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doc(5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XXX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XXX项 目 名 称: 招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 定 代 表 人: 日 期: 年 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二章 合同条款16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其他要求24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25第五章 图 纸 部 分26第六章工程量清单27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28第八章 评标办法41 第一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2工程名称:XXX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21.2建设地点:XXX中学校园内31.2建设规模:新建一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1413
2、;新建一栋食堂,建筑面积2100。估算总投资45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1.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62.1招标范围:建筑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2.2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1月15日83.1资金来源:上级支持、县财政投入及单位自筹9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拟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年(2009年5月至今)必须承担
3、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金额4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报名企业相符,且无在建项目。106.1招标答疑会及现场踏勘时间:另定招标答疑会地点:另定1112.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商务标、技术标合编为一本)1216.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请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在2012年7月1日下午5:00之前交纳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注: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到帐,并请在备注栏或用途栏中正确填写项目名称)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4、 142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7月5日上午8:30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523.1开标时间:2012年7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1627.3评标办法:长建发2009206号文件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文件中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732.1中标单位应按建设方要求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17合同专用条款17.4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备料款,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19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
5、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20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前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出。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1、工程说明1.1 工程概况:XXX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已经 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位于XXX中学校园内,拟新建一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1413;新建一栋食堂,建筑面积2100。估算总投资45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2 工程综合说明:1.2.1 工程名
6、称:XXX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1.2.2 建设地点:XXX中学校园内;1.2.3 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1.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2.5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的规定保修;1.2.6 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2、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2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3、 资金来源 3.1 上级支持、县财政投入及单位自筹,来源已落实。4、 定义4.1 “委托人”系指:XX中心学校4.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XX有限公司4.3 “招标人”系指:XX中心学校
7、4.4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5、 合格的投标人5.1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资质至少须满足:5.1.1投标人必须是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5.1.2施工企业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5.1.3拟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年(2009年5月至今)必须承担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金额4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注册单位必须与报名企业相符,且无在建项目。5.1.4拟任此工程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专业工程
8、师及以上职称。5.2 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长建发2009206号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评标办法;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5.3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6、招标答疑会及踏勘6.1 投标人须按前附表第10项的规定派代表出席招标答疑会。6.2 招标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了解情况。6.3 勘察现场6.4 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
9、前附表第10项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6.5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6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二) 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0、:第一章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技术规范及其他要求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部分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第八章 评标办法8.2 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
11、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解释9.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招标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疑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并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2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时,应检查页数与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
12、清,应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提出的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
13、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技术标二部分组成。商务标、技术标(明标)统一制作、装订、密封包装。12.2 商务标部分包括投标函部分、投标报价部分两个主要部分: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 投标文件签署授
14、权委托书;3) 投标函;4) 开标一览表5)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6)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7) 对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还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项目部各人员的情况及相关证件(包括岗位证及身
15、份证复印件)。具体人员配备标准两个标段均不得低于: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他岗位职责可兼任。(注:所有人员均无在建项目);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投标人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的情况投标人在过去3年完成的工程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2.3 投标报价构成分析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具体格式按照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标准格式,包括施工
16、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各项应有费用,也包括按照国家及湖南省规定的各项试验费在内的报价。 12.4技术标部分技术标采用明标,技术标书应具备下列内容: 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平面布置; 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保证措施; 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措施; 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 主要机具使用安排; 交通组织措施。1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13.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13.2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表格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的格式扩展。14、投标报价14.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对
17、投标工程的期望承包价(含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报价必须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统一标准格式填写 (注:(1)如果造价工程师不是本施工单位的造价工程师,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投标单位与造价工程师所在具备造价咨询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的委托协议书;(2)开标时必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如证书在进行年检、换证等情况时必须有本地区造价站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且该造价工程师不是本工程标底编审单位的人员)。否则报价无效,不进入投标报价评审。14.2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27.6款):14.2.1招标文件;14.2.2国家和省颁发的计价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14
18、.2.3设计图纸、地质资料和现场情况;14.2.4采用现行国家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14.2.5工程质量和工期; 14.2.6风险范围;14.2.7招标答疑书面材料; 14.2.8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14.2.9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14.3投标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14.3.1 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09406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应取费文件进行投标报价;14.3.2 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文件资料、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进行投标
19、报价;14.3.3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建筑市场行情,以及各施工企业自身承受能力,参考湘建价2009396号文、湖南省公布的现行建设工程取费标准和人工工资标准(人工工资不得低于54元/工日)。自行确定材料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投标总价,上述报价不得违反湖南省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07236号文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数量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的数量逐项报价,不得变动;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可参照宁乡建设造价2012年第1期中的材料价格,该期宁乡建设造价没有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参考长沙建设造价2012年第2期中的材料价格或市场价格编制。14.3.4 投标报价编制的基
20、本原则:14.3.4.1 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标准计算。14.3.4.2 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企业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主确定或招标人给定的参考价;14.3.4.3项目措施费由企业根据自己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和工程的实际情况、施工方案、风险程度自主确定;14.3.4.4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本企业的成本;为证明报价的真实性,工、料、机方面各投标人应尽量提供原始依据。14.3.5 投标报价及合同价格采用方式:14.3.5.1 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14.3.5.2 固定合同单价:投标人所提供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
21、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工程量的数量为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持有异议,则请投标人在招标答疑会前或工程量清单报价公示期间书面向代理机构提出或监管部门提出。14.3.5.3风险因素主要包括: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包括定额、人工、机械费用及其他取费等)、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上涨因素、错算或漏算的工程造价、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14.3.6 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工程同一个清单子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不留活口。综合单价法即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并考虑风险因素。14.3.7 不保证
