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66 日出东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附录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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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附录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二零一二年一月3-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声 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保荐机构”)作
2、为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日出东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职精神,经过本公司的审慎调查与内核小组的研究,现向贵会呈报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有关情况。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运作流程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流程为保证项目质量,将运作规范、具有发展前景、符合法定要求的企业保荐上市,本保荐机构实行项目流程管理,在项目改制、辅导、立项、内核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控制风险。1、
3、项目内部审核流程的组织机构设置本公司项目内部审核流程的组织机构设置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为公司质量控制部门,该部门为常设机构,设有专人专职工作,质量控制部门对每个具体项目,指定两名预审人员负责专职与项目执行人员进行日常沟通、材料审核及开展必要的核查工作,该质量控制部门也是公司证券发行项目内部核查部门,经指定的预审人员负有对投资银行业务立项委员会和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提供专业初审意见的工作义务。3-2-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第二层面为投资银行业务立项委员会,该机构为非常设机构,成员主要由资深投资银行人员及投资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组成,立项委员会成员通过参加质量控制部
4、门主持召开的立项会议,提供专业审核意见,行使对具体证券发行项目的表决权,并按多数原则对证券发行项目进行立项核准。第三层面为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该机构为非常设机构,成员主要由公司内部专业人士及公司外聘专业人士组成,内核小组成员通过质量控制部门主持召开的内核小组会议,提供专业审核意见,行使对具体证券发行项目的表决权,并按多数原则对证券发行项目进行内核核准。2、项目内部审核流程的主要环节本公司项目内部审核流程的主要环节如下:,内部审核主要环节辅导立项主承销保荐立项主承销保荐内核,决策机构立项委员会立项委员会内核小组,辅助机构质量控制部门质量控制部门质量控制部门,3、项目内部审核流程的执行过程根据证
5、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部制定了投资银行业务立项工作审核工作规定及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工作规定作为证券发行项目保荐工作内部审核流程的常规制度指引。立项: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在发行保荐与承销项目的承揽过程中,根据收集到的资料,以专业判断项目可行,且有相当把握与企业签署相关协议时,经投资银行部负责人认可后,可通过投行项目管理系统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人应按照质量控制部门的要求,提交立项申请报告和立项材料,完成投行项目管理系统上的项目企业质量指标评价表。立项申请受理后,质量控制部门指定预审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初审过程中,项目组应提供相应的协助。质量控制部门完成初审,项目
6、组落实初审意见的相关问题后,经分管投行业务的公司领导同意,由质量控制部门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向包括立项表决人员、项目组成员在内的与会人员发出立项会议通知。通过立项会议审议及表决确定项目是否通过立项。内核: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必须按外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投资银行业务3-2-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管理总部制定的广发证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尽职调查规定的要求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作完成内核申请材料,包括:内核申请报告、符合外部监管要求的全套申报材料及工作底稿。内核申请材料首先由投资银行部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力量审议。投资银行部认为内核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7、,无重大法律和财务问题的,由其负责人表示同意后,该项目方可提交内核申请。质量控制部门在收到上述内核申请材料后,首先对材料进行完备性核查,对不符合完备性要求的不予受理。内核申请材料受理后,由投资银行部负责人及质量控制部门指定的预审人员分别提出初步审核意见。项目组落实初审意见的相关问题后,应立即提请质量控制部门召开答辩会。答辩会上,项目组向初审人员提交初审意见的书面回复、能支持相关结论的工作底稿及工作日志;质量控制部门初审人员和项目组逐项确认相关问题的具体落实情况。答辩会后,预审人员提交修订后的初审意见完成初审工作。质量控制部门完成初审后向内核小组组长报告,由组长确定当次内核会议的参会委员和召开时
8、间。质量控制部门向与会人员发出内核会议通知,同时通知包括项目组成员在内的其他有权列席人员,组织召开内核会议,对项目进行审议。在项目材料对外报出前,项目组应针对内核会议关注的主要问题提交书面回复和相关整改措施,并提供支持相关结论的工作底稿。质量控制部门与项目组逐项确认相关问题的具体落实情况。同时,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拟向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后续对外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后,向内核小组组长汇报。汇报获得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用章手续后,方可对外正式申报材料。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立项审核情况1、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申请立项的时间:2010 年 10 月 8 日2、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项目申请立
9、项的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构成:林治海、张少华、廉彦、何宽华、陈青、毛晓岚、张鹏、林文坛、陈天喜、安用兵。3、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立项评估时间:2010 年 10 月 8 日至 2010 年 11 月 5日。4、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立项审核结果:通过日出东方 IPO 项目的主承销立项。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人员及工作时间3-2-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1、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人员:保荐代表人林文坛、张鹏;项目协办人胡伊苹;其他项目执行成员周鹏翔、胡德、袁海峰。2、本次证券发行项目进场工作的时间:2009 年 8 月(二)本次证券
