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设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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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篇 水利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写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1.0.3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江河流域(河段)规划、区域综合规划或水利水电专业规划的要求,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遵循有关规程和规范,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必要的勘测,在可靠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较,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评价。,1.0.4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确定本工程建设任务和综合利用的主次顺序。(2)确定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3)查明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4)选定工程建设场址、坝(闸
2、)址、厂(站)址等。(5)基本选定工程规模。,(6)选定基本坝型和主要建筑物的基本型式,初选工程总体布置。(7)初选机组、电气主接线及其它主要机电设备和布置。(8)初选金属结构设备型式和布置。(9)初选水利工程管理方案。,(10)基本选定对外交通方案,初选施工导流方式、主体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总,布置,提出控制性工期和分期实施意见。,(11)基本确定水库淹没、工程占地范围,查明主要淹没实物指标,提出移民安置、,专项设施迁建的可行性规划和投资。(12)评价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13)提出主要工程量和建材需要量,估算工程投资。,(14)明确工程效益,分析主要经济评价指标,评价工程的经济合理性
3、和财务可行,性。,(15)提出综合评价和结论。,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1.0.3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勘察、试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密切结合实际,节约投资,注重经济效益。初步设计报告应有分析,有论证,有必要的方案比较,并有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纸完整清晰。,1.0.4 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复核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确定工程规模,选定水位、流量、扬程等特征值,,明确运行要求;,(2)复核水文成果。,(3)复核区域构造稳定,查明水库地质和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灌区水文地质条,件及土壤特性,得出相应
4、的评价和结论;,(4)复核工程的等级和设计标准,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的轴线、线路、,结构型式和布置、控制尺寸、高程和工程数量。,(5)确定电厂或泵站的装机容量,选定机组机型、单机容量、单机流量及台数,确定接入电力系统的方式、电气主接线和输电方式及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和布置,选定开关站(变电站、换流站)的型式,选定泵站电源进线路径、距离和线路型式,确定建,23,筑物的闸门和启闭机等的型式和布置。(6)提出消防设计方案和主要设施;(7)选定对外交通方案、施工导流方式、施工总体布置和总进度、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及主要施工设备,提出天然(人工)建筑材料、劳动力、供水和供电的需要量及其来源;(8)确
5、定水库淹没、工程占地的范围,核实水库淹没实物指标及工程占地范围的实物指标,提出水库淹没处理、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概算;(9)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10)拟定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提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以及主要管理设施;(11)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利用外资的工程应编制外资概算;(12)复核经济评价。等级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2.1.1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按表2.1.1 确定。表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工程等别,工程规模,水库总库容(108m3),防洪 治涝 灌溉 供水 发电保护城镇及工矿企 保护农田 治涝面积 灌溉面积 供水对象 装机
6、容量业的重要(104 亩)(104 亩)(104 亩)重要性(104kW)性,大(1)型,10,特别重要,500,200,150,特别重要 120,大(2)型,101.0,重要,500100,20060 15050,重要,12030,中型,1.00.10,中等,10030,6015,505,中等,305,小(1)型 0.100.01 小(2)型 0.010.001,一般,3055,1533,50.50.5,一般,511,注:1.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的静库容;2.治涝面积和灌溉面积均指设计面积。2.1.2 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
7、应按其中最高等别确定。2.1.3 拦河水闸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过闸流量,按表 2.1.3 确定。表 拦河水闸工程分等指标,工程等别,工程规模大(1)型大(2)型中型小(1)型小(2)型,过闸流量(m3/s)50005000100010001001002020,2.1.4 灌溉、排水泵站的等别,应根据其装机流量与装机功率,按表 2.1.4 确定。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的等别,应根据其供水对象的重要性,按表 2.1.1 确定。24,3,注:,表 灌溉、排水泵站分等指标,工程等别,工程规模,分等指标装机流量(m/s)装机功率(104kW),大(1)型大(2)型中型小(1)型小(2)型,200200505
8、0101022,33110.10.10.01 0.01,1.装机流量、装机功率系指包括备用机组在内的单站指标;2.当泵站按分等指标分属两个不同等别时,其等别按其中高的等别确定;3.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系统工程的等别,可按其系统的指标确定。2.2.1 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和建筑物的重要性,按表 2.2.1 确定。表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工程等别,主要建筑物12345,次要建筑物33455,2.2.2 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 25 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提高一级;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的14
