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招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08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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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2014年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改革和完善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机制,提高医疗机构参与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二条 采取挂网采购模式,常用低价药品在日均费用标准范围内,其他药品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由医疗机构与挂网的生产企业议定成交,实行网上交易,阳光采购。第三条 挂网采购以1年为周期,已挂网的品种在1年内不得擅自撤销挂网,满1年后重新申报。第四条 全省范围内政府举办的县级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交易适用本实
2、施方案。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参加药品挂网采购。第五条 挂网采购遵循公开透明、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原则。第二章 挂网采购目录第六条 挂网采购品种范围挂网采购目录分为常用低价药品清单、江西省廉价短缺药品目录和限价挂网采购目录。(一)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低价药品清单,按照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1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二)廉价短缺药品目录。按照“供应紧张、疗效可靠、临床必需,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的原则,以江西省2009年度不限价不竞价药品目录为基础,经专家遴选产生。(三)限价挂网采购目录。除不纳入本次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和常用
3、低价药品清单、廉价短缺药品目录外的品种,均属于限价挂网采购目录。第七条 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和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药(抗结核病、抗麻风病、抗艾滋病用药、抗疟药)、免疫规划用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原料药、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暂不纳入挂网采购,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材料申报及网上报名第八条 生产企业报名条件(一)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药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总代理企业必须获得代理协议书,并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和企
4、业法人营业执照。(二)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制剂必须取得新版GMP认证证书,或委托已通过新版GMP认证企业生产,或凭药监部门新版GMP认证受理通知书,方可参加本次报名。(三)2011年以来有生产假药记录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生产假药记录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为依据(“行政处罚通知书”作为举证材料时须加盖设区市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公章)。(四)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配送企业报名条件(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二
5、)集中采购活动报名开始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以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处理结果为准。(三)2011年以来有经营假药记录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经营假药记录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为依据(“行政处罚通知书”作为举证材料时须加盖设区市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公章)。在江西省药品集中采购有不良记录的不接受报名。(四)满足“阳光医药”信息化建设要求(详见赣医药监察办字201310号)。(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申报材料要求(一)使用语言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二)申报材料构成1生产企业需提供
6、的文件材料:(1)企业资料: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的清晰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法人代表章和签名,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明清晰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由被授权人带回);2013年度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原件核对后即由被授权人带回);企业基本情况表;报名品种汇总表和供货承诺函;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药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总代理企业除上述材料,还需提供代理协议书或由国外生产企业出具的总代理证明;其他相关文件材料。(2)产品资料:药品生产批件(清晰复印件)、质量标准(清晰复印件)、产品说明书(原件)和药品省检或市检及效期内厂检全检报告书;化合物专利药品证明文件(清晰复印
7、件);获国家级奖项证书(清晰复印件);自产原料药生产批件(清晰复印件),原料药获得美国FDA认证或欧盟cGMP认证的证明材料;国产药品获得美国FDA认证或欧盟cGMP认证的证明材料(外文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专业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产品价格证明材料:政府定价药品需提供国家发改委或江西省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证明文件,市场调节价品种提供企业的价格依据;其他相关文件材料。2配送企业需提供的文件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的清晰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需法人代表章和签名,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明清晰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由被
