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培讯材料(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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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部归集业务培训材料,单位信息变更,(一)变更单位名称 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单位信息变更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印鉴卡片(二)变更单位法人 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副本、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单位信息变更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印鉴卡片(三)变更单位经办人 填写单位信息变更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信息变更表,经办人授权委托书,1、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或加盖单位法人人名章,“法人”应与营业执照等单位证件上所注一致。3
2、、如需变更单位预留印鉴,应重新填写预留印鉴卡,正面加盖新的印鉴,背面加盖前预留印鉴并提交到管理部。4、已办理托收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和银行账户时还需到托收窗口办理托收变更手续。,个人信息变更,(一)单位经办人办理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变更,需提供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二)变更银行账号:还需同时提供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个人信息变更单,特殊情况下个人信息变更说明,例如:经办人误将张三的身份证号填写成本单位李四的身份证号,办理流程:1、在同一月份将张三现在的缴存户(例:个人编号10)做封存并用正确的证件号做增加(例:个人编号15)。2、带变更说明,填写个人信息变更表(盖
3、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填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合并申请表将张三错误的(例:个人编号10)合并到(例:个人编号15)。,汇缴业务,(一)汇缴即按月足额为本单位在职职工进行公积金缴存 2012年7月1日后,根据京房公积金发2012(17)号文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的通知每个职工只能存在一个账户。凡新调入职工,原单位必须先做减员,新单位方可进行增员。,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月1日至12月31日)2、新入职的职工基数核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3、新调入的职工从调
4、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4、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四舍五入)。本年度缴存比例为12%。,(二)月缴存额相关规定 缴存额上限:每个公积金年度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公布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在填报缴存基数时应按实际月均工资总额填写。但个人及单位部分的缴存额不能突破上限。(本年度为1880元)缴存额不得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本年度为1560元),例1:职工工资基数为1560元 缴存额单位部分=156012%=187元 个人部分不交。例2:职工工资基数为1600元 缴存额单位部分=
5、160012%=192 个人部分可只交超出1560元部分即:1600-1560=40元,(三)缴存方式支票方式:填写汇缴书,带转账支票到管理部进行汇缴,现金方式:先至管理部确认应缴款金额并领取现金送款单,到交通银行缴存现金,持加盖银行会计业务章的送款单回到管理部填写汇缴书,进行汇缴。托收:依据单位与管理部签订的托收协议,每月以固定日期委托收款方式从单位开户银行划款。(已办理托收的单位:一定要在划款日之前三个工作日,将本月增减变更确认申报,当月增减变更只能申报一次),(四)人员增减变更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变更操作,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点击进入,插入USBKEY点击认证用户登录出现
6、单位登记号输入密码及验证码进入系统,进入系统,进入汇缴管理(做增加减少)支票点击支票汇缴,托收点击托收汇缴如下图:下面以托收汇缴为例,做增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变更处理后,点击增加或者减少,录入要增加人的信息,如还有增加的人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没有则点击保存并推出,保存并退出后,人员封存减少,输入员工编号点击回车,增减完成后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先点校验变更,再点返回,点击申报确认,提示你确定要进行几几年几月汇缴么?如检查无误点击确定,补缴业务,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办理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方式:支票、现金、托收注:如已办理托收的单位,在网上申报补缴后,只能通
7、过银行托收完成此补缴,不然网上系统不认可交支票或现金方式。就是说如果交国支票,系统认为托收未完成。所以只能以托收划款方式完成补缴。,补交业务填写补交书,进入补缴管理,托收补缴,点击增加,点击补缴管理再点击托收补缴,点击增加,录入员工编号,点击回车,自动弹出姓名和个人登记号,如有继续增加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如没有则点击保存并退出,差额补缴或按月补缴,录入员工编号点击回车,点击申报确认完成,点击申报确认,如发现申报有误,进入查询,流水查询,双击此条信息,双进此处进入,点击取消确认后,进入补缴或者汇缴重新录入,按月补缴遇到跨年时,应按年度分别录入,基数应按年度个人月缴存实际基数录入;举例:职工补缴2
8、012年1月至2012年8月公积金,要分两条2012年1月至6月和2012年7月至8月录入。差额补缴及补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情况,需到管理部提交补缴说明,并加盖公章;托收单位在托收日前的三个工作日之前办理完毕补缴申报,并应及时至管理部递交补缴说明。,开通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交款方式,(一)签订托收协议 单位在完成当月汇缴业务后于当月25日前签订托收协议,并于次月起以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交款方式进行公积金汇缴。乙方信息:乙方付款账户名称(付款单位全称)、开户行、账号、支付系统号(12位)、银行交换号(9位)。,(二)托收期为单位托收日的前三个工作日至后五个工作日。期间停办单位公积金汇补缴(包含人员增减)、
9、销户提取和转出等业务。,跨年清册,(一)公积金汇缴年度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二)基数核定 各单位必须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工资总额计算月均工资,不得少缴或多缴。各单位按照关于认证贯彻执行(统制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职工工资总额;北京地方单位应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关于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1227号)文件规定计算201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三)网上进行跨年清册申报,跨年清册申报流程,进入系统,此处为跨年清册申报,进入系统点击跨年清册跨年清册申请,点击跨年清册申请,选中人
10、员再点击修改,点击修改后进入此界面,此处为必填项,职称职业资格没有的都可选择无,修改完成后点击申报确认,修改完成后点击申报确认,先申报再点击打印,进入查询可查询业务状态,点击流水查询,双击此条信息进入下个界面,如已提交状态则可取消业务重新申报,在查询中查看信息提示为已提交可进入此条信息点击取消确认重新录入,点击取消确认,在跨年清册和查询中均可打印跨年清册,查询中的流水查询,点击打印,跨年清册中点击打印,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一)部分提取 1、提取范围及证明材料(1)职工本人因购买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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