义务。也可依法变更、解除和终止。,一、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合同的涵义(二)行政合同的特征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体2、行政合同订立的目的是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国家行政管理目标3、行政合同以双方意思表示为前提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机关享有行政优益权5、行政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解决,二、行政合同的缔结(一)缔结原则1、适应行政需要的原则2、不超越行政权限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二)缔结行政合同的方式1、招标2、拍卖3、邀请发价4、直接磋商,三、双
20、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行政机关的权利1、选择合同相对方的权利2、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和指挥权3、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4、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对方的制裁权(二)行政机关的义务1、依法履行合同的义务2、保证兑现其应给予合同相对方的优惠或照顾的义务3、给予相对方物质损害赔偿或补偿的义务4、按照合同规定的给付价金的义务,(三)相对方的权利1、取得报酬权2、损害赔偿请求权和特权行为损害的补偿权3、不可预见的困难情况的补偿权(四)相对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2、接受行政机关管理监督和指挥的义务,四、行政合同的履行行政合同的履行主要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实际履行原
21、则(二)自己履行原则(三)全面适当履行原则五、行政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变更(二)解除,第七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行政行为,行政不当行为是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不当行为都是有瑕疵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是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前提和根据。在行政法中设立行政责任制度的直接目的就是纠正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并补救由此而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的损害以及督促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行 政 违 法,一、行政违法的涵义与特征(一)行政违法的涵义(二)行政违法的特征1、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2、行政违
22、法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3、行政违法是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二、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一)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二)行为人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四)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四、行政不当(一)行政不当的概念(二)行政不当的特征,行 政 责 任,一、行政责任的涵义及特征(一)行政责任的涵义(二)行政责任的特征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行政责任是基于行政法律关系而发生的3、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二、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二)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三)主观有过错三、行政侵权责任的概念,四、行政责任的追究和
23、免除(一)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2、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原则3、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二)行政责任的追究(三)行政责任的免除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不可抗力4、外交豁免,行 政 责 任 的 种 类 与 方式,一、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一)通报批评(二)赔礼道歉、承认错误(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四)返还权益(五)恢复原状(六)停止违法行为(七)履行职务(八)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九)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十)行政赔偿二、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一)公务员的行政责任的特点(二)公务员的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通报批评 2、赔偿损失3、行政处分 三、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
24、任的方式(一)承认错误,赔礼道歉(二)接受行政处罚(三)履行法定的义务(四)恢复原状,返还原物(五)赔偿损失,第八章 行政处罚,本章以行政处罚法为依据,注重阐述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处罚法的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等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问题。,行 政 处 罚 的 概 念,一、行政处罚的涵义和特征(一)行政处罚的涵义(二)行政处罚的特征1、主体是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主体2、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在惩罚性质上属于行政制裁二、与相近的行政法概念的差异(一)与行政处分(二)罚款与执行罚,行 政 处 罚 的 基 本 原则,一、处罚的法
25、定原则(一)处罚设定权的法定性(二)处罚主体及其职权的法定性(三)被处罚行为的法定性(四)处罚的种类、内容和程序的法定性二、公正、公开原则依据、处罚的程序、处罚结果等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四、保护相对方合法权利原则(一)陈述权、申辩权(二)复议及诉讼权五、行政处罚不能取代其他法律责任的原则,六、职能分离原则(一)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相分离(二)调查、检查人员和决定人员分离(三)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和收缴罚款的机构应分离。(四)由非本案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的原则,六、一事不再罚原则(一)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的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二)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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