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64_2011哈药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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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
2、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相关事宜。,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三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证券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制品、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证券部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
3、、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上述主体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严守保密义务,并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1-,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第五条 本制度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经营策略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或出售财产的决定
4、;,(三)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四)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等重大的合同、重大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需承,担大额赔偿责任;,(六)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增资的计划,以及公司的其他再融资计划;(八)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九)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十)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
5、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十一)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二)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或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十三)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十五)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2-,(十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而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十七)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而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
6、,(十八)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十九)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治理文件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二十)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之前,任何由于持有公司的股份,或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管理、监督和职业地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该等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公司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因履行工作职责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而,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个人及外部单位;,(六)由于为公司提供服务、为公司重大事件制作、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文件的各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以及参与重大事件的咨询、制定、论证等各环节的相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七)上述规定中的自然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八)法
8、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3-,第四章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第九条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都应加强对证券、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杜绝内幕交易,切实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将该等信息的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重大信息文件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第十一条 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
9、的,应在提供之前,确认已经与其签署保密协议或者其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非公开信息议案时,应认真履行职责,关联方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和支配地位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依据而要求公司向其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公司应拒绝报送。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非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觉做到不打听内幕信息。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制度约束。,第十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不得
10、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买卖公司证券进行谋利。,第十四条 公司内幕人员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阅、复制,更不准交由他人携带、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设立密码及经常更换密码等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第十五条 打字员在打印有关内幕信息内容的文字材料时,无关人员不得滞,-4-,留现场;公司相关人员印制有关文件、资料时,要严格按照批示的数量印制,不得擅自多印或少印。,第十六条 内幕信息公布之前,机要、档案工作人员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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