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zcd1303022 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实训室改造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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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MZCD-1303-022】计划编号: P-20130322-005019 项目名称: 实训室改造工程 招 标 人: 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代理机构: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二一三年四月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3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6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0第五部分 珠海市政府采购合同2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35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投标人:受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实训室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2、一、 采购计划编号:P-20130322-005019。二、 招标项目名称:实训室改造工程。三、 采购预算金额及报价上限:人民币捌拾柒万贰仟叁佰肆拾柒元陆角柒分(¥872347.67元) ,其中包含预留金人民币肆万壹仟伍佰元整(¥41500.00),报价超出上限的视为废标。预留金按¥41500.00元固定报价,不参与竞价,多报、少报或者不报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四、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五、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工。六、 工程内容:对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六个专业系(共24间)实训室进行改造。七、 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条件;2.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3.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发布;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八、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1. 法
4、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 市外省内企业提供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提供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信息证明(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发布信息的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交本款第3、4、5、6项资料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不能提交按无效投标处理。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
5、人,才具有投标资格。九、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3年4月8日起至2013年4月1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十、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
6、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十一、 踏勘现场及标前答疑:本项目于2013年4月18日9:30时在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集中统一踏勘现场,自愿原则,过时不候。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4月28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室。3. 开标时间:2013年4月28日15:00。4.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室。十三、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
7、代理机构查询:采购人联系人:李老师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工办公电话:0756-3808371办公电话:0756-3263132传 真:传 真:0756-3323699 采 购 人: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四月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3.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8、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发布。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二、 招标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实训室改造工程;2. 工程内容:对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六个专业系(共24间)实训室进行改造。三、 招标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施工内容;2. 承包方式:a) 固定单价:招标文件包含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
9、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b) 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四、 招标项目现场条件:1. 施工现场已经具备三通一平条件;2. 施工用水用电由采购人提供,接驳时需征得采购人的同意;3. 现场条件以现状为准,投标人认为不满足施工条件的,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因此增加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4. 供材料、机具堆放的场地、搭设临时设施的场地、施工临时用场地由中标人负责整理及维护,所使用的场地必须报请采购人批准;若中标人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场地不能完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中标人可使用其他场地,为本工程施工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主张;5. 施工场地的
10、临时排水、排污,由中标人按采购人及规划部门的要求设置;施工场地内已有的排水、排污设施,在施工期间由中标人使用、管理及维护。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五、 招标项目预算及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捌拾柒万贰仟叁佰肆拾柒元陆角柒分(¥872347.67元) ,其中包含预留金人民币肆万壹仟伍佰元整(¥41500.00),报价超出上限的视为废标。预留金按¥41500.00元固定报价,不参与竞价,多报、少报或者不报均视为无效投标。六、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工。七、 质量要求: 合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八、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合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安全
11、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九、 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合同单价。十、 踏勘现场及标前答疑:本项目于2013年4月18日9:30时在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集中统一踏勘现场,自愿原则,过时不候。十一、 材料设备性能及使用要求:1. 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2. 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经采购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3. 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图纸设计、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
12、等各种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十二、 其他要求:1. 付款方式:1.1. 本项目无预付款;1.2. 工程完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1.3. 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2. 验收要求:2.1.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施工规范要求;2.2. 工程质量验收时间:具备验收条件,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2.3. 工程质量验收方法:中标人提供验收所需各种资料,由采购人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3. 工程量增减调整方式:3.1. 采购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商洽。3.2. 采购人确认的工程变更及相对应的工程量
13、签证。3.3. 必须是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之外的工程量增减。3.4. 增减工程的工程价款调整方法。3.4.1.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按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3.4.2.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3.4.3. 材料及设备价格调整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有的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按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及设备价格计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按照2013年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第1期公布的材料及设备的中档价格计算,珠海工程造价信息中未列的材料及设备单价,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确认。3.5. 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式:结算时,按投标报价书中的
14、措施项目费计入。若投标报价书中的措施项目费高于招标时预算书中的措施项目费,则按招标时预算书中的措施项目费中标下浮率对投标报价书中的措施项目费进行修正,计入结算中。3.6. 规费的调整方式:结算时,按投标报价书中的规费计入。若投标报价书中的规费高于招标时预算书中的规费,则按招标时预算书中的规费中标下浮率对投标报价书中的规费进行修正,计入结算中。3.7. 税金的调整方式:税率为3.477%,按国家规定计取。3.8. 中标下浮率=中标价/预算价100%。4. 投标报价说明及风险范围:4.1. 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其他
15、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施工配合费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一旦中标,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了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4.2.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数量及格式不得修改。否则,一旦中标,中标人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对造价进行调整;4.3.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否则,一旦中标,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4.4. 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
16、前10天或在采购人和所有投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经预算编制单位核实后,采购人将对误差的调整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5. 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2.2. “监管部门”是指: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2.3.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2.5. 合格的投标人:2.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17、条规定的投标人。2.5.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评审程序确认并授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投标人。2.7.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3. 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代理服务费,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2.1 中标人应在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关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通知”后,三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
18、领取中标通知书。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3.2.2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执行,收费金额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100以下1%二、 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的构成4.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书2) 招标项目内容3) 投标人须知4)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5) 珠海市政府采购合同6) 投标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7)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充分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19、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如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1. 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并回答投标人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正。5.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书面提出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须进行澄清的相关问题,应以书面形
20、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抄送参与本项目的其它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接到上述通知后不向招标采购单位进行书面确认或通过其它有效方式进行确认的,视为接受前述所有修改的内容,由此引起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3.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4. 如招标采
21、购单位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个日历天修改招标文件的,应征得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同意,同时保证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理解分析,做好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5.5.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现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22、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7. 投标的语言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
23、本为准。7.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采购单位)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 投标文件编制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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