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商场:公司章程(7月)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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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二一一年七月,0,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目,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第三章 股份.3第一节 股份发行.3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第三节 股份转让.7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第一节 股东.8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4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6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7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0第五章 董事会.26第一节 董事.26第二节 董事会.29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4第七章
2、 监事会.36第一节 监事.36第二节 监事会.36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9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9第二节 利润分配.39第三节 内部审计.40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1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1第一节 通知.41第二节 公告.42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3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4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6第十二章 附则.461,邮政,、,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3、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批20071046号文批准,由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整体变更而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虹商场有限公司的原五家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于2007年6月25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股粤深总字第100377号。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5月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97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0
4、万股,于2010年6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称:RAINBOW DEPARTMENT STORE CO.,LTD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0-24楼编码:518026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200,000元。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5、、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实施全面顾客满意战略;坚持货真价实、品种丰富的商品,亲切、便捷、专业的服务,整洁明亮、安全舒适的环境,持续满足顾客需求的质量方针;遵循“有效益扩张”的发展原则,实行差异化经营,努力把天虹
6、塑造成全国一流的连锁零售企业;为股东提供稳定的、超过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食品、食盐、饮料、保健食品、农副产品、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家具、玩具、工艺美术品等商品的批发、零售及相关配套服务;酒类的批发和零售;金银珠宝首饰零售业务;国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的零售业务;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停放业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电信业务(网上购物);自有物业出租经营。,第三章第一节,股份股份发行,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3,39.5
7、3%,司,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200,000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350,000,000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50,100,000股。2011年4月8日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
8、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由400,100,000股增加至800,200,000股。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文)的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后,国有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应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其所持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公司的发起人及社会公众的持股情况如下:,股东名称,持股数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时间,(万股)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 31625.70,(%),公司设立时以净资产折股,
9、2011 年度派送红股及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龙贸易有限公司,31008.60,38.75%,公司设立时以净资产折股,2011 年度,派送红股及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深圳市奥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可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6323.8023.8016.101002.00,7.90%0.03%0.02%1.25%,公司设立时以净资产折股,2011 年度派送红股及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设立时以净资产折股,2011 年度派送红股及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设立时以净资产折股,2011 年度派送红股及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国有股转持,2011 年度派送红股及以,4,天虹商场
10、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公积金转增股本,社会公众,10020.00,12.52%,首次公开发行时现金认购,2011 年度,派送红股及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80,020.00,100.00%,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20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
11、)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5,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12、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13、第二十七条,公司选择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第二十八条,在公司维持持续上市地位的期间及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是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期间,在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不自行减持到少于五龙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的前提下,五龙贸易有限公司在任何时候持有公6,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司的股份均不得超过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如果五龙贸易有限公司拟以任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或使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增加至等于或超过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持有的股
14、份比例时,须事先取得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三十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第三十一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半年后的一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15、得超过50%。,第三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7,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第三十三条,在公司维持持续上市地
16、位的期间及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是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期间,在不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在任何时候如五龙贸易有限公司欲出售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五龙贸易有限公司拟出售股份多于公司总股本的5%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受让的回复,否则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除非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放弃行使上述优先购买权,否则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不得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以任何方式出售予第三方,但五龙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少于5%的股份时,不受前述限制。,第四章,股东和
17、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三十四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第三十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第三十六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
18、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8,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七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第(五)项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
19、予以提供。,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三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
20、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9,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一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
21、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二条,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于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第四十三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2、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10,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四十四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23、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六)公司发生的达到如下任一标准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1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24、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十七)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25、)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十八)连续 12 个月内的累计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的证,券投资(不含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十九)公司单项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内的累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 15%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二十)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债务性融资事项;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单项金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债务性融资事项。,(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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