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挂钩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简篇) .doc
《关于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挂钩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简篇)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挂钩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简篇) .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2016年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挂钩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关于2016年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挂钩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推动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实现2016年投资增长目标,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实行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挂钩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领导、区直部门挂钩的重点项目 2016年,确定区级重点建设项目100项,其中续建43项,新开工57项(争取新开工54项未纳入挂钩考核)。确定区级重点前期工作项目100项。重点项目中,区级领导挂钩重点建设项目80项(含打捆拆分项目),挂钩重点前期工作项目62项,其余重点项目为区
2、级分管领导督促、区直相关部门领导挂钩(详见附表),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挂钩考核的项目以市级下达为准。 二、区级领导、区直部门挂钩重点项目的主要职责 挂钩重点项目的区级领导应明确责任,加强对所挂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项目投融资工作的支持,督促落实开工条件和项目安全施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督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挂钩重点项目的区直部门要严格遵循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 四制 ,加强协调服务工作,细化工作目标任务,落实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挂钩重点项目的部门
3、领导要定期深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充分掌握和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对难以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报告区级领导,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要安排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项目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工作,每月按时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报送1次项目进度。区地税局负责统计项目半年和年终的税收入库情况分2次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每月负责将项目进展情况向挂钩区级领导和部门进行通报。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项目督查力度,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挂钩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将督查结果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委、区政府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或问责。 三、加强组织协调 项目协挂单位、所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水务、林业、安监、统计等部门要与挂钩项目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项目管理联动机制,为项目审批、征地、环评、林评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挂钩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简篇 关于 领导 部门 挂钩 重点建设项目 通知 精简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295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