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基础法律知识培训(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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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有限公司,谨以此与各位同事共同学习不足之处敬请指正风险控制部,担保业务基础法律,目 录,第一章 担保法的基本知识第二章 担保的分类及特征第三章 保证的分类及特征第四章 抵押第五章 质押第六章 担保业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第七章 在办理担保业务时应特别注意的法律规定,第一章 担保法的基本知识,一、担保的概念(1)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2)就我们公司开展的担保业务而言,是以连带责任保证形式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注: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必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
2、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次分担责任。,第一章 担保法的基本知识,二、担保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1)担保法的含义 广义的担保法是指调整担保活动中有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担保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狭义的担保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担保法的适用范围 担保法的适用范围很广,主要适用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第二章 担保的分类及特征,一 担保方式分类保证 抵押 质押 留置 定金人保 物保 其他保证,第二章 担保的分类及特征,二、担保的特征(1)从属性:担保从属于主债权,其成立及存在必须依据主债权。(2)不可分性:债权人在全部债权未得到清偿前,对担保物整体性主张担保权
3、,担保物的部分变化不影响担保权的整体性。,第三章 保证的分类及特征,一、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三章 保证的分类及特征,二、保证人主体资格概述 并非所有的主体都有资格成为保证人。对这一问题,担保法、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有规定,比较原则,也比较零散,概括来说:首先,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对法人担任保证人作了限制性规定。再次,对其他组织担任保证人有条件的赋予保证主体资格。注: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第四章 抵押,一、抵押的含义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
4、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可抵押的财产 第三十四条【抵押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有房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产证)(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5、第四章 抵押,三、不得抵押的财产:(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违章建筑),第四章 抵押,四、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自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但签订了抵押合同不代表抵押权人就享有抵押权。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登记后,才产生抵押权,否则只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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