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988ST宝龙半报摘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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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1.6 公司负责人郑勇康、主管会计工
2、作负责人张燕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晓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2 公司基本情况2.1 基本情况简介,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上市交易所,ST 宝龙600988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彭烽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宝龙路 1 号020-82708598020-,刘勇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宝龙路 1 号020-82601663020-82601663alex_,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归属于上
3、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营业利润利润总额,94,686,994.64-37,867,774.88-0.3801报告期(16 月)1,033,296.081,033,222.37,96,011,548.26-38,145,819.37-0.3828上年同期1,924,216.902,114,806.10,-1.380.730.71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46.30-51.14,1,0,0,0,0,0,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稀
4、释每股收益(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8,044.49-2,024,050.250.0028-0.02030.00282,449,340.530.0246,1,184,702.29-1,315,886.910.0119-0.01320.0119-3,331,695.94-0.0334,-76.53-53.82-76.47-53.79-76.47173.52173.65,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所得税影响额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税后)合计,金额,-73.712,310,000.00-7,857.8726.322,302,094.74,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3.1 股份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6,390 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吴培青张永胜李玲万沛中张新阳陈斌张卫青申晨,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28.991.781.531.251.000.820.730.64,28,884,1001,769,0001,520,0001,
6、243,5001,000,000820,900729,400640,000,28,884,10000,质押未知未知未知未知未知未知未知,23,000,000,2,3.3,0,0,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宋继明黄振英,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0.630.61,632,100607,984,未知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张永胜李玲万沛中张新阳陈斌张卫青申晨宋继明黄振英胡金玉,1,769,000 人民币普通股1,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1,243,500 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82
7、0,900 人民币普通股729,400 人民币普通股640,000 人民币普通股632,100 人民币普通股607,984 人民币普通股580,000 人民币普通股,1,769,0001,520,0001,243,5001,000,000820,900729,400640,000632,100607,984580,000,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适用 不适用5 董事会报告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
8、民币,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分行业,专用汽车行业租赁行业,21,760,683.634,200,000.00,17,053,334.161,890,000.00,21.6355.00,26.89,17.35,增加 6.36 个百分点增加 0 个百分点,5.2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5.3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5.4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适用 不适用3,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
9、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5.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5.1 募集资金运用适用 不适用5.5.2 变更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5.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适用 不适用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适用 不适用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11 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中对公司导致带强调事
10、项的理由:“贵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33,758.6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814.58万元,流动负债高于资产总额 2,579.75 万元,这些迹象表明,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贵公司尽管已在书面评价中表示加强防弹车业务的整合工作,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引进优质资产等措施,但我们认为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号-持续经营第十八条:如果财务报表已充分描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应对计划,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
11、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此事项不属于应调未调会计事项,对贵公司 2011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公司董事会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通过重组,引进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资产,使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得到根本性改变,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 2012 年第 18 次工作会议审核有条件通过,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公司主营将变更为黄金采选等,公司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将得到充分的保障。6 重要事项6.1 收购资产,适用,不适用,6.2 出售资产,适用,
12、不适用,6.3 担保事项,适用,不适用,6.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4,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6.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2005 年 11 月 23,日,广州中院作出,2008 年 10 月 17,判决。2006 年 11月 28 日,广州中院裁定拍卖东方宝龙永和土地及厂房。后因评估拍卖问题,东方宝龙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日广东省高院依法举行了执行听证。2009 年 7 月35,000,0
13、00 16 日,省高院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案变更为(2009)粤高法执督字第 24号。,2009 年 6 月 24 日,根据从广州开发区国土建设局查回的档案资料显示被拍卖土地已办理转移登记。,目前该案仍处在省高院的执行监督程序中。,复议申请。民生银行 3500 万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第一被告: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告: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被告:杨龙江起因及进展情况:2004 年 4 月 26 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第一被告可以在 4,000 万元范围内使用原告的贷款、申请原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申请商
