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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署注意事项指引培训,第一篇 合同基础知识培训第一部分 合同概述第二部分 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和终止第三部分 合同基本法律概念的区分第二篇 合同签署指引培训第一部分 合同主要风险点第二部分 合同审批制度的优化,第一部分 合同概述,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协议。但属婚姻、收养、监护、劳动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它法律的规定。合同=协议、契约、合约,二、合同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第三部分 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和终止,一、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效力三、合同的变更四、合同的终止,一、合同的订立,1、订立合同的能力
2、: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2、合同形式: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3、,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合同的订立,(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就是以谈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如在市场买菜、商店买衣服等,口头形式没有凭证,发生争议难于取证,不易分清责任。(2)书面形式 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3)其他形式(一般指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不直接用书面方式或者口头方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默示形式是指当事人用沉默不语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一、合同的订立,3、合同的内容法条链接: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
4、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合同的订立,4、订立合同的方式法条链接:合同法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一)概念区分1、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3、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合同的订立,【举例】:“本店有大量手提包出售,价格实惠,欢迎前来选购。【要约邀请】顾问A来到店里,问老板:“这个黑色手提包150元卖不卖?”【要约】老板回答:“最低120元”。【新要约】顾客A:“那好吧,我买下了”【承诺】,二、合同的效力,1、合同的生效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
5、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2、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1)附条件的合同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如:“合同自双方盖章且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6、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5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2)附期限的合同,A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B 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如
7、“甲、乙之间约定,在12月1日的时候甲方出国,届时甲方就将房子卖给乙方。这里确定了发生的时间,因此在期限届满的时候,这个买卖行为就生效了,该合同属于附期限的合同。”。,4、可撤销合同,(1)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可申请变更或撤销:1)合同存在重大误解.2)合同订立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A、重大误解:指误解者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大事项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收到较大的损失或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举例】甲方误把大豆当成黄
8、豆购买。B、显示公平:指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的不对等的合同。【举例】甲方把家里古董以2万买给收藏家B,B转手卖了 50万元。,4、可撤销合同,(2)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3)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但被撤销后,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无效。(4)撤销权的时效A、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B、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5、效力待定合同,(1)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
9、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分为三类: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5、无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特例: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
10、”属于可撤销合同。,三、合同的变更,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三、合同的变更,广义上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主体和合同内容的变更。主要体现在:1、债权的转让2、债务的转让3、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1、债权的转让,(1)定义:债权转让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2)债权转让的限制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双方约定权利不能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1、债权的转让,(3)债权转让的效力
11、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2、债务转让,1、定义:合同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2、法条链接: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3、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不得对抗债权人。,3、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1、定义: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又称为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
