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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元市金融支持秦巴山区“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和金融支持四川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惠农工程”工作方案(成银办发201323号),进一步做好2013年至2015年广元秦巴山区扶贫开发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2013年至2015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年增量不低于全市上年同期水平,年存贷比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到2015年,全市新增可贷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比例明显提升,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
2、进一步丰富和壮大,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取得明显成效,金融机构对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金融支持与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支持广元经济发展、扶贫攻坚和农民增收中发挥更好作用。二、重点支持领域现代农业产业、农民专合组织、农户和新农村建设等“三农”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新型城镇化;铁路、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等农田水利建设;安居房建设、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专业型人才培养等民生领域。三、工作载体主要依托“十百千万惠农金融服务工程”、“百家十亿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程”和“百个重点项目金融支持工程”(以下简称“三大工程”)来开展
3、相关工作。四、主要措施(一)不断创新融资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发展“重信用、轻抵质押”的信贷模式,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增强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功能。支持引导企业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和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扶贫开发。(二)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加快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银、证、保机构向县域延伸,督促涉农机构进一步解决金融服务空白乡镇问题。推动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积极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继续深
4、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指导其落实改革措施,切实转变经营方式。加大对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指导,引导其加大对“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放。推动农发行继续拓展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企业、城镇化建设等信贷投放力度。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金融信贷创新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三)完善扶贫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加强担保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县区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有实力的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提供扶贫开发融资担保。积极引导涉农保险发展,强化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的互补协调,
5、扩大保险服务效率和覆盖面。加快农村新型产权确权工作,加强产权登记、评估、交易等基础建设,促进新型产权更快进入交易市场,发挥风险分担作用。(四)综合发挥金融、财政、产业政策功能。建立完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融资信息共享和融资对接平台,及时协商解决重点项目融资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重点项目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文化企业等重点贷款,以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财政奖补工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五)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广泛开展金融法规政策、小额信贷
6、、支付结算、反假币、诚信建设、非法集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加强农村金融教育,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金融素质。大力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区创建活动。积极搭建银政企互动平台,构建新型银政企关系。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金融债权,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努力创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五、工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元市金融支持秦巴山区“扶贫惠农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联系金融工作副秘书长和市发展改革委、农工办、财政局、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扶贫移民局、金融
7、办、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协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负责协调解决“扶贫惠农工程”推进工作中的具体事宜,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测、考核、通报。市发展改革委、农工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局、扶贫移民局负责重点项目发展规划、企业融资需求等基础工作,搭建融资信息共享和融资对接平台,会同金融机构解决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财政局牵头整合财政资源,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统筹协调。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制订金融支持工作具体目标、项目和规划,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测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金融支持“扶贫惠农”主体作用,积极破解融资难题,加大信贷投入、改进金融基础服务。
8、(二)突出试点示范。重点推进苍溪、朝天省级金融扶贫惠农工程示范县区建设。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村组、示范帮扶农户和金融扶贫示范窗口,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支持,重点监测考核,适时推广取得的经验和做法,改进完善金融支持服务措施。(三)建立激励机制。每年开展一次“涉农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重点项目金融服务”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和最受欢迎的“涉农信贷产品”、“中小微企业信贷产品”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另行制订)。(四)加强监测评估。建立“三大工程”相关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纳入对各县区和各金融机构的目标管理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三大工程”进展情况
9、、存在的问题和成效,定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综合评价范围。对评估不达标或排名靠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领导小组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整改。附件:1.“十百千万惠农金融服务工程”实施方案2.“百家十亿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程”实施方案3.“百个重点项目金融支持工程”实施方案附件1“十百千万惠农金融服务工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重点培育10家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和新发展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千个农业专业村建设和万户贫困农民增收致富,切实解决“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产品少、效率低等问题,迅速实现“涉农融资有突破,增速增量两提升,农村支付结算全覆盖”的目
