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现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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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2012年8月21日,第一讲 税收优惠概述,第二讲 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第三讲 减免税管理,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概述,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概述,目前,我国共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19个税种。,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划分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征收范围。随着国家“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为原则的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由最初的19个减至14个,规费由1项增加到6
2、项。,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概述,(一)一般管辖(二)特殊管辖,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概述,(一)一般管辖 我局负责征收的14个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的4个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概述,(二)特殊管辖 企业所得税: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
3、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概述,(二)特殊管辖 2009年起下列新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1.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2.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概述,(二)特殊管辖 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概述,
4、我局法定征收费用项目四个: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社会保险基金我局代征费用项目二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概述,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概述,所谓税收优惠,是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广义的税收优惠 狭义的税收优惠,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概述,1.减税。2.免税。3.延期纳税。4.出口退税。5.再投资退税。6.即征即退。7.先征后退。,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概述,8.税收抵免。9.加计扣除。10.加速折旧。11.减计收入。12.投资抵免。13.起征点。14.免征额。,
5、第二部分 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等,有效地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一)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一)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的条件:(1)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2)
6、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一)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的条件:(4)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一)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高新技术企
7、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规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规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
8、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
9、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1.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10、1)营业税政策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1.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技术转让、开发营业额的确定(1)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应包括在免征营业税的营业额内。但批量销售的微生物菌种,应当征收增值税。,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1.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11、技术转让、开发营业额的确定(3)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价值。对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转让方(或受托方)应分别反映货物的价值与技术转让、开发的价值,如果货物部分价格明显偏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的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1.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免税收入的界定(1)采取按产品销售比例提取收入等形式取得的“入门费”、“提成费”等作价方式取得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收入,均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
12、收入范围。,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1.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免税收入的界定(2)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费或类似性质的收入,不属于上述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规定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因此,纳税人应正确合理地划分出合同中商标使用费等不予免税的收入。如不能准确合理划分,税务机关可按照不高于合同总价款50%的金额确定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收入额。(3)技术以外的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1.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文件(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3、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6号)(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36号),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1.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文件(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5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
14、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1.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文件(6)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及个人对外支付技术转让费不再提交营业税税务凭证的通知(国税发200528号)(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39号),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1.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2)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
15、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1.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2)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2.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1)营业税政策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大庆、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南昌、厦门、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西安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
16、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2.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2)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2.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2)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
17、: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2.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示范城市(含所辖区、县、县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划)内;,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2.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税
18、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2.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
19、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2.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大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3.转制科研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规定 对经国务院批准的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和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中转为企业的科研机构和进入企业的科研机构,从转制
20、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到期后,再延长2年期限。,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3.转制科研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514号),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4.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大学科技园政策规定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
21、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起按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4.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技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科技园的成立和运行符合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经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取得国家大学科技园资格;(2)科技园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
22、用的税收优惠政策4.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技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3)科技园内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60以上(含60),孵化企业数量应占科技园内企业总数量的90以上(含90)。,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4.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注册地及工作场所必须在科技园的工作场地内;(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科技园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3)企业在科技园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3年;(4)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23、,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4.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5)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6)企业租用科技园内孵化场地面积不高于1000平方米;(7)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印发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且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项目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占企业年收入的50以上。,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4.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4、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59号),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4.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规定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起按
25、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4.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技孵化器,应同时符合的条件:(1)孵化器的成立和运行符合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经国务院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资格;(2)孵化器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第二讲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4.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技孵化器,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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