12、,它是指由原合同当事人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与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继受这些债权债务。2、合同承受的生效要件:第一、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第二、承受的合同须为双务合同。第三、须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但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合同承受也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第四、须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合同承受不发生效力。,四、合同的终止,1、定义: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2、合同终止的原因: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
13、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3、合同法定解除的事由,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部分 合同基本法律概念的区分,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二、定金
14、、预付款、订金的含义区别,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如下特征:(1)法人是集合性主体,法人是人的集合体与财产的集合体的有机统一;(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3)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法定代表人”是依据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
15、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有如下特征:(1)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是法定的或章程确定的;(2)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业务活动的自然人;(4)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法人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是确定的法律概念,是特定的某个自然人。,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法人代表”应理解为“法人的代表”,依授权而产生,实质上它是依照代理关系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法人内部的任何工作人员,以至除法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组织,都可以成为法人代表。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
16、律概念,目前,我国民法通则、公司法等民事法律规范中无任何一处提到“法人代表”这一名词。,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的区别主要有:(1)两者的概念不同。如前所述。(2)两者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法定代表人只能是确定的一人,而法人代表是不确定,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既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受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行使职权的其他人。(3)产生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产生;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律或章程规定依法定程序产生。,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4)权限不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17、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要受到授权范围的限制。(5)登记、变更的程序不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法律程序。而法人代表不需要登记,变更也不需要程序。,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6)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时造成他人损失或其他法律后果的,由法人承担,只有超出委托权限范围所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才由法人代表承担;而法定代表人是当然的法人代表,通常情况下,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定金、订金、预付款的含义和区分,定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为保障合同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合
18、同履行前,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预付款是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货币。“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二、定金、订金、预付款的含义和区分,“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二、定金、订金、预付款的含义和区分,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合同不履行时,交付方违约的,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
19、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接受方不履行义务亦无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二、定金、订金、预付款的含义和区分,预付款对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起一定的资助作用,具有支援性质,但不起保证作用。在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成为应付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没有履行合同,则原预付的数额的货币应当退还给支付预付款的当事人。预付款没有支付比例的限制,三、不可抗力的理解,不可抗力是合同的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主要指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政府行为符合三个不能,也可作为不可抗力的情形之一。,第二篇 合同签署指引培训,第一部分 合同主要风险点一、合同签署环节注意事项二