10、发行项目的主要尽职调查方式项目执行人员严格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要求,根据发行人的具体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对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高管人员、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进行了全面详尽的尽职调查。通过向发行人出具尽职调查资料清单,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历史沿革、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财务会计、发展战略等各方面凭证及其他资料;通过网站、研究报告以及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座谈方式等搜集发行人行业资料、发行人业务、产品、销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其他与发行人相关的各种资料;通过访谈、网站及其他方式收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11、他关联方的资料;通过访谈、询问、发放调查函及其他方式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部门的负责人、财务人员以及其他主要参与人员进行沟通并获取有用信息;通过到发行人各部门及车间进行实地参观和调研,了解其员工情况、经营情况、资产情况;向发行人律师、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咨询并与其进行讨论、沟通和协调发行人有关问题的解决和落实;对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资料进行整理、核对和分析。此外,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在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证据并对各种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独立判断。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12、专业意见的内容,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相关信息对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了审3-2-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慎核查。(三)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及主要过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时间2009 年 8 月2010 年 7 月2010 年 8 月9 月2010 年 10 月12 月2011 年 1 月3 月2011 年 3 月2011 年 7 月-9 月2011 年 12 月-2012 年 1 月,主要工作内容保荐代表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发行人和有关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展开全面尽职调查工作,着重针对公司历史沿革、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同业竞争情况、行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13、况进行调查,并形成了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保荐代表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准备立项工作,按保荐机构立项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协助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建立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督促其规范运行;向发行人讲述证券市场的最新动态及发行上市的法规要求等。召集和主持中介机构协调会,安排辅导进度及各方工作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进一步协助发行人建立完善三会议事规则以及内控制度;保荐代表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发行人和有关中介机构就保荐机构立项提出的问题进行补充尽职调查;保荐代表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发行人和有关中介机构开始按申报材料的要求组织、收集材料,开始进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准备工作。保荐代表人组织
14、项目组成员、发行人和有关中介机构进行申报材料编制工作,提出内核申请,针对内核意见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并修订申报材料。向贵会提出发行申请。保荐代表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发行人和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反馈意见回复及补充 2011 年半年报工作,针对反馈意见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并修订申报材料。保荐代表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发行人和有关中介机构进行补充 2011 年年报工作,进行尽职调查并修订申报材料。,四、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审核关于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1、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内部核查部门专职人员:毛晓岚、廉彦。2、内部核查部门专职人员的核查工作:内部核查部门专职人员毛晓岚、廉彦通过查阅工作底稿、与发行人有关人员、项目
15、组人员进行沟通等方式进行核查,3-2-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保持项目问题沟通,掌握和了解项目有关情况。五、保荐机构内核小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过程1、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申请内核的时间:2011 年 3 月 7 日。2、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内核小组成员构成:林治海、安用兵、张少华、陈家茂、陈青、陈天喜、崔海峰、杜涛、龚晓锋、梁烽、李风华、伍建筑、张利国、钟辉、朱项平。3、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内核时间: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召开项目内核会议,至 2011 年 3 月 18 日内核委员投票完成。4、内核小组成员主要意见:日出东方符
16、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股票发行申请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和上市的重大法律和政策障碍,同意上报贵会核准。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一、保荐机构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主要意见及审议情况(一)保荐机构立项评估决策机构的主要意见2010 年 11 月 2 日,本保荐机构立项评估决策成员召开立项会议,审议了项目情况,并于 2010 年 11 月 5 日投票表决完毕。立项委员们总体上对日出东方 IPO 项目表示了认可,认为发行人行业地位突出、经营业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并对历史沿革中的相关重点事项、资产转
