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推荐】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辅导.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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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辅导*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二00八年三月,2,内容提纲:,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3,营业税,一、征税范围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一)、转让土地使用权(二)、销售不动产 合并、兼并企业行为不属于销售不动产的征税范围。(三)、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 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4,营业税,(四)、合作建房以房换地、以地换房的征税问题 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 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第二种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
2、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五)、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包销商签订合同售房征税问题(六)、抵押贷款以房屋还贷的征税问题(七)、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的征税问题,5,营业税,(八)、个人经营房地产的征税问题(九)、企业以不动产作为股利分配的征税问题(十)、“待建”房屋行为征税问题(十一)、销售不动产兼装修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十二)、军队转让空余军用土地征税问题,6,营业税,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一)、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采用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
3、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二)、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和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采用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7,营业税,三、减免税规定(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二)、房改中的免税规定,包括国家安居工程、集资(合作)建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单位给干部职工售房等;,8,土地增值税,一、征税范围、纳税人(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课税,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均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课说,也对转让
4、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产权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则不予征税。,9,土地增值税,(二)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及国内其他单位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目机构、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国公民等。,10,土地增值税,二、减免税优惠(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中第(一)、(二)、(三)、(四)、(五)项金额之和20的,予以免税。增值额超过扣除目金额之和20
5、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税。(三)、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免予征收土地增值。,11,土地增值税,三、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一)、收入额的确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经济利益,不允许从中减除任何成本费用。对取得的实物收入,要按收入时的市场价格折算成货币收入;,12,土地增值税,(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备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
6、(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1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注: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金额)。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X10以内。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对扣除项目金额中利息支出的计算问题作了两点专门规定:一是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有
7、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二是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14,土地增值税,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扣除。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其中规定的一项重要扣除项目是,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15,土地增值税,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金额(二)、计算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x100(三)、确定适用税率 依据计算的增值率,按其税率表确定适
8、用税率。(四)、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X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16,土地增值税,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87号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17,土地增值税,(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
9、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18,土地增值税,二、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三、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19,土地增值税,关于对本市郊县地区普通标准住宅计征土地增值税适
10、当放宽建筑面积标准问题的通知沪地税地199719号根据本市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具体划分界限的规定,每户平均套型的建筑面积各放宽10平方米,即低多层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由不应超60平方米放宽到不应超70平方米;中高层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由不应超66平方米放宽到不应通76平方米;高层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由不应超76平方米放宽到不应超86平方米。,20,土地增值税,沪地税地200724号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
11、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21,土地增值税,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 一、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征免税问题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二、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2,土地增值税,三、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 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
12、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四、关于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如何计税的问题 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条例第八条(一)项的免税规定.,23,土地增值税,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 财税(2006)21号 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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