20、、合同履行环节注意事项,一、合同签署环节注意事项,(一)关于合同文本内容(二)关于合同审批表的填写(三)关于合同送审的细化工作,(一)关于合同文本内容,1、关于合同的主体2、关于合同交易标的3、关于交货4、关于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5、关于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6、关于产品、工程的质保约定7、关于违约责任8、关于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1、关于合同的主体,核实交易对象的真实性 业务部门可以登录各城市“红盾网”查询交易对象(以下统称为“乙方”)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核实乙方的签约资质 如合同交易内容涉及乙方代理资质证明文件、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2、关于合同交易标的,产品信息应详细、具体 包括产品准确的名称、规
21、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质量等级、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等。不得使用电器材料、工程备件、硬件等含糊不清的产品称谓和“一套”“一批”等不确定的数量单位,确保经过文字条款、参数描述后的合同交易标的具备唯一性。,3、关于合同价格及付款,合同中产品/工程单价必须清晰、明确。合同中约定产品单价、工程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的,应注明是哪一份附件,写出附件的准确名称,并附在送审合同中。合同单价不能描述为以预算部内部审核单作为单价依据,业务部门应另附上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表,且单价表必须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避免日后单价结算时出现争议。,3、关于合同价格及付款,合同中约定的总价与后面附件总价应保持一致。如合同总价
22、为优惠后价格的,应让乙方在产品价格清单上就优惠后的总价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在合同中约定产品/工程单价按合同总价的优惠比例同比例下调。,3、关于合同价格及付款,明确合同交易总价形式 包干价合同应明确是总价包干还是单价包干,杜绝出现合同约定为包干价,但内容上又约定按最终实际交易结算这种前后矛盾的交易方式。业务部门在确定包干价时应当对合同交易范围、交易内容进行有效评估,避免预估不足导致价格虚高或后期工程增加的情形。,3、关于合同价格及付款,谨慎发票提前开具情形:合同履行中,公司作为合同收款方的,如按照交易习惯或乙方(买方)要求先提供全额发票后收取款项的,合同中应注明发票交付时间。如:在合同中约定“
23、甲方在产品款项收取前向乙方开具全额发票,除乙方提供全额产品款的银行转账等合法凭证外,乙方持有甲方出具的全额发票不作为款项已付清的依据”。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交易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4、关于合同工期、送货期,合同中关于工期、送货期的约定不得出现空格,且合同中关于工期、送货期的约定应当明确、清晰到具体的日期,不得出现“款到发货”、“货到付款”等模糊约定。工程合同具体工期难以确定,需要结合公司总体工程的具体进度而定的。合同中
24、工期条款可以约定开完工日期由公司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或公司有权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调整工期,乙方需按公司要求时间施工。购销合同送货期暂不确定的,可以约定自接到公司送货通知后几日内交货等等主动权在于公司的相关条款,同时公司应保留好工程现场施工的书面资料。,5、关于质量标准,产品购销类合同,业务部门在合同文本上填写质量标准时,应结合公司对产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要求或指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填写,并以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予以明确,不能一概填写为国家标准。工程施工类合同,应结合公司对工程的具体需要,在合同草拟时事先详细列明工程的各项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工艺要求、使用材料要求等等。,5、关于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和
25、验收标准实在无法明确的,业务部门可提取样品(或拍照)作为日后验收或质量争议依据,样品让乙方签名确认并封存。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条:“合同约定的样品质量与文字说明不一致且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能达成合意,样品封存后外观和内在品质没有变化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样品为准”。,5、关于质量标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策划等提供智力服务的合同,由于质量无法量化或标准化,对于此类合同一定要准确判断质量的原则性标准(如约定“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等有明确判定依据的标准或要求,以此作为质量判断标准),实在无法确定标准则强调以公司的主观判断为准(如约定“经甲方验收合
26、格或经甲方审查通过”),以杜绝质量条款的缺失。,6、关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对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约定。根据合同法“公平”原则,合同中就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完工约定了相应违约责任,公司就逾期付款情形也要约定相应违约责任,业务部门不能以公司可能存在逾期付款的违约情形,就在草拟合同时全部放弃前述关于双方违约责任的内容约定。为减少公司逾期付款违约情形,业务部门在草拟合同时可以通过适当延长付款时间及约定对公司有利的付款起算点。,7、关于质保条款,质保期限 产品或工程的质保期限因结合每种产品或工程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予以确定,不得一律写上“质保期为一年
27、”,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在谈判过程中可以尽可能争取更长的质保期限。业务部门作为业务发起部门,应知悉国家对交易行为/产品的质保期限要求,不能以不熟悉业务或不知道国家质保期限为由对自己在洽谈合同中缩短质保期限进行抗辩免责。,7、关于质保条款,关于质保期限起算点 合同中约定质保期限的同时应明确质保期限起算点。(通常建议质保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司保留好验收的书面资料)。如业务特殊,存在约定按安装调试之日起或按收货一定期限后起算质保期限的,收货后的起算时间应该原则上不得早于收货后第6个月。,7、关于质保条款,关于质保金 1、所有送审合同(尤其涉及设备采购的合同),原则上一律需预留质保金,因产
28、品的质量问题通常都在产品验收后使用过程中出现。如产品款项一次性付清,日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公司的保修权利将难以保障。2、如业务发起部门在洽谈中确实无法预留质保金的,必须就该质保金事项向所在中心、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作解释说明,中心、子公司、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即视为该领导人已经认可及预见了这一风险存在,最终产生的责任由该领导负责。,8、关于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原则上一律应约定便于公司诉讼的所在城市法院管辖。如“甲方(指我司)公司所在地、工程所在地法院裁决”。如涉及涉外合同的,尽量选择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且所有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一律应约定适用中国法律。,(二)关于合同审批表