17、让及收购事项等予以重点关注。项目组对立项委员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予以详细核查,并进行了解释说明与跟踪落实。主要意见及结果汇报如下:1、请关注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重组情况,分析资产重组的原因、重组定价的合理性以及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1)资产重组情况3-2-7,1,2,3,4,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年份,时间,内容,金额,定价基础,备注,(万元),2008 年,2008 年 7 月2009 年 3 月,受让北京四季沐歌 50%股权转让北京四季沐歌 50%股权,1,000.001,000.00,原始出资额原始出资额,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2009 年 9
18、月,受让阳翼九天 100%股权,300.00,协议价,业合并,2009 年,2009 年12 月,受让太阳能研究所 100%股权,200.00,原始出资额,2009 年12 月,受让太阳雨贸易 100%股权,500.00,原始出资额,同一控制下企业,2010 年,2010 年 1 月2010 年 4 月,受让北京四季沐歌公司100%股权直接和间接受让江苏四,2,000.003,000.00,原始出资额原始出资额,合并,季沐歌公司 100%股权(2)资产重组意图,序号,公司名称北京四季沐歌阳翼九天太阳能研究所太阳雨贸易江苏四季沐歌,目前情况太阳能热水器的研发与销售太阳能热水器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太
19、阳能应用技术的研究太阳能热水器的海外销售太阳能热水器的销售,重组意图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引进人才避免同业竞争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3)重组定价情况2009 年,公司以协议价 300 万元收购了阳翼九天的 100%股权。收购时,该公司的未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 118.55 万元,公司以高于净资产价格收购阳翼九天的主要是由于该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研发人才,该等收购价格系转受让双方协商确定,收购价格合理。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分别直接或间接收购了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研究所、太阳雨贸易、江苏四季沐歌的全部股权,均以原始出资额作3
20、-2-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为定价依据。本次收购前,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研究所、太阳雨贸易、江苏四季沐歌主要是在发行人的整体战略框架和业务统一调度下开展业务,北京四季沐歌、江苏四季沐歌作为“四季沐歌”品牌产品内销的销售平台,太阳雨贸易作为产品外销的销售平台,太阳能研究所尚未开展实质业务。鉴于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人下的企业收购,以原始出资额作价从实质上并未违反公允性原则,且该等公司出资额以外的净资产形成主要依赖于发行人,该等收购亦没有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利润情况,因此,以原始出资额作为股权交易价格合理。(4)资产收购与转让对公司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资
21、产及经营业绩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收购与转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被重组方重组前一年财务数据占发行人相应年份财务数据的比例资产收购与转让年份,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2008 年2009 年2010 年,16.06%21.51%40.06%,17.23%16.87%8.39%,28.63%9.67%7.07%,从上表可见,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会计年度末累计的总资产及前一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占日出东方相应项目的比例均低于 50%。该等资产收购与转让也未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收购与转让,是为了实现主营业务的整合,进一步
22、完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统,扩大业务规模以及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效应而实施的,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5 月制定的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收购与转让未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会计年度末(2009 年末)累计的总资产超过发行人总资产的 20%,但不超过 50%。2、1997年太阳雨有限设立时股东以实物出资未评估,对发行人发行上市的3-2-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影响。答复: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保
23、荐机构项目执行人员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之“1、公司前身太阳雨有限设立时实物出资未经评估问题”。3、2004年10月,太阳雨有限注册资本从608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增资方式部分股东债转股、部分以货币资金增资,请项目组说明两自然人股东对公司债权形成的过程?这些陆陆续续形成的债权对当时企业的主要用途?债权形成过程证明方式除了公司记账以外,是否还有其他有力证据?银行的划款凭证是否收集?答复: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保荐机构项目执行人员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之“2、2004年太阳雨有限增资时部分股东以债权增资,该等债权是否真实?”。4、请项目组关注公司销售费用在报告期内波动变化,并对其重要
24、广告投入的会计处理的准确性进行核查。答复:2008年度、2009年度以及2010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工资福利及附加差旅费会务费其他合计,2010 年 1-6 月9,508.694,116.222,642.97617.292,736.8319,622.00,2009 年15,986.424,405.693,784.70950.355,126.3730,253.54,2008 年4,774.091,660.91589.12172.812,723.309,920.24,2008年、2009年以及2010年1-6月,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9,920.24
25、万元、30,253.54万元和19,622.00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1.97%、19.67%和16.54%。3-2-1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是公司产品属于最终生活消费品,终端用户均为消费者大众的行业特点所决定的,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是决定消费者购买行为的重要因素,因此公司为广告宣传所支付的广告宣传费较大,导致销售费用占比较高。公司销售费用绝对值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为扩大品牌影响力,逐年加大媒体的广告投入,尤其央视广告的投入;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公司积极拓展销售渠道,销售人员的工资和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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