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班补休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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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班补休制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班补休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班补休制度 (试行) 鉴于办公室工作任务繁重,各股室同志经常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加班,为切实保障大家身体健康,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加班补休制度。 一、补休目的 (一)保障身心健康,为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能力范围的工作按时完成,急难险重的工作按质完成”理念。 (三)规范办公程序,建立健全高效、简化、科学的服务机制。 二、补休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
2、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三、补休原则 (一)劳逸结合的原则。做到工作、休息两不误。 (二)适当补休的原则。考虑办公室工作特殊性,无法做到全部按公务员法、劳动法执行,但对长时间用休息时间加班的,结合工作的轻重缓急予以补休。 (三)确保运转的原则。在不影响政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补休,确因工作需要的以工作为主。同时要求提高个人业务素质,能当天完成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 四、补休对象 本补休制度适用对象为本办全体干部职工(含事业人员),实行补休制度后事业人员不再发放加班补助。县政
3、府领导专职司机因岗位特殊性不适用本制度,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补休方式 (一)经审批在工作日规定工时(8小时)外加班的,加班累计足8小时补休1天,以此类推。 (二)经审批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实际加班天数补休;仅加班半天的,累计足1天补休1天。 六、加班认定 (一)属于加班情形。 1.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在办公室值守上班的。 2.经审批在法定工时以外加班的。 3.遇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处理超过法定工时加班的。 (二)不属于加班情形。 1.工作时间以外,领导安排到办公室取东西、领转文件等临时性事务。 2.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被安排以手机呼叫转移方式不用再办公室的值班。 3.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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