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研讨及影响分析杜娟(1)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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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企业纳税应对策略,第一章 概述 一、试点 二、改征 三、结构性减税,企业,您准备好了吗?1.自身经营范围的评估;2.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3.财务核算方式的改变;4.发票的领购、开具、申报的改变;5.上下游供应链的影响;6.可能带来的潜在的发展机遇等。,非试点地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试点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地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章“营改增”主要政策分析,相关法规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财税【2011】111号)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执行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1】132号)5.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3号公告),7.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65号公告)8.国家税
3、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66号公告)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74号公告)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7号公告),11.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12.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具体操作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13.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
4、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14.关于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发票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应税服务 三、税率和征收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六、税收减免 七、征收管理,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 财税【2011】111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提示:纳税人身份转变,对从事现代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企业,
5、您需要审核自身的经营业务是否属于试点应税服务的范围,进而进一步判断此次改革对您可能造成的影响。,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分析: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税负降低;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自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对方索取,需至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高于营业税税率,企业税负是否增加具有不确定性,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到原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广泛欢迎。,例2-1 上海锦城会展服务公司,2011年12月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试点应税服务范围,截止2011年11月30日,公司连续12个月的营业额505万元。公司是否必须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3号公告
6、第一条第四款以上所称的应税服务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符合公告规定的不含税销售额。对于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涉及缴纳营业税的,不含税销售额按下列公式确定:不含税销售额=营业额全额(13%)。承上例 不含税销售额=505/(1+3%)=490.29500万,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3.扣缴义务人 4.合并纳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目前仅东航一家。,二、应税服务财税【2011】111号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
7、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制造、销售等),金融、电信业、建筑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从传统的大服务业中剥离,融入增值税中,对税务机关、企业提出新的课题。,二、应税服务 1.非营业活动 是指:(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如:现代服务业鉴证咨询认证 上海市技术质量认证中心
8、收取的认证费用。,二、应税服务 2.在境内 财税【2011】111号 第十条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例2-2松田(东京)公司2012年2月为松田(上海)销售有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松田上海公司向日本支付咨询费折合人民币50万元。上海公司提供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咨询业务属于集团公司运作服务,松田(东京)公司提供的服务活动完全发生在中国境外。问题:是否属
9、于境内应税服务?,境内公司,境外公司,境内,境外,提供试点应税服务,支付款项,3.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试点地区X物流公司2012年3月为Y公司提供免费仓储服务。分析:如纳入试点应税服务,原有的无偿提供劳务在营改增后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三、税率与征收率1.税率,三、税率与征收率1.税率,三、税率与征收率2.征收率,原营业税差额征税的制度得到最大程度的保留,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总体降低。,四
10、、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性规定(1)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2)境外单位和个人的扣缴税款,(1)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第一种 一般计税方法 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与原增值税条例与实施细则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形式上基本相同。两大改变:财税【2011】110号明确: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财税【2011】111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三款对试点应税服务销售额做出进一步解释,其计税方法与现行增值税的货物与加工修理修配计税方法存在重大区别。,收入归属试点地区 附件二第三条第三款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
11、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例2-3 上海东亚贸易有限公司2012年1月货物销售额150万,装卸搬运业务销售额25万,仓储业务销售额5万,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1年12月留抵数为16万,本月外购货物及劳务的进项税额为7.4万元。销售额合计=150+25+5=180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150*17%(货物)+25%*6%(劳务)+5*6%(劳务)=27.3万,进项税额=7.4万 1月应纳增值税(不考虑12月留抵)=27.3-7.4=19.9万 货物部分增值税=19.9(15017%/27.3)-12月留抵16
12、万=18.5879-16=2.5879万 劳务部分增值税=19.9(256%+56%/27.3)=1.3121万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9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 金额 元至角分,应税服务销售额(111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三款)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
13、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例2-4 上海迅达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从事营运收入(价税合计)222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发生联运业务,取得本市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75万元,增值税8.25万元,取得浙江
14、省、江苏省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合计68万元。销售额=(222-68)/(1+11%)=138.74万元,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明细表(表三)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 金额 元至角分,迅达公司的会计处理:沪财会【2012】8号 收取运费 借:银行存款 2220000 贷:营业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0000 支付联运费用:借:主营业务成本 612612.6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7387.39 贷:银行存款 680000,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
15、,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适用主体:一般纳税人 适用范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支付对象:试点纳税人,例2-5 联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12年3月代理申江贸易公司纺织品出口,海运方式,公司代为付公司远洋运费5000元,取得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支付上海运输公司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200元,增值税352元;支付仓储费,价款2500元,增值税150元;支付装卸费,价款2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6元;支付装箱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30元,增值税9.
16、9元。支付给海关的报关费2800,报检费1000元,取得财政收据,联洋货代向申江贸易收取20000元。,承上例,(1)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 第二种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情形 财税【2011】111号 第三十条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适用主体: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的试点一般纳税人。,财税【2011】111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五款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例2-6
17、上海浦江客运有限公司从事公路长短途客运业务,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可采取简易征税,公司2012年3月购入客车5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3月份各类长短途客运收入合计316.3万元。,分析:购入车辆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应纳增值税=316.3/(1+3%)3%采用简易征税应注意:公司自身经营范围,可能影响的发票领购事项;面向的客户等。,差额征税 财税【2011】111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三款 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
18、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例2-7晓风运输公司为试点地区的小规模运输企业,2012年2月运输业务收入9万元,2月份公司支付试点地区外企业运费2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运输发票,支付给
19、试点地区企业运费3.33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万元,增值税0.33万元。分析:支付给试点地区外与试点地区的运费均属差额征税扣除项目。,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销售额=(9-2-3.33)/(1+3%)=3.56万应纳增值税=3.563%=0.1069万元,试点企业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 财税【2011】133号第一条 一、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以下简
20、称试点实施办法)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以下简称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2年1月1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例2-8 元安运输公司为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2012年2月销售旧卡车2辆,原值50万,已提折旧40万,售价5万元,如何缴纳税款。应纳增值税=5/(1+4%)*4%*50%,(2)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税款 例2-9LUYA新加坡公司2012年2月为罗亚(上海)销
21、售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罗亚上海公司向新加坡支付费用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罗亚公司提供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业务为:LUYA为上海公司提供系统运用方案、业务流程支持服务等。,第十七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罗亚上海,LUYA,境内,境外,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支付款项,结果:LUYA公司提供试点应税服务,按111号文件17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出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罗亚上海可获得抵扣。,境内支付方罗亚上海公司应扣缴增值税=1000/(1+6%)6%=56.60万元 此项
22、支付另需缴纳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五、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财税【2011】111号 第四十一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
23、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例2-10 华益集团上海研发中心与华益(深圳)电子公司签订一份合同,为其提供研发电子技术,2011年12月签订合同,2012年10月交付,合同款106万元,合同约定,深圳公司于2012年1月支付20%、5月支付30%,研发成果交付的10月份支付40%,其余10%在研发成果使用后的第6个月(2013年3月)支付。,六、税收减免附件三 三种类型 1.完全免税 2.即征即退 3.优惠过渡,享受试点服务税收优惠注意事项 财税【2011】111号第四十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
24、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分析:由于适用应税服务免税经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须审慎考虑是否需要申请免税待遇,以免影响公司原有的价值链体系。,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具体操作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税务机关:受理税收优惠的类型、具体程序与报送资料等;试点纳税人:可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条件、资料报送要求等。,七、征收管理财税【2011】111号 第四十七条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第四十八条纳税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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