14、业汇票贴现。第二被告及第三被告同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之后第一被告与原告签订两份具体业务合同,共借款3,500 万。2005 年 6 月 8 日,原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上述三被告返还借款及相关利息,后在本案执行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6)穗中法执字第 67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了第一被告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的 YH-H4-1 地块,因在评估、拍卖过程中存在重大漏评等违法行为,导致了第一被告大量合法财产的不当流失,第一被告对拍卖标的物所属范围提出异议,于 2007 年 9月 28 日依法向广州中院提起了撤销拍卖申请,但广州中院以(2006)穗中法执字第 67
15、6-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了第一被告的申请。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一被告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执行复议申请,提出:(1)撤销(2005)穗中法执字第 676 号民事裁定书;(2)撤销对申请人位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 YH-H4-1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物房产的拍卖;(3)对申请人位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 YH-H4-1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物房产进行重新评估。2008 年 10 月 17 日广东省高院依法举行了执行听证。2009 年 6 月 24 日,第一被告在广州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查询公司地籍档案资料时获得广州开发区房地产查册登记表一份,发现上述永和经
16、济区 YH-H4-1 土地已办理了土地转移登记,查册登记表具体内容如下:经现有资料查询,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穗中法执字第 676 号,经广州开发区规划局发文同意过户至宝供物流名下(穗开国房复【2007】32 号),已办理土地转移登记,上述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已注销。2009 年 7 月 16 日,第一被告收到高院送达的(2009)粤高法执督字第 24 号变更案件通知书:你公司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穗中法执字第 676-1 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经审查,本案有关评估、拍卖行为发生在 2008 年 4月 1 日之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正确适用修改后
17、民事诉讼法第 202 条、第 204 条规定的通知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02 条的规定,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议,只适用于发生在 2008 年 4 月 1 日后作出的执行行为;对于 2008 年 4 月 1 日前发生的执行行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按监督案件处理。的规定,你司提出的复议申请不符合复议案件立案条件,本院决定将(2008)粤高法执复议字第 10 号案件变更为监督案件处理,案号变更为(2009)粤高法执督字第 24 号。2009 年 9 月 2 日,第一被告收到原告送达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根据该通知书内容获知:前述第一被告所欠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之相关全部
18、债权已转让给东莞市威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第一被告针对执行拍卖的异议案仍处在省高院的执行监督程序中。5,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6.6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6.6.1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6.6.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适用,不适用,6.6.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适用,不适用,7 财务会计报告7.1 审计意见,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审计,7.2 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12 年 6 月 30 日编制单位: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六.1
19、,11,279,708.91,16,830,368.38,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六.2六.4,18,476,498.554,717,453.20,15,711,452.814,518,926.92,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六.3,29,464,456.70,28,552,840.9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六.5,10,258,214.25,9,378,096.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6,74,196,331.61,74,991,685.22,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
20、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六.6六.7,9,452,835.4079,200.00,9,939,937.0179,200.00,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六.8,8,716,208.25,8,827,121.55,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六.9六.10,1,941,871.69300,547.69,2,050,761.67122,842.81,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交易
21、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20,490,663.0394,686,994.64,21,019,863.0496,011,548.26,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六.12六.13,23,122,203.922,974,635.47,19,460,377.353,012,001.8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六.14六.15,210,015.677,212,329.11,146,226.917,234,259.02,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六.16六.17,629,342.1185,694,877.32,629,342.1191,326,867.05,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
22、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7,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19,843,403.60119,843,403.60,121,809,074.33121,809,074.33,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六.18六.19,99,637,800.00181,782,624.55,99,637,800.00181,782,624.55,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六.20,18,01
23、9,859.26,18,019,859.26,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六.21,-337,308,058.69,-337,586,103.18,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37,867,774.8812,711,365.92-25,156,408.96,-38,145,819.3712,348,293.30-25,797,526.07,总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94,686,994.64,96,011,548.26,法定代表人:郑勇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燕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晓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 年 6 月 30 日编制单位:广东东方兄
24、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流动资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271,510.04,326,805.21,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十二.1,1,119,852.313,548,000.00,6,970,526.621,988,000.00,应收利息8,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十二.2,28,004,102.703,995,285.93,27,947,157.914,341,502.3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
25、36,938,750.98,41,573,992.11,长期股权投资,十二.3,22,428,000.00,22,428,000.00,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流动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9,9,143,433.6479,200.008,716,208.2540,366,841.8977,305,592.8718,542,337.64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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