9、 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一级。2.2.3 水库大坝按 2.2.1 规定为 2、3 级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如坝高超过表 2.2.3 指标,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表 水库大坝提级指标,级别23,坝 型土石坝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土石坝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坝高(m)9013070100,注:级别指按表 2.2.1确定的级别。2.2.4 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采用新型结构时,对 25 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2.2.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使用的临时性挡水和泄水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
10、临时性建筑物规模,按表 2.2.6 确定。25,3,4,5,表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临时性水工建筑,级别,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用年 物规模限(年)高度(m),库容(108m3),有特殊要求的1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淹没重要城镇、工矿企业、交通干线或推迟总工期及第一台(批)机组发电,造成重大灾害和损失。,3,50,1.0,淹没一般城镇、工矿企业、,1、2 级永久性 或 影 响 总 工 期 及 第 一 台水工建筑物(批)机组发电而造成较大,31.5,5015,1.00.1,经济损失。,3、4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淹没基坑、但对总工期及第一台(批)机组发电影响不 1.5大,经济损失较小。,15,0
11、.1,2.2.7 当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根据表 2.2.6 指标分属不同级别时,其级别应按其中最高级别确定。但对 3 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符合该级规定的指标不得少于两项。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2.1.1 堤防工程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确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应根据防护区内防洪标准较高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定。堤防工程的级别应符合表 2.1.1 的规定。表 堤防工程的级别,防洪标准重现期(年)堤防工程的级别,1001,100,且502,50,且303,30,且204,20,且105,2.1.5 堤防工程上的闸、涵、泵站等建筑物及其它构筑物设计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并应
12、留有适当的安全裕度。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2.2.1 防洪建筑物级别,根据城市等别及其在工程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划分为四级,可按表 2.2.1 确定。防洪建筑物级别表,城市等别,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一二三四,1234,3344,444,注:主要建筑物系指失事后使城市遭受严重灾害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建筑物,例如堤防、防洪闸等;次要建筑物系指失事后不致造成城市灾害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不大的建筑物,例如丁坝、护坡、谷坊;临时性建筑物系指防洪工程施工期间使用的建筑物,例如施工围堰等。26,3,3,3,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2.0.2 引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引水流量的
13、大小,按表 2.0.2 确定。表 引水枢纽工程分等指标,工程等别,规 模,大(1)型 大(2)型,中型,小(1)型 小(2)型,引水流量(m/s),200,20050,5010,102,2,2.0.5 灌溉渠道或排水沟的级别应根据灌溉或排水流量的大小,按表 2.0.5 确定。对灌排结合的渠道工程,当按灌溉和排水流量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级别时,应按其中较高的级别确定。表 灌排渠沟工程分级指标,工程级别灌溉流量(m/s)排水流量(m/s),1300500,2300100500200,31002020050,42055010,5510,2.0.6 水闸、渡槽、倒虹吸、涵洞、隧洞、跌水与陡坡等灌排建筑物的
14、级别,应根据过水流量的大小,按表 2.0.6 确定。表 灌排建筑物分级指标,工程级别过水流量(m/s),1300,2300100,310020,4205,55,2.0.7 在防洪堤上修建的引水、提水工程及其它灌排建筑物,或在挡潮堤上修建的排水工程,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挡潮堤的级别。2.0.8 倒虹吸、涵洞等灌排建筑物与公路或铁路交叉布置时,其级别不得低于公路或铁路的级别。安全要求防洪防洪标准 2.0.1 城市应根据其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的数量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 2.0.1 的规定确定。城市的等级和防洪标准表,等级,重要性特别重要的城市重要的城市中等城市一般城镇,非
15、农业人口(万人)15015050502020,防洪标准重现期(年)200200100100505020,2.0.5 位于滨海地区中等及以上城市,当按表 2.0.1 的防洪标准确定的设计高潮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位时,应采用当地历史最高潮位进行校核。3.0.1 以乡村为主的防护区(简称乡村防护区),应根据其人口或耕地面积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 3.0.1 的规定确定。27,等级,乡村防护区的等级和防洪标准表 防护区人口(万人)防护区耕地面积(万亩)防洪标准重现期(年),15015050502020,3003001001003030,10050503030202010,3.0.3 蓄、滞
16、洪区的防洪标准,应根据批准的江河流域规划的要求分析确定。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3.2.1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表 3.2.1 确定。表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重现期(年),项目设计,11000500,2500100,水工建筑物级别310050,45030,53020,可能最大洪,土石坝,水(PMF)或,50002000,20001000,1000300,300200,校核,混凝土,100005000,坝、浆,50002000,20001000,1000500,500200,200100,砌石坝3.2.2 对土石坝,如失事