8、授权人带回);(3)2013年度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清晰复印件);(4)企业基本情况表;(5)配送承诺函;(6)其他相关文件材料。(三)申报材料修改和撤回被授权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任何修改,也不得撤销报名。(四)申报材料审核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的有效资质证明均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政府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作为参考,若存在疑义,以原件为准。(五)申报材料澄清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有权要求生产经营企业作出澄清,生产经营企业有义务作出书面解答。(六)申报材料其他要求1药品生产经
9、营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合法;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申报材料应逐页加盖鲜章;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按要求及规定格式提供材料;4申报和申诉材料必须由被授权人递交;5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品种只允许由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有两个以上被授权人(含两个)申报的,拒绝报名。第十一条 网上报名(一)网上用户注册生产企业应登录采购平台,注册用户名并进行项目申请(参加了2014年度低价药品挂网采购的可沿用原用户名密码,其他的需重新注册)。在截止时间内,未报名的生产企业不得参加本年度挂网采购,报名时间及要求以公告为准。(二)网上信息确认被授权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采购平台对系统中所报名的企业及产品信息认真核对并确
10、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再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被授权人承担。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第四章 质量类别及目录分组第十二条 常用低价药品清单、江西省廉价短缺药品目录的品种不划分质量类别,限价挂网采购目录中同通用名的药品按剂型、规格进行目录分组后,划分四个质量类别。第一类别:化合物专利药品、原研制药品。第二类别:单独定价药品、获国家级奖项药品、国家一类新药、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第三类别:欧美认证药品、进口药品、进口药品首仿、新版GMP认证药品。第四类别:其他药品。质量类别的划分以国家对药品审批、定价的相关文件和生产企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为依据。如同时满足几个质量类别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
11、原则划分。第十三条 按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进行限价目录分组,限价目录分组规则见附件1。第五章 最高限价制定规则第十四条 限价依据(一)江西省和河南、山西、湖北、安徽、湖南5省(以下简称5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现行中标价(已调整中标价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为准)。(二)全国中标价,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信息网的信息为准。(三)报名截止前,国家发改委或江西省发改委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零售指导价)。(四)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同一通用名,每一种剂型选一个代表品(差比价规则中明确单列代表品的除外):国家发改委或江西省发改委价格文件确定了代表品
12、的,以文件为准;未确定代表品的以同通用名江西省第二轮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目录中生产企业最多的规格作为代表品;其他情况均以最小规格作为代表品。第十五条 限价原则(一)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国家和江西省常用低价药品清单的品种,根据国家和江西省有关政策执行。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日均费用标准范围内,计算每个品规的参考价,供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议价时作为参考,同品规计算同一参考价,参考价的计算方法为:1以江西省和5省的平均中标价计算参考价;2同品种不同剂型、规格或包装药品的参考价需符合差比价规则;3江西省和5省均无中标价且不适用差比价计算参考价的,根据国家或江西省之前制定的零售价扣除医疗机
13、构加价率后的价格作为参考价。(二)廉价短缺药品目录属于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内的品种,按低价药品相关政策执行,不属于常用低价药品清单的品种,根据是否为政府定价品种分别制定最高限价:属政府定价的品种,以国家发改委或江西省发改委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扣除医疗机构加价率后的价格作为限价;非政府定价品种以江西省和5省的平均中标价作为限价,没有中标价的由医疗机构与供货企业议定成交。(三)限价挂网采购目录同质量类别同目录分组的品规制定同一限价,限价按最小制剂单位计算:13家及以上报名的品规,以江西省中标价和5省平均中标价的平均值作为限价;21家或2家报名的品规,以江西省和5省中标价的最低价为限价;3同质量类别同
14、通用名不同剂型、规格或包装材料的限价需符合差比价规则,国家或江西省发改委定价文件未按差比价规则制定零售价的品种,限价可不执行差比价规则;4江西省和5省均无中标价且不适用差比价的品规,取2011年以来所有省份最新采购价(包括中标价和挂网价)作为限价依据,以报名公告发布之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信息网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查询数据库为准。3家及以上的以外省平均中标价作为限价,1家或2家的以最低中标价作为限价;5非政府定价进口化合物专利药品与国产药品在同一质量类别时,按本企业的中标价计算其限价,取江西省和5省中标价的最低价为限价,江西省和5省无中标价取其他省份的最低中标价为限价;6下
15、一质量类别的限价不得高于上一类别的限价;7江西省及外省均无中标价且不适用差比价计算限价的品规进入价格谈判,谈判形成的价格作为限价;8第二质量类别中,有2家或2家以上单独定价或优质优价的,发改委定价相同的为同一限价,定价不同的分别计算限价;9所有限价不高于国家发改委或江西省发改委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扣除医疗机构加价率后的价格。第十六条 限价确定。将限价挂网采购目录和廉价短缺药品目录内各品规的最高限价挂网公示,生产企业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提出,经复核后确定并公布最高挂网限价。第六章 挂网采购目录的产生规则第十七条 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内的品种,符合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在日均费用标
16、准内,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进行网上报价并自行解密开标后全部纳入挂网采购目录。第十八条 限价挂网采购目录和廉价短缺药品目录内的品种,在限价范围内进行网上报价并自行解密开标,接受限价的全部纳入挂网采购目录。第十九条 不报价、报价为零以及不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未解密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挂网资格。第七章 县级及县以上公立医院交易规则第二十条 确认配送关系(一)经销关系确认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报名之后领取账号,并确定配送范围(按设区市为单位),同一药品经营企业可以选择多个设区市;2生产企业对每个挂网品规,除直接配送外的,必须在每个设区市选择13家配送企业,所有品规只允许委托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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