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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职工互助互济会章程(参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公司职工互助互济会(以下简称互助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省总、扬州市总的相关工作要求,由公司工会发起,共同组织所属职工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的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发展职工互助互济事业,动员和组织职工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对因多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的帮助,从而达到减轻职工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企业和谐稳定的目的。 第四条 本会任务:组织开展包括医疗、工伤、救急救难等各种职工互助互济活动。 第五条 本会接受公司工会的领导
2、,接受乡镇(园区)的工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以车间、科室等为单位组织职工团体入会。 第七条 凡公司范围内在册职工中的工会会员,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缴纳入会费(入会费每人2-10元),并办理入会手续。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与互助会的民主管理,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按规定享受互助互济待遇;(三)有权询问互助会资金运转使用情况。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互助会章程;(二)宣传本会性质和宗旨,积极参加互助活动;(三)按规定缴纳互助互济金;(三)对互助会诚实、守信;(四)配合互助会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
3、会的权力机构是团体会员代表会议,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1名代表共同组成。会议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团体会员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批准互助会章程的修改。 (二)批准互助会互助互济活动计划。 (三)选举和更换理事会成员。 (四)决定互助会的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 团体会员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一条 互助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互助会的决策机构,对团体会员代表会议负责。理事会由5至7人组成,设理事长1人。理事会由团体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由理事会推举产生。理事会任期与工会同届。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4、: (一)负责召集团体会员代表会,并向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团体会员代表会议的决定。 (三)拟定互助互济活动计划。 (四) 批准互助会互助互济金使用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理事长负责主持团体会员代表会议和理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互助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由团体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设监事长1名,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任期与工会同届。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检查互助会资金使用情况。 (二)对互助会理事、履行职务或履行互助会章程进行监督。 (三)提议召开临时团体会员代表会。第四章 资金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员缴纳的互助互济金;(二)各种资
5、助;(三)利息;(四)其它合法收人。第十四条 会员参加互助会的会费和参加互助项目缴纳的互助金,由互助会统一管理,互助会按规定支付会员互助金待遇。 第十五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互助金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善。同时,接受监事会和会员的监督。 第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团体会员代表和工会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团体会员代表会议审议。 第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团体会员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
6、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会需要终止,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意见,团体会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在上级工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团体会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从团体会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职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参考)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的职工。第二条 办公室、工会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第三条 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
7、即由食堂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 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第五条 食堂用膳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第六条 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第七条 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第八条 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
8、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第九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第十条 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第十一条 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参考)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报公司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第二条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
9、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第三条 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第四条 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第五条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第六条 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第七条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第八条 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关于成立公司职工互助互济会的通知各车间(科室):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扬广大职工团结互助的精神,经团体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决定成立公司职工互助互济理事会,其成员如下:理事长:理 事: 公司工会 年 月 日 公司职工互助互济会会员花名册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手机号码补助原因补助金额备注注:补助标准:因各企业规模、人数、互助金缴纳标准不一样,请各企业自行研究,规定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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