10、标。重点推进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农发行、农行、邮储银行。其中,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占比应不低于70%,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且每年至少提高1个百分点;农发行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农行、邮储银行涉农贷款占比每年至少提高1个百分点,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涉农金融机构每年针对“三农”创新1-2款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介入涉农信贷业务,逐年扩大涉农贷款总量,提高涉农贷款比例。二、支持重点围绕全市“广元七绝”产品、13个四川名牌产品、64个广元知名品牌和1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大对全市100余
11、家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逐步培育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5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加大对“广元七绝”类、蔬菜类、土鸡养殖类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金融支持,提高其产业化经营水平,重点规范和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0个。加大对种养殖大户、农场大户的金融支持。加大对新农村、城镇化、农村商品流通和现代农业园区的金融支持,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建设。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示范,最终实现千村万户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三、活动内容引入或改组、设立2-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小额贷
12、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其他金融信贷创新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对“三农”的信贷服务水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向县及县以下延伸服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金融网点空白乡镇延伸,实现乡镇网点的全覆盖。对现有农村金融产品进行梳理、总结、完善和推广,深化、创新“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户”等融资模式。创新涉农贷款管理机制,设立科学的信贷准入条件,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扩大贷款额度,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对涉农贷款实行有别于其他贷款的授信标准,对诚信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按“重信用、轻抵质押”模式设计信贷产品
13、,对信用等级高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减少上浮幅度或执行基准利率,适当提高对涉农贷款客户的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探索推动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权、宅基地抵押的确权、登记、流转、交易等配套服务设施。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劳务经济发展特点,创新符合“三农”的新产品。创新涉农贷款抵质押手段,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土地经营权、农户房产等抵质押贷款,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权担保贷款试点。结合农村需求增设保险险种,加强保险和信贷协调配合,促进更多贫困农民获得保险和满足信贷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等专项惠民信贷政策,支持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大学生村官
14、等创业就业。认真执行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创新产品满足“离乡脱地进城”农民金融需求,积极支持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积极推广“农户+征信+信贷”的工作模式,深入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和金融生态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实现农户评级授信全覆盖。积极探索适合农民专合组织的信用评价机制,将分散的农户信用整合为有组织的集体信用。强化信用评定成果的运用,使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认识并体会到信用等级提升带来的实惠,实现“信用惠农、信贷支农、政策助农”的目标。深化“迅通工程”建设成果,尽快实现“户户有银行卡、村村有POS机、镇镇有ATM机、县县有刷卡无障碍示范区”目标。加大ATM、POS等机具布设
15、力度,大力推广银行卡业务,普及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和安全用卡等知识。全面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推广银联POS刷卡缴税。持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探索依托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四、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十百千万惠农金融服务工程”总体部署。收集整理、宣传推广全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成果。对县域和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开展督导,监测通报。市金融办、市银监分局负责加快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建设,引入异地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筛选出需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优先安排信贷规模,实施优惠利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16、保险业协会负责指导保险机构结合涉农需求,创新涉农保险品种。五、时间安排2013年,筛选出重点支持的1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融资培育。总结、梳理现有针对“三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1-2款符合“三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涉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宣传推广活动。布设ATM机具,全面消除ATM空白镇。实现村村有金融联络员的目标。2014-2015年,跟踪监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融资情况;按年动态调整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名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产品推介、融资对接等活动。按年总结评估、改进和完善“
17、十百千万惠农金融服务工程”相关工作。附件2“百家十亿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程”实 施 方 案一、目标和任务重点培育500家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下同),实现中小微企业年融资新增额30亿元以上,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逐步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比例明显提高,直接债务融资实现零的突破,贷款增速逐年提高且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重点推进机构: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国有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每年重点培育10-15家中小微企业,每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每年培育10家中小微企业,绵商行等其他机构每年培育15-20家中小微企业。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且每年至少提高2
18、个百分点。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参与直接债务融资工作,力争尽快成功发行第一支“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创新1-2款符合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二、支持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筛选出500家重点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培育。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企业,节能环保企业,生物医药企业,软饮料、粮油、果蔬、茶叶等食品饮料企业,以及文化旅游、商贸物流、住宿餐饮、能源化工等地方特色优势行业。 三、活动内容建立广元市中小微企业融资信息数据库,对筛选出的500家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名录和信息档案,及时跟踪监测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状况,按季动态更新,并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进入重点
19、融资培育计划的企业开展以金融知识、产品、融资申报流程等为重点内容的宣传辅导,帮助企业达到金融支持的门槛条件。召开融资信息对接会,组织银行和企业交换融资需求信息。加快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优先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促进其做大做强。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和接入征信系统,充分发挥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功能作用。推动引入和设立具有相关资质的各类动产第三方监管机构,会计、律师、评估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构建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学习和加快引进其他先进地区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广元现有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行总结、梳理、完善和推广,创新符合中小微企业需求的
