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副校长开展活动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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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制副校长开展活动情况表学校西堤头小学活动形式讲座活动时间2012.9.26活动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 付世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本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由原来的56条增至72条,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一、制定本法的宗旨和根据是什么?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未成年人
2、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这个年龄段的人们大多数都在中、小学校就读或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二、这些未成年人都应享有哪些权利呢?他们享有五项权利,具体是: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参与权。三、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工作,本法规定应当遵循下列三条原则一是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是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是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按照本法规定从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四个方面进行保护。四、家庭保护这是本讲的重点之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首要监护人,除此皆为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及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
3、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同意的均可作为其他监护人(民法通则16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现在通过以下四个问题把家庭保护进一步说一说: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现在,
4、有的家里的大人不分昼夜的打麻将、喝大酒、口出粗言、脏语,不注意男女之间的接触行为和方式等,都会给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家长对孩子百依百顺,任意娇生惯养,不做正面引导,为什么人们常说富不过三代呢?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4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完义务教育,不得辍学。五、学校保护1党和国家为了使学校和教师顺利实施好阶段性的教育任务,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特别是在第三章“学校保护”里明确提出了相应具体要求。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
5、学生。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如生理卫生和预防早恋等)。学校和家庭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这个问题到了用最科学的方法、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具体措施加以解决的时候了,希望有志者能趟出比较切实可行的路子。2本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其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里我要说的是,凡用体罚或变相体罚处理学生的教师,应该是教育理念不科学、综合素质不高,教育引导学生方法有限,没把自己看成是人类灵魂工程师或诲人不倦的仁慈而善良的长者。还应当进一步
6、指出,你实施了对学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同时,也就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你已经犯法了。3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要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在组织校内外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说到此有一点必须再明确一下,就是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及其教师就是学生阶段性的监护人,因此,必须责无旁贷的负起做为学生监护人的全责。4本法第二十五条,对于在校接受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管教无效时,可按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如少年管教所),这就要求教
7、师对有不良行为表现的学生,必须摸清情况,即要防止简单粗暴,又要防止放任不管,更要严防因管教方法不当造成敌对情绪和矛盾激化。什么叫不良行为?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是这样列出的:(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其他音像制品;(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10)经常旷课夜不归宿;(11)故意损坏公私财物;(12)经常吸烟、酗酒等。除此,我想另外再加上一条,更要防止中学生早恋。下面向大家讲几则
8、有代表性的少年犯罪案例。案例介绍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其它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它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及未依法尽到保护之责,对申诉控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权的,由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予以劝戒、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罚款、拘留)。3未成年人的教育场所,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
9、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4其他。中小学校周边规定范围内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及营业性网吧;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违者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5不得违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从事繁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及危险作业。违者给予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虐待岐视未成年人,不得从中牟利,违者给予行政处罚。对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
10、等活动,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6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七、依法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备注1、“活动形式”一栏根据情况填“讲座”或“其他”;2、“活动内容”一栏,如是讲座,将讲话稿粘贴在相应处;如是活动,粘贴活动报道,都需配发2-3张活动照片。3、调查表中写了几项活动,填几张表。法制副校长开展活动情况表学校西堤头小学活动形式讲座活动时间2012.4.8活动内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应对策略 “未成年人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已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
11、。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趋势,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随着社会发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一个愈来愈突出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引起了司法机关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基于检察机关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积累,下文将从三个方面阐释当今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应对策略。一、案例解读未成年人犯罪特点2003年北辰检察院公诉部门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9件185人,2004年是155件235人,2005年是175件253人,出现大幅增长趋势,结合这些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凸显如下特点:1、犯罪人群低龄化。近两年时间里,北辰检察院起诉部门受理未成年人违法
12、犯罪案件中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有明显增多趋势,而且,1416周岁在八类严重刑事犯罪以外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如盗窃、抢夺、敲诈勒索、轻伤害、寻衅滋事等,十四岁以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也存在发展的苗头。北辰检察院曾受理的韩某等八人抢劫一案。经审查认定,韩某(14岁),参与抢劫4起,但在他13岁的一年时间里仍有5起抢劫的事实,只因责任年龄问题而不能认定为犯罪。可见,针对当前犯罪低龄化问题,学校和家庭的约束显得尤为重要。2、犯罪突发性强。突发性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以前犯意不明显,犯罪动机带有明显的情景性,在外界的影响和刺激下,失去理智控制,突然实施犯罪。即未成年人在遇到事件的诱导和激发下,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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