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简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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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简介,济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二一三年六月,您知道下列哪些行政审批事项由城乡规划管理局办理?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小测试,一、规划设计条件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总流程图,项目单位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受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类)或规划设计条件(出让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发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
2、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规划设计条件,1控规覆盖区域(1)市国土局出具公函或项目单位提出申请。(2)行政审批服务科(以下简称审批科)受理(即时办理)。(3)建设用地与市政设施规划科(以下简称用地科)审核,提交局业务会审议(2个工作日)。(4)审议同意后,用地科报分管副局长签批,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2个工作日)。,一、规划设计条件 办理程序,一、规划
3、设计条件,一、规划设计条件 办理程序,2控规未覆盖区域(1)市国土局出具公函或项目单位提出申请。(2)审批科受理(即时办理)。(3)用地科审核,提交局业务会审议(2个工作日)。(4)局业务会审议同意后,提交市联席会现场调研(每周一次,下同);不同意的,用地科书面回复作退件处理。(5)经现场确定的项目,提交市城乡规划建设项目联席办公会议审定(以下简称市联席会,每半月一次)。(6)市联席会审议同意后,审批服务科告知项目单位编制项目所在地块控规(附控规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一、规划设计条件 办理程序,(7)项目单位提交控规编制成果,审批服务科受理(及时办理)。(8)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
4、心)组织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专家委员召开评审会(每周五召开)。(9)市规委会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服务中心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10)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地科组织材料报市政府批复(2个工作日)。(11)控规批复后,用地科报分管副局长签批,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1个工作日)。,一、规划设计条件,需提交的材料1市国土局公函或建设单位申请(已有土地所有权属证明文件)。2委托书及受委托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所在地镇办、产业集聚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4符合要求的现状地形图电子版(比例1:1000或1:2000)。5项目用地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6重大项目、旧
5、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意见。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提交材料含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文件报送扫描件,图纸报送电子版)各一份。,一、规划设计条件,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小提示:只有划拨类土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 1项目单位提出申请。2市行政服务中心
6、城乡规划管理局窗口(以下简称市行政中心“窗口”)受理(即时办理)。3用地科审核,提交局业务会审议(3个工作日)。4审议同意后,提交市联席会现场调研;不同意的,用地科书面回复作退件处理(2个工作日)。5经现场确定的项目,提交市联席会审定。6审议同意后,用地科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公示,如无控规的,按程序报批控规后公示(公示期7天);不同意的,书面回复作退件处理(2个工作日)。7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地科报分管副局长签批,并在国土部门完成初步勘界后绘制红线图(2个工作日)。8用地科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个工作日)。9批后公告(自审批之日起3日内公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图,用地科(村镇科)及
7、时整理档案,传递至行政审批服务科,用地科(村镇科)审核,报局业务会审议(3个工作日),同意后,审批科组织提交市联席会现场调研,现场确定后,审批科组织报市联席会审定,会议审议通过后,用地科(村镇科)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建设单位申请,审批科核发证件(1个工作日),批后公告(自审批之日起3日内公告),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材料补充、修改后再次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受理(即时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用地科(村镇科)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后报分管副局长签批(2个工作日),提交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建设规模、投资概况、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建设主体、地理位置、建设时序、选址意向等
8、)。2市政府对建设项目审核意见。3委托书及受委托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拟建项目相关证明文件(项目所在地镇办、产业集聚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和选址论证情况。5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6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7有土地权属的提供权属证明。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提交材料含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文件报送扫描件,图纸报送电子版)各一份。,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
9、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类用地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确需进行临时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属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
10、,进行临时建设不需办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划拨类土地 1办理程序(1)项目单位提出申请。(2)市行政中心“窗口”受理(即时办理)。(3)用地科审核,提交局业务会审议(3个工作日)。(4)审议同意后,用地科组织项目单位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7天);不同意的,用地科书面回复作退件处理(2个工作日)。(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地科报分管副局长签批(2个工作日)。(6)用地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7)批后公告(自审批之日起3日内公告)。,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提交材料(划拨类土地)(1)用地单位申请(建设规模、投资概况、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建设主体、地理位置、建设时序、用地
11、规模等)。(2)委托书及受委托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红线图。(4)发改委批复文件。(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6)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提交材料含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文件报送扫描件,图纸报送电子版)各一份。,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出让类土地 1办理程序(1)项目单位提出申请。(2)市行政中心“窗口”受理(即时办理)。(3)用地科审核,提交局业务会审议(3个工作日)。(4)审议同意后,用地科组织项目单位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7天);不同意的,用地科书面回复作退件处理(2个工作日)。(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地科报分管副局长
12、签批,绘制用地红线图(2个工作日)。(6)用地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7)批后公告(自审批之日起3日内公告)。,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提交材料(出让类土地)(1)用地单位申请(建设规模、投资概况、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建设主体、地理位置、建设时序、用地规模等)。(2)委托书及受委托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附宗地图)、地理位置图。(4)发改委批复文件。(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6)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7)拟建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工业项目联审联批会、招商引资项目联席会、城改办、一体办等相关行业或项目主管部门意见)。(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
13、料。提交材料含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文件报送扫描件,图纸报送电子版)各一份。,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临时类用地 1办理程序(1)项目单位提出申请。(2)市行政中心“窗口”受理(即时办理)。(3)用地科审核,提交局业务会审议(3个工作日)。(4)审议同意后,用地科组织项目单位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7天);不同意的项目,用地科书面回复作退件处理(2个工作日)。(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地科报分管副局长签批(2个工作日)。(6)用地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1个工作日)。(7)批后公告(自审批之日起3日内公告)。需提交市联席会审定的项目,需经会议审议同意后按以上第(4)、(5)、(6)、
14、(7)条之规定办理。,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提交材料(临时类用地)(1)用地单位申请(建设规模、投资概况、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建设主体、地理位置、建设时序、用地规模等)及承诺书。(2)委托书及受委托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地理位置图。(4)土地证明文件及场地产权人意见。(5)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提交材料含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文件报送扫描件,图纸报送电子版)各一份。,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图,审批科核发证件(2个工作日),用地科(村镇科)审核、报局业务会审议(3个工作日),同意后,用地科(村镇科)通知用地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
15、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用地科(村镇科)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后报分管副局长签批(2个工作日),用地科(村镇科)及时整理档案,传递至行政审批服务科,用地单位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用地单位,批后公告(自审批之日起7日内公告),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受理(即时办理),材料经补充、修改后再次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条规
16、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确需进行临时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属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进行临时建设不需办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五十四条临时建设期限届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分以下四类项目:(一)建筑类(二)市容设施类 1、户外广告(大型楼顶楼体广告、电子屏、道路广告牌设置等);2、建筑和门店亮化;3、门匾招牌安装及店面装修。(三)市政管线类(四)临时类工程,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建筑类 1方案审定(1)项目单位提出方案审定申请。(2
17、)审批科受理(即时办理)。(3)建筑工程与市容设施规划科(以下简称工程科)审核,提交局业务会审议(5个工作日)。(4)局业务会审议同意的,提交市联席会现场调研。不同意的项目,工程科书面回复作退件处理。(5)经现场确定的项目,提交市联席会审定。(6)审议同意后,工程科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审议需修改方案的项目,且确认无异后,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公示;审议不同意的项目,工程科书面回复作退件处理。(7)公示的同时,工程科通知项目单位提交并联审批和符合要求的施工图等材料。,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审定流程图,工程科(村镇科)审核,报局业务会审议(5个工作日),同意后,审批科组织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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