29、的填写,1、合同提交人或经办人应严格按合同审批表的填写内容及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空白或填写不明之处。交易内容须明确用于何项目,是何交易;签约主体需明确;合同涉及项目的,项目名称须填写准确,不涉及具体项目的,应填“无”;标的额度需填写具体数字,若为按实际结算等金额暂不能确定的,业务部门应填写预估金额。,合同审批表填写的现场解读,合同审批表填写的现场解读,(二)关于合同审批表的填写,2、处于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指定为经办人。合同经办人是指对合同交易内容熟知、全程跟进合同审批流程的当事人,不能填写对合同内容不知情只负责送审的人员,导致沟通费时费力。根据合同管理制度,“谁签字谁负责”,不能让不熟悉合同业务
30、的人员作为业务发起负责人。,(二)关于合同审批表的填写,3、合同审批表上的审批栏不得出现空白,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以都填写一个人的名字;合同单价、总价不需要经预算部门预算的,请注明不需预算部审核。4、合同审批表的填写应认真对待,准确填写,公司主体填写名称不确定的应提前咨询财务部,其他填写不确定的可咨询法律事务部,审批表打印后各审核人员不得反复涂改,影响合同审批表页面形象。,(三)关于合同送审的细化工作,关于合同附件 1、所有送审合同都应附上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为个人的,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在合同中列明的附件。2、业务部门送审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终止协议的,应同
31、时附上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以便各部门合同审核人员审核时对照参考。,(三)关于合同送审的细化工作,关于合同迟延签约 1、合同先履行后补走流程的,应附上迟延签约说明表并说明迟延签约的原因,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起公司合同管理、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管理及风险责任。2、产品已接受或工程已完工的,同时附上产品/工程验收记录表。,(三)关于合同送审的细化工作,关于合同编号和页码 每一份合同文本都应编写页码,且合同的首页应填上合同编号(送审前可以先空着),待流程走完后合同盖章前填上法律事务部编写的合同编号,财务部可以在盖章前再次审核把关,以保证每份合同有备可查且方便请付款时核对。,(三)关于合同送审的细化工作,关
32、于合同签订日期 1、按照法律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盖章后,合同最后签订日期即为合同生效日期,此日期往往是确认双方责任的起始时间,也直接影响到日后合同纠纷的解决,所以合同签订时必须写上签订日期。2、公司合同的签订日期通常情况下应该填写最后盖章日期。除非对公司更有利,有需要填写其他日期外,合同签订日期应填写合同最后盖章日期。,(三)关于合同送审的细化工作,关于审核人员对合同的修改 审核部门对合同有修改意见的,应在送审的合同文本上直接修改,避免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因没有完全领悟审核人员意见,自行起草导致语言表述上的漏洞。,(三)关于合同送审的细化工作,关于合同文本上的每页签名 每一位合同审核人员应
33、在合同的每一页签名或盖章,页数较多(超过2页的)的可以在合同的首页或尾页签名或盖章,以杜绝合同审核人员(包括业务部门审核人员)在没有看到合同文本的情形下只在审批表上签字,事后又以没看过合同内容为由而推卸责任。,(三)关于合同送审的细化工作,关于合同审批流程的严格执行 业务部门应认真执行合同审批流程,原则上所有合同必须走完审批流程后双方再签约盖章,不能视合同审批流程形式化。如果确属情况特殊需要紧急签约的,业务部门可以联系合同相关审核部门(如财务部、预算部、法律事务部等),同时发送电子档给前述部门并联审批,以加快合同审批审批速度。,(三)关于合同送审的细化工作,关于合同盖章前的再次核对 1、走完审
34、批流程的合同,合同经办人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审批意见修改合同,并对修改后合同保存留底。合同版本确定后,须将合同电子档发送给乙方盖章的,合同经办人应对乙方盖章后我司盖章前的合同文本尽到谨慎核对的义务,避免乙方再次擅自删减或变更,因此导致合同文本与审核文本内容不同而出现合同纠纷的,合同经办人应承担该环节的全部责任。,(三)关于合同送审的细化工作,2、合同版本确定后,原则上均应以打印版本作为签署最终文本,不允许在打印版文本中进行手写增加内容。确实需要手写内容的,原则上应先由乙方盖章后我司才盖章。在修改条件允许的情况中建议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正文部分以打印文字为准,任何手写或涂改文字除有双方对
35、手写或涂改文字签字加盖章确认外一律无效。”以避免合同盖章后,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添加内容。,(三)关于合同送审的细化工作,3、合同中乙方主体为个人的,原则上都要乙方在签名处捺上手指模。因每个人的手指摸具有唯一及不可仿制性,这样做则避免了乙方不讲诚信,不想履行合同时以不是自己亲笔签名来否认合同的效力。业务部门要确保合同签名、盖章的真实性,在提交合同盖章前应加以鉴别。,二、合同履行环节注意事项,1、关于验收由合同中约定的收货人、验收人前去验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验收人员不能前往验收的,应和其他被授权的验收人员做好验收工作交接,不能指定对产品一无所知的工作人员如仓管员前往验收。,二、合同履行环节注
36、意事项,业务部门验收人员接受产品、工程或其他工作成果验收任务时,应携带合同复印件(审批流程走完后业务部门可复印一份存档)对照合同约定内容认真验收,仔细核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品牌等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工程/成果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公司要求,验收结束后,及时在验收表上记载验收的结果并让乙方签字确认。,二、合同履行环节注意事项,公司验收人员在验收环节不能以仅对产品数量验收为抗辩,不认真对产品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在验收环节即时提出,并在送货单据或验收表中进行明确注明。不能因工程时间紧而先收货使用,后以质量异议不支付货款或提出减价。法律上不允许既同意接收使用,又以质量缺陷为由进
37、行抗辩。,二、合同履行环节注意事项,区分开收货后的付款责任与后期的质保责任,法律上同样不允许以未履行质保责任来对抗买卖合同中应支付货款的责任。,二、合同履行环节注意事项,2、关于合同履行异常的处理(1)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处理。业务部门在业务上确实有需要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应先填写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审批表履行合同审批程序,经合同审批部门对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协议审核无误并报送行管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二、合同履行环节注意事项,(续上)相关业务部门在未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前不得擅自向合同对方作出任何变更、终止、解除的意思表示,更不得未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擅自变更、终止、解除合同。,二