22、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一定中标。14.4 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评标要求的投标报价电子文档光盘(并用标签标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并保证电子文档光盘数据与书面文件一致。15、投标货币15.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16、投标有效期16.1 开标之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
23、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17、投标担保17.1 投标人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性审查的内容之一。17.2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述17.3条款形式。17.3 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投标人每次提交投标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2)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请投标人在2012年 7月1日下午5:00前办理好);(3)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17.4 对于未能按上述17.2、17
24、.3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已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之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分别转入相应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帐户。17.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6.1 投标人拒绝按有关规定修正投标价;17.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17.6.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7.6.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及违规违纪行
25、为使招标无法顺利进行。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的封面(有文字的第一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3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删)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人指定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6、(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19.1.1 技术标、商务标装订成一本。投标文件由一份“正本”和叁份“副本”组成,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须密封后单独装在一信封中,粘贴在投标袋外包装的外面。19.1.2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属明标,技术标按本须知12.4款的规定制作。19.1.3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预算书和投标汇总表必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签字、盖执业专用章方
27、为有效,且投标报价中的总价必须大写,否则报价无效。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统一制作、装订、密封包装。19.3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签署人的印鉴及投标人的公章。封面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在2012年 7月 5日上午9:00前不得开封字样。19.4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19.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不承担任何责任。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20.1投标
28、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7月 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20.2 投标文件递交至XX。20.4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5 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
29、或撤回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3、开标23.1 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所有投标人以及被邀请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23.2 开标会议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
30、组织并主持。会上对投标文件签署是否正确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检查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等。但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23.3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供招标人验证: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或法定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的相关证件,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投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23.3.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
31、密封;23.3.2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无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商务标书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合及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虚假或伪造的;23.3.3 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3.3.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3.3.5投标人未按规定派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1人)注册资质证书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的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中级及以上)、施工
32、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配备应该达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建201010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要求);23.3.6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所在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符、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与资格审查备案(或投标报名)时不符的;23.3.7 未带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的;23.3.8 未带项目负责人近3年(2009年5月至今)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原件(施工合同或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
33、标通知书)的;23.3.9 投标函中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报价的;23.3.10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23.3.11 投标人未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作出承诺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作出相应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23.3.12投标人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废标规定的;开标或评标时,投标人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23.4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或本地区造价站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且该造价工程师不是本工程标底编审单位的人员)的,报价无效,不进入报价评审定标阶段。23.5 开标检验结果当众宣布,并宣读投标的单位
34、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23.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4.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4.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4.1.2 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4.1.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1.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
35、标保证金的。24.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标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5.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5.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6、评标过程的保密26.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人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6.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
36、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7、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27.1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7.2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本须知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联合发布的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9206号文件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定评标。27.3 具体实施
37、办法参照长建发2009206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规定,即资格性检查合格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的高低从低至高分别确定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27.4 评标程序分为技术标评审及资格性检查、投标报价评审(投标报价最低者应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第八章评标办法)。27.4.1 开标后对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规定。27.4.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包括单价的分析资料等,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
38、以书面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招标人及评标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标中对发现的算术性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27.4.3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评审结果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以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7.5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标)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商务部分(商务标)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其它部分。27.6 标底类型27.6.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业主设有标底价(上限值),标底价(上限值)经有资
39、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后于投标截止前5天公示。标底价(上限值)根据27.6.2编制依据编制。27.6.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标底价(上限值)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09396号文;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湘建价2007403号文,并经有关机构审核确定。27.7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十日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确定中标人。评标和定标应当在开标后三十日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在投
40、标人延长期限。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期限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的除外。27.8 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9206号文件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定评标,按技术标评审及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推荐出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从最低投标报价开始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报价最低且未低于其企业成本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候选人放弃中标、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
41、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七)合同的授予28、合同授予标准28.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8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9.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0、中标通知书30.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0.2 招标人将
42、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但有权不作出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1.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2、履约保证金32.
43、1 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按建设方要求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对没在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建设方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2.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二章 合同条款按湖南省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0829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 同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实施 (工程名称),发包人已接受承包人对本项目的中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发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之日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四、工程质量标准(A)本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 标准。(B)本工程质量检验验收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和规定为依据。五、合同价款(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253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