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地区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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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南疆地区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为顺利开展2014年南疆地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防止脊灰野病毒疫情的输入和蔓延,确保全区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定于2014年8月在南疆五地州实施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范围、对象及时间(一)活动范围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其他各地(州、市)根据各地工作实际自行决定。(二)活动对象2012年1月1日出生至现场接种日满2月龄的儿童中,未在卡册且免疫史不详儿童;在卡册脊灰疫苗0剂次儿童;在卡册基础免疫低于3剂次(不含强化免疫)的儿童;根据村医回忆,虽在卡证上预先进行
2、了登记但实际还未服过疫苗或服苗次数不够3剂次的儿童。(三)活动时间2014年8月8日-8月25日,完成第1剂次的查漏补种活动。第2、3剂次作为常规免疫于10月25日前完成。二、工作目标通过查漏补种活动,扫除免疫空白儿童,提高免疫屏障,以阻挡脊灰野病毒的输入和传播,达到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的目标。三、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部门协作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三民”工作组及相关单位,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要落实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委会等各单位责任,全力保障人力、经费、物资、车辆等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共同做好本次脊灰查漏补种活动。(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南疆五
3、地(州)、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查漏补种活动方案。特别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摸底调查计划,要以补充免疫的工作力度,认真搜索摸底排查,找全真正需要补服的目标儿童。为保证本次查漏补种活动的实施质量,不得以补充免疫(强化免疫)代替查漏补种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现场督导及评估等工作。(三)认真培训,保证质量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查漏补种活动的技术培训工作,确保参加活动的全部工作人员均要掌握本次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摸底方法、服苗注意事项、登记要求、表格统计汇总等。四、技术措施及要求(一)做好目标人群的搜索摸底调查和
4、登记造册工作各地要协调“三民”工作组和相关部门,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委会共同开展摸底调查、核实接种信息和登记造册工作,尤其要做好对基础免疫漏卡、流动、计划外生育儿童的调查登记工作,严禁从接种卡直接抄录名单。在摸底登记的同时,应向群众开展宣传动员,预约并通知接种时间、地点,同时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摸底、核实与登记尽量在实施接种前一周内完成。为减少工作量也可边摸底造册边补种疫苗。摸底目标儿童数据要做以下核查工作,以判断摸底调查质量。1.与当地人口管理部门掌握的数据以及2014年第二轮补充免疫目标儿童应种人数进行核查。2.与“三民”活动驻村工作组入户调查和社区“四知
5、四清四掌握”的资料进行核查。3.与当地计生、妇幼等部门掌握的出生儿童信息进行核查。(二)精心设置接种点,合理安排接种人员各地要以满足查漏补种活动需要的原则,因需设点。对于边远牧区、矿区等特殊地区,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开展补种。接种点原则上设置在现有接种点内,临时接种点必须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设置。每个接种点应配备现场组织员、记录员和接种技术员等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的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每位应种儿童能够享受便捷的接种服务。各接种门诊应将常规预防接种与本次查漏补种活动的接种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做到“标识明确、流程清晰、接种区域不交叉”。不能与常规接种分开的,可采取
6、错时接种等方法加以解决。 (三)接种疫苗前及接种注意事项各地在接种实施前,要做好疫苗、冷藏设备、冷开水、服苗用具、工作表格、宣传资料等所需物资准备工作。在接种前必须询问儿童的健康状况,严格掌握脊灰疫苗禁忌症。对大龄儿童可直接口服,对小龄儿童要用凉开水化开喂服,切勿加在热水或热的食物内服用,服苗时要做到“看服到口、咽了观察、30分钟后再走”。在接种过程中,应随时补充登记漏登儿童。对需继续补种的儿童,要告知家长下次接种的时间和地点,并在3个月内持续追踪落实后续疫苗的补种情况。对于活动之前进行过基础免疫的儿童,要注意查对预防接种记录。如遇到近期服过1剂糖丸但距补种日期未满28天的儿童,要延迟至满28
7、天后给予补种。此延迟仅针对口服病毒类疫苗,而不包括任何其他各种注射类疫苗。免疫史不详者按0剂次对待。脊灰疫苗可与包括麻疹类疫苗在内的任何其它常规免疫疫苗同时接种。(四)认真做好补种记录补种完成后,除在南疆五地州2014年脊灰疫苗查漏补种目标儿童摸底登记与服苗记录(附件1表1-1)登记外,各常规免疫接种点要将查漏补种情况补充上卡、上证,纳入常规免疫管理,并及时将有关信息补登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中。要保存本次活动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补种结束后及时给予补证或补登。 (五)加强疫苗和冷链管理工作各预防接种单位应根据前期摸底结果逐级向上级疾控中心报送脊灰疫苗需求量。此
8、次查漏补种活动,可先使用库存的常规免疫所用脊灰疫苗。如库存不够应提前向上级疾控中心反馈,以便及时调运储备疫苗,确保足够的疫苗供应。各地要严格按照疫苗管理的要求,保证疫苗运输、储存、现场存放等必须符合疫苗冷藏冷冻相关要求。(六)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工作各级各单位应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领导小组,对发生的疑似异常反应病例进行妥善处置。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临床救治。同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开展调查诊断工作。五、督导检查(一)各地要制定督导方案,组成督导组,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委会进行技术指导和检
9、查,以确保查漏补种活动的质量。每县(市、区)级应有1名地(州)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乡镇(街道)有1名县(市、区)级专业技术人员,每村(社区)委会有1名乡镇(街道)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督导活动。督导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二)督导组应对城乡结合部、边远贫困地区、村医变动频繁或城镇预防接种网点少的常规免疫薄弱地区、砖厂或矿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以及在2014年第二轮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中小于1岁组与1岁组实种数之比低于75%的乡镇(街道)的摸底调查与补种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六、验收评估(一)摸底调查评估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参考以下指标:1.目标儿童摸底数(已在卡册+摸底登记表中非在卡册0剂次和不详者
10、)当地人口管理部门掌握的同年龄组儿童数。2.目标儿童摸底数(已在卡册+摸底登记表中非在卡册0剂次和不详者)2014年第二轮补充免疫中相应年龄组应种儿童数。3.目标儿童摸底数(已在卡册+摸底登记表中非在卡册0剂次和不详者) “三民”活动驻村工作组入户调查和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资料中相应年龄组儿童数。4.目标儿童摸底数(已在卡册+摸底登记表中非在卡册0剂次和不详者)当地计生部门掌握的出生儿童信息中相应年龄组儿童数。5.目标儿童摸底数(已在卡册+摸底登记表中非在卡册0剂次和不详者)当地妇幼部门掌握的出生儿童信息中相应年龄组儿童数。以上指标均符合要求,可认为摸底质量较好,可进行下一项评估。有两项以上
11、指标不符合,应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补摸、补登工作;有三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又无其他合理因素解释时,必须重新启动新一轮摸底排查工作,并追究责任。(二)补种情况评估1.补种对象是否符合目标人群的一致率评估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乡镇(街道),在每个乡镇(街道)以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中心在近、中和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社区),在每个村(社区)建立的摸底与接种登记表中随机抽取10名需补种儿童(不足10名的则在相邻村(社区)补足至10名即可),采取电话或入户方式核实该儿童是否符合本次查漏补种活动的目标人群。每个乡镇(街道)累计调查30名儿童;另在每个县(市、区)再随机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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