38、、合同履行环节注意事项,(2)合同履行出现纠纷的应对A、对方向我方主张权利时:业务部门收到乙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或向公司主张权利的文书、电报、电话、信函、图表、数据电文时,应及时与法律事务部沟通、请示后,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对方。如果合同必须变更或解除,应与乙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草案,确定索赔条件,并按合同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办理。,二、合同履行环节注意事项,B、我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时: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违约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备/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逾期交货、逾期付款等等,公司需要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业务部门同乙方沟通时应该使用书面形式,不得通过口头方式向乙方
39、主张权利,以避免口说无凭,也不得以扫描或传真的方式向对方发送书面函件,在法律意义上,如对方不承认接受过相关函件,很难达到证明对方收悉函件的目的。,二、合同履行环节注意事项,C、如需要向乙方发送催款函、索赔函等书面文件的,业务部门应提前咨询法律事务部意见,法律事务部及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业务部门应以邮政特快专递或其他正规快递公司寄送对方,寄送广东省范围内的,可要求快递公司提供回执,快递单上应切记写明寄送函件的标题和函件的主要内容,并妥善保管好“快递单”及乙方签收函件的相关单据,以备日后证据收集。,二、合同履行环节注意事项,D、填写“纠纷报告表”合同履行出现前述问题,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法解决的,业务
40、部门应根据业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填写“纠纷报告表”。按照“纠纷报告表”上的要求详细写清来龙去脉。,第二部分 合同审批制度的优化,一、关于合同审批期限的优化二、关于合同审批中审核权限的优化三、关于合同文本盖章页签字权限的优化,一、关于合同审批期限的优化,1、合同审核部门,是指合同审批表上的四大审核部门,包括业务部门、预算部门、财务结算中心及法律事务部。2、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中心(子公司)负责人统称为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各负责人的审核仍停留在自身发起的业务范围内的审核阶段,且自身最清楚业务的轻重缓急程度,故不计入合同的审核期限。,一、关于合同审批期限的优化,3、除业务部门审核期限外,
41、其他合同审核部门对合同的审核期限一律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合同金额特别巨大(指标的额超过100万元)、情形特别复杂的合同审核期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即合同审核期限自业务部门审核完毕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六个工作日。前述审核部门有违反审核期限导致延误审批的,业务部门可以向所在中心领导投诉。,一、关于合同审批期限的优化,4、对未按合同审批流程及通知的要求履行合同送审程序、或所附资料不全、或缺少相关负责人签字的,各审核部门有权拒收或退回,收件时间自业务部门重新提交之日起算。5、合同经办人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送审,杜绝前后颠倒、越过前置审核部门送审或所附资料不全送审等情形,耽误合同送审时间。,二、关于合
42、同审批中审核权限的优化,合同审批表中“集团领导意见”一栏,经集团领导同意,对集团领导的审核权限进行部分下放,下放范围包括:(1)合同交易内容为市政供水、供电设施安装、桩基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类合同,该类型合同乙方主体的身份、地位特殊,且一般为垄断性行业。(2)房地产公司楼盘活动策划类合同(金额不超过20万元)。(3)其它类合同总标的额不超过5万的合同,不包括总价不确定的单价合同。,二、关于合同审批中审核权限的优化,以上类型的合同,为缩短合同审批时间,合同审批表上有对应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名的,经由预算部门、财务中心、法律事务部会签后审批流程即完成,不再送审集团领导审签。子公司目前就合同审核、签约
43、已有相关授权制度的,仍按照原授权制度执行。,三、关于合同文本中签字权限的优化,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如没有特别约定,合同文本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即可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名不是合同的必备,但为明确合同签署责任人,必须签署的每一份合同都有经办人或代表人,不得加盖公章,经办人或代表人可是得到公司授权的人员(如各中心、子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三、关于合同文本中签字权限的优化,2、合同审批流程走完后正式合同文本盖章前,集团领导及各中心负责人可以根据公司或所在中心的实际情况,根据合同的金额大小和业务范围划分和归类,根据划分范围授权业务人员或代表担任相应类别的合同签约代表,并将对应范围的授权签
44、约代表名单交给财务部及行政管理中心备案以便核查。,购销合同纠纷案例分享,基本案情2012年10月27日,广东康明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康明公司”)与东莞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地产”)达成业务合作意向,同意由康明公司供给光大地产一批空调设备,故双方签订空调设备购销合同(详见购销合同电文档)。,课堂互动,阅读购销合同案例 问题:找出购销合同中有漏洞或不规范的地方并说明理由?,附:目前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于1986年4月12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于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0月1日起实施。3、最高人民
45、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附:目前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附:目前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年7月7日)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使用时,直接删除本页!,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使用时,直接删除本页!,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使用时,直接删除本页!,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课程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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