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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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柳河县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柳河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六年六月目录前 言1一、柳河镇概况21.自然地理条件22.经济社会条件23.土地利用现状3二、现行规划主要内容51.规划目标5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53.现行规划执行情况6三、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的原因81.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使用规划指标82.适应柳河县柳河镇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需要8四、规划调整原则和依据101.规划调整原则102.规划调整依据10五、规划调整方案121.调入允许建设区情况122.调出允许建设区情况12六、规划调整方案对规划实施的影响161.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影响162.对建设用
2、地控制规模的影响163.对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影响174.对耕地质量的影响175.压覆矿产资源情况186.对土地整治项目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的影响187.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影响18七、规划调整方案实施保障措施19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192.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193.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对规划调整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194.提高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力度19附件:附表 1 柳河县柳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0附表 2 柳河县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21附表 3 柳河县柳河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22附表 4 柳河县柳河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表
3、22前 言柳河县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1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柳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吉政函201191号)批准实施。现行规划的实施,对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城镇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配置土地资源,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保障柳河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柳河县人民政府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4、和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修改工作规则(吉国土资规发20134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以柳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依据,编制了柳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调整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的调整原则,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结合柳河县发展实际,统筹安排规划调整具体方案,落实调入调出具体地块,优化建设用地布局,评价规划调整实施的影响,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最终得出本次规划调整结论,确保未来一定时期柳河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合理需求。一、柳河镇概况1.自然地理条件柳河镇是柳河县政府所在地,是柳河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处
5、东经12543,北纬4216。东邻时家店乡,南与三源浦镇接壤,西与安口镇相邻,北与梅河口市交界,幅员325.1平方公里。柳河镇地下藏有多种稀有金属,具有独特的地理、文化和经济优势。前仙人村有石灰矿,柳树村有城达铁矿。特产主要有柞木村的葡萄、三仙夹村的123苹果、白家村的苹果梨和陈家村的香瓜及全镇3500亩的烟草。全镇形成了机械制造、化工包装、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三大支柱产业。柳河镇已被列为全国重点镇,吉林省百强镇,通化市甲级经济强镇。2.经济社会条件(1)行政划区柳河镇隶属于柳河县管辖,现辖32个行政村,59个自然屯。(2)人口状况2015年末,柳河镇总计总户数总户数45559户,总人口1136
6、9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7080人。(3)经济状况2015年,全镇各业生产总值完成34.7亿元,财政收入实现1.499亿元,其中地方性财政收入实现1.29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1025元。3.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末,柳河镇土地总面积32510.1公顷,其中,农用地29296.51公顷、建设用地2942.18公顷、其他土地271.4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0.12%、9.05%、0.83%(表1-1,图1-1)。(1)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12528.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54%,根据柳河县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成果,乡域内耕地国家利用等主要为12等及13等地;林地16098.6
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52%;其他农用地214.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6%。(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044.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9%,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161.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7%;农村居民点用地88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2%;交通水利用地315.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7%;其他建设用地581.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9%。(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180.6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90.8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0.56%和0.28%。表1-1 2014年柳河镇土地利用现状单位:公顷、%地类名称面积比例农用
8、地耕地12528.4238.54 园地455.091.40 林地16098.6349.52 其他农用地214.370.66 合计29296.5190.12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1102.283.39 农村居民点883.332.72 采矿用地58.880.18 小计2044.496.29 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48.690.15 公路用地201.510.62 小计250.20.77 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54.990.17 水工建筑物10.530.03 小计65.520.20 其他建设用地特殊用地581.971.79 小计581.971.79 合计2942.189.05 其他土地水域
9、180.60.56 自然保留地90.810.28 其他土地合计271.410.83 土地总面积32510.1100 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用2014年柳河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图1-1 2014年柳河镇土地利用结构二、现行规划主要内容依据柳河县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规划内容如下:1.规划目标耕地保有量。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7356公顷。基本农田。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571公顷。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36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30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06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划
10、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870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835公顷,占耕地537公顷。补充耕地。规划到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356公顷。表2-1柳河县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情况表指标2020年总量指标(公顷)耕地保有量7356基本农田面积6571建设用地总规模3365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300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065增量指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870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835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537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356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规划期内,允许建设区面积为3221.27公顷,占柳河镇土地总面积的9.91%;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7
11、70.26公顷,占柳河镇土地总面积的2.37%;限制建设区面积为28509.11公顷,占柳河镇土地总面积的87.69%;禁止建设区面积为9.46公顷,占柳河镇土地总面积的0.03%(表2-2,图2-1)。表2-2 柳河县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区情况表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面积(公顷)比例允许建设区3221.279.91有条件建设区770.262.37限制建设区28509.1187.69禁止建设区9.460.03合 计32510.1100图2-2 柳河县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区3.现行规划执行情况通过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
12、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规模进行定量定性结合分析可知,柳河县柳河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重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始终保持在6471公顷以上,全面落实了耕地保护责任,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表2-3 柳河镇主要指标落实情况单位:公顷、平方米指标名称2009年2014年2020年指标属性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12586.312528.427356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47164716471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2417.42942.183365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604.12044.492300约束性城
13、镇工矿用地规模741.61161.161485预期性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757870预期性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610835预期性建设占用耕地规模435537约束性补充耕地任务量6200356约束性表2-4 柳河镇主要增量指标增加情况单位:公顷指标名称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0450607072105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037545504595建设占用耕地规模028520353065补充耕地任务量030003200三、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的原因1.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使用规划指标规划实施以来,保障了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但部分
14、企业在用地过程中,并不能将指标全部利用,致使部分零星指标剩余,导致零星指标不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指标浪费。并且,在规划编制初期,划分了部分面积过小的零星指标,在规划实施中也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造成指标浪费。为了杜绝指标浪费,将这部分零星指标调整为有效指标,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将零星指标调整到布局集中合理的地块,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有效落实。2.生态县建设“十三五”期间,柳河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推进生态县建设,实现柳河“绿水、绿地、绿风、绿野、绿居”。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成全国知名的有机绿色农产品示范县。目前,柳河县每年产生废弃秸秆总量达1
15、10万吨,其中玉米秸秆85万吨,水稻秸秆14.5万吨。以往产生的废弃秸秆基本就地焚烧,造成雾霾天气,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与其他生物健康形成威胁,秸秆焚烧也破坏了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田间焚烧秸秆破坏了这套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影响。为了改变现有秸秆处理模式,县政府预引进“变废为宝”项目,将废弃秸秆加工成生物质炭,生产成土壤改良剂,用以改善土壤物理性质,将废弃秸秆有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将柳河县打造成全国生态县。考虑到现有柳河镇区位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拟在柳河镇镇
16、区北部,里仁村与柞木岗村交界处,设立万吨级秸秆生物质循环利用规模推广项目。而项目落位与现行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不一致,现已影响该项目落位。为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柳河镇经济发展的用地保障作用,改善柳河镇综合环境,需要对土地利用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以满足柳河镇自身发展的需要,拟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重新科学合理的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四、规划调整原则和依据1.规划调整原则(1)严格控制指标原则规划调整坚持不改变主要调控指标体系设置,不得突破规划约束性调控指标的原则,保证区域内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不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规
17、划调整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充分体现促进集中布局和集聚建设的基本原则,根据产业结构修改、经济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修改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与产业布局达到最优配置。(3)公众参与原则规划调整坚持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所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充分听 证、论证,努力提高规划调整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4)保护生态环境原则立足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倡导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的土地利用模式,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规划调整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5)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2)政策、文件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实施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201347号)。(3)技术标准1)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2)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4)相关规划1)柳河县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柳河县矿产资源规划(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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