20、融资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扩大动产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商标权、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品种,探索发展碳金融业务。在风险可控原则下,创新贷款发放方式,简化贷款审批环节,扩大贷款审批权限,建立差别化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探索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加快引进和创新小微贷技术,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适应小微企业经营现状,降低信贷门槛,提高放贷效率,满足其分散、灵活、多样的信贷需求。提高全市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签发面和使用量,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引导企业利用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借鉴其他市州先进经验,全面推进“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
21、据业务,力争早日取得突破。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理财产品融资等业务。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为平台,建立企业信息采集更新和清洗整合长效机制;推进“百户中小企业信用培植计划”,开展诚信中小企业培育,评选守信红名单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四、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筹划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活动。宣传和协调“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作。收集整理全市和其他地区中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成果。建立工作目标考核、评估验收和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机制。市金融办负责推动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推动设立或引进各类具有资质
22、的动产第三方监管机构、专业评估机构等金融服务中介机构;推动和协调“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相关工作;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和开展信用评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会同金融机构做好重点培育中小微企业筛选工作、融资对接活动、“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业务相关工作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宣传推介活动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适时推出和宣传推广适合中小微企业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客户筛选,持续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定期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五、时间安排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筛选出150-200家重点中小微企业进行融
23、资培育。组织开展1-2次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活动。组织开展“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基础工作。总结、梳理、展示全市中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成果。完成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系统建设、信息采集等工作。2014-2015年,逐年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培育数量和规模,到2015年达到500家重点中小微企业。每年组织开展1-2次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业务宣传推介和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成果推广活动。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查漏补缺,形成常态化工作制度。附件3“百个重点项目金融支持工程”实施方案一、目标和任务重点支持100个重点项目融资培育计划,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投资资金要素保
24、障,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实现“重点项目融资渠道逐步拓宽,融资覆盖面逐年提高,获贷比例明显扩大,贷款增速增量两提升”的目标。重点推进机构:农发行、国有商业银行、有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农发行每年支持5个以上重点项目,国有商业银行每年支持5-10个重点项目,其他金融机构每年支持3-5个重点项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努力创造条件,主动对接重点项目。二、支持重点主要是三大类别重点项目:涉及水利、农业、交通和城镇化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新能源、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重大产业项目;涉及棚户区改造、安居房建设等重大民生工程项目。三、活动内容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
25、,充分盘活信贷存量,争取上级行支持,争取总行直贷、新增信贷规模、单列信贷计划等方式增加对广元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通过信贷资产转让等方式,引入市外资金,增加广元重点项目可用信贷资金。对已签订合同的重点项目,提前做好信贷资金安排,确保贷款及时投放到位。对未达到申贷条件的重点项目及时提出整改清单,辅导帮助其达到贷款条件。推动基本符合上市条件、具有发展优势的优秀重点项目业主企业加强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加快上市准备,力争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融资。深入推进“四川省重点企业在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增长计划”。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业主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各类债
26、务融资工具,为重点项目业主在债券市场融资出谋划策,筹集中长期建设资金。吸引和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BOT(建设-经营-转交)、TOT(转让经营权)、BT(建设-转交)等多种融资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信托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机构合作,设计推出适合的信托产品、融资租赁业务和保险资金与重点项目对接业务等非银行机构融资业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妥善处理以政府投融资平台为融资渠道的项目贷款问题,做好相关重点项目后续资金的落实工作,推动项目建设按计划进行。根据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的现金流、行业类别、项目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重点项目贷款的建设期、达产期、还
27、贷期和总贷款期限,切实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四、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百个重点项目金融支持工程”各种磋商和融资对接活动。监测分析重点项目资金运用,收集、汇总、通报重点项目融资进展、存在问题、先进经验和做法、创新融资工具运用等相关工作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重点项目名单及发展规划。搭建融资信息共享和对接平台,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种融资对接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做好“百个重点项目金融支持工程”相关工作。主动与发展改革委等项目主管部门联系,筛选出100个重点项目,做好融资对接活动,加强项目融资指导。定期报送重点项目资金监测情况以及重点项目融资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五、时间安排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筛选出30-50个重点项目进行融资培育。组织开展1-2次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活动。组织开展银行间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活动,力争2013年直接债务融资取得实质进展。收集整理重点项目融资情况。2014-2015年,继续筛选重点项目进行融资培育,到2015年达到100个重点项目。每年协调配合开展1-2次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活动。逐年扩大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使用。定期收集、整理和通报重点项目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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