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郑虹牙科诊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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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 宁波市海曙郑虹牙科诊所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宁波市海曙郑虹牙科诊所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 5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
2、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 7 -三、环境质量状况- 10 -四、评价适用标准- 13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6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0 -七、环境影响分析- 21 -八、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
3、施及治理效果- 24 -九、结论与建议- 25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总平面及周边环境图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 项目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附件1 房屋租赁合同附件2 房产证 附件3 医疗废物委托处理合同附件4 法人身份证附件5 营业执照附件6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附表1 环保审批登记表附表2 三同时措施一览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郑虹牙科诊所建设单位宁波市海曙郑虹牙科诊所法人代表郑虹联系人赖会锋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98弄92-1号联系电话15990550029传真邮政编码315000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98弄92-1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
4、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Q8330门诊部(所)建筑面积(平方米)72.35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5环保投资(万元)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7%评价经费预期投产日期2016年6月初1.1工程内容及规模1.1.1项目由来宁波市海曙郑虹牙科诊所原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周江岸路27号,由于租房合同到期等原因,现搬迁至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98弄92-1号。诊所服务内容包括补牙、拔牙、镶牙等,预计日可接待患者人数约10人。本项目建筑面积约为72.35m2,总投资3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5.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
5、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部令第33号,拟建项目属“V社会舍业与服务业”类中的159“专科防治院(所、站)”,环评报告类别为编制报告表。据此,宁波市海曙郑虹牙科诊所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在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1.1.2项目概况(1)项目位置及周边环境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环
6、城西路北段98弄92-1号,该项目所在地为裙楼,共一层,正上方无住户。东侧紧邻中山西苑广安里社区居民楼;南侧为永发保险箱店铺;北侧为打印店;西侧临环城西路,隔路为天一家园社区,距本项目50m。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附图2。(2)投资和生产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店面共一层,本项目建筑面积约72.35m2,设有1个前台、2间诊疗室、1间消毒清洗室、1间卫生间。详见附图3。本项目全年营业360天,预计日可接待患者人数10人。(3)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第三十六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
7、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另本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及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规定的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审批原则。1.1.3主要生产设备表1-1 主要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备注1牙椅-2消毒仪1-3空调2室外机位于裙楼楼顶1.1.4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具体见下表。表1-2 生产原辅材料明细及用量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数量1医用酒精32瓶/年2医用棉32包/年3塑胶手套64双/年4粘固复合树脂3
8、2套1.1.5劳动组织本项目共有员工2名(医师、护士各1名),年工作360天,日营业时间8:00-17:30。不设食堂及宿舍。1.1.6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量228m3/a,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2)排水:本项目排水量180m3/a。项目医疗废水经自设消毒池(次氯酸钠消毒)严格消毒后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汇合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
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奉化江。(3) 供电:由项目所在地用电主管部门提供。(4) 供暖:本项目利用分体式空调供暖,空调室外机位于裙楼楼顶。(5)制冷:本项目利用分体式空调制冷,空调室外机位于裙楼楼顶。1.1.7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2007年10月宁波市政府发布的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块,属(I3-10203D01)海曙区城市生态环境功能优化区地块。(1)基本特征海曙区系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江东区地处宁波城市向东发展的前沿,是宁波市重点建设的核心城区。该城区人口密集,部分小型制造企业难以形成规模化的
10、环境整治和集中的能源利用,不利于城区环境效益的发挥,产业需要优化和格局的完善。内河河网污染严重。城乡一体化推进和基础设施滞后,市政综合管网配套不全,排污管网尚未覆盖全区,仍有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由于历史发展原因,区内企业布局分散,不利于环境问题和能源高效利用的集中整治。海曙区有26家重点工业企业,其中三家隶属鄞州区,CODCr排量为4773902kg,氨氮排量为103996kg。(2)主要生态服务功能发展建设宁波政治文化中心、中心商贸商务区、生态旅游和现代服务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和宜居生态城区。(3)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地表水水质控制目标为类,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二级,CODCr总量
11、控制目标为3592839kg,氨氮总量控制目标为103996kg。(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产业准入要求:禁止审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修正版)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发展目录(第一批)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建设项目。禁止破坏历史文化遗产、遗迹,加强对各历史文化保护单位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地方文物保护法规。环保准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关停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本)(修正版)要求淘汰
12、的项目。加强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必须由替代削减方案,建立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请和核定制度。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加强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减排污废、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用水管理,实施雨污分流,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企业废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未经处理直排内河。调整能源结构,加强餐饮企业的污水和油烟排放管理;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加强城区噪声污染的管理和监督。运用生物土壤工程结合硬质驳岸工程方法,加快内河水网水体生态系统的修复和建设。加强宣传河网生态系统的保护,禁止在河网进行拦网、垂钓等
13、捕捞行为。大力提倡和推广生态建筑、环境绿化、节能节水、绿色消费理念,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倡导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本项目为牙科门诊项目,符合海曙区城市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准入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2.1项目所在地原污染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98弄92-1号,其建筑面积为72.35m2,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原为融信财富店铺,无特殊环境污染源。1.2.2项目原址污染情况本项目原址宁波市海曙区周江岸路27号,原有员工人数2人(医师、护士各1名),年工作360天,日营业时间
14、8:00-17:30。不设食堂及宿舍。主要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有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 (1)废气本项目为牙科诊所,基本上无废气产生。 (2)废水 诊所不设立住院床位,病人诊治时间短,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0.5m3/d(180m3/a)。本项目医疗废水经自设消毒池(次氯酸钠消毒)严格消毒后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汇合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宁
15、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奉化江。本项目在原址所产生的污水水质和污染物产生量见表1-3。表1-3 项目综合水质和污染物产生量产生量污染因子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医疗废水43.2m3/aCODCr3000.0130 BOD51500.0065SS1000.0043粪大肠菌群数1.0106个4.32107个NH3-N300.0013生活废水136.8m3/aCODCr3500.0480BOD52000.0274SS2000.0274NH3-N350.0048废水总量180m3/aCODCr/0.0610BOD5/0.0339S
16、S/0.0317NH3-N/0.0061 (3)噪声本项目为牙科诊所,治疗主要以理疗为主,基本无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空调室外机运行噪声。正常运转时单台空调室外机噪声值约为60dB(A)。已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空调,进行消声、隔声防震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分为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垃圾一般为废纱布、废一次性医疗器械和过期药品等,收集后委托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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