17、下游将造成特别重大灾害时,1 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应取可能最大洪水(PMF)或重现期 10000 年的标准;24 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提高一级。3.2.3 对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如洪水漫顶将造成极严重的损失时,1 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经过专门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取可能最大洪水(PMF)或重现期 10000年标准。3.2.4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消能防冲设计的洪水标准,可低于泄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按表 3.2.4 确定,并应考虑在低于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时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对超过消能设计标准的洪水,容许消能防冲建筑物出现局部破坏,但必
18、须不危及挡水建筑物及其它主要建筑物的安全,且易于修复,不致长期影响工程运行。表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永久性泄水建筑物级别洪水重现期(年),1100,250,330,420,510,3.2.5 水电站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2.5 的规定确定。河床式水电站厂房,挡水部分的洪水标准,应与工程的主要挡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相一致。水电站厂房的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开关站、进厂交通等的洪水标准,可按表 3.2.5 确定。28,表 水电站厂房洪水标准重现期(年),水电站厂房级别12345,设计2002001001005050303020,校核1000500200100
19、50,3.2.6 抽水蓄能电站的上、下调节池,若容积较小,失事后对下游的危害不大,且修复较容易,其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可根据其级别,按表 3.2.5 的规定确定。3.2.7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应根据坝型及坝前拦洪库容,按表 3.2.7 确定。根据其失事后对下游的影响,标准可适当提高或降低。表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坝型土石坝混凝土坝、浆砌石坝,1.010050,拦洪库容(108m3)1.00.1100505020,0.150202010,3.2.8 导流建筑物封堵后,如永久泄洪建筑物尚未具备设计泄洪能力,坝体度汛洪水标准应通过分析坝体施工和运行要求,按表 3.2.
20、8 规定确定。表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坝型,大坝级别,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土石坝,设计校核设计校核,3.3.1 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按表 3.3.1 确定。表 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项目,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水库,设计,工程 校核,拦河,设计,水闸 校核,3.3.2 潮汐河口段和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潮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3.2 确定。对 级、级建筑物,若确定的设计潮水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时,应采用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校核。表 潮汐河口段和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潮水
21、标准,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设计潮水位重现期(年),、,3.3.3 平原区水电站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3.1 确定。3.3.4 平原、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洪水标准,应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分别按表 3.3.1 和表 3.3.2 确定。3.4.1 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4.1 确定。29,3,5,1,表 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洪水重现期(年),注: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视具体情况和需要研究确定。3.4.2 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
22、,按表 3.4.2 确定。表 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运用情况,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设计校核,3.4.3 泵站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4.3 确定。表 泵站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运用情况设计校核,1100300,250200,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330100,42050,51020,3.5.1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级别,在表 3.5.1 规定的幅度内,结合风险度综合分析,合理选用。对失事后果严重的,应考虑遇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表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临时性建筑物类型,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4,土石结
23、构混凝土、浆砌石结构,50202010,2010105,10553,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10.1.2 桥梁的设计洪水标准,不应低于所在河道或排洪沟渠的防洪标准。安全超高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4.0.1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按工程设计情况和校核情况时的静水位加相应的波浪爬高、风壅增高和安全加高确定。其安全加高应不小于表 中的规定。表 永久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建筑物类型及运用情况,永久性挡水建筑物级别2 3,4、5,设 计,1.5,1.0,0.7,0.5,土石坝混凝土闸坝、浆砌石闸坝,山区、校 丘陵区核 平原、滨海区设计校核,0.71.00.70.5,0.50
24、.70.50.4,0.40.50.40.3,0.30.30.30.2,4.0.2 当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挡水建筑物顶部设有稳定、坚固和不透水的且与建筑物的防30,3,渗体紧密结合的防浪墙时,防浪墙顶部高程可按 4.0.1 确定,但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不低于水库正常蓄水位。4.0.3 土石坝的土质防渗体顶部在设计静水位以上的超高,应在表 4.0.3 规定的范围内选取,防渗体顶部高程并应不低于校核情况下的静水位。表 设计情况下土石坝土质防渗体顶部超高(),防渗体结构形式斜墙心墙,超高(m)0.80.60.60.3,4.0.5 确定地震区土石坝顶部高程时,应另计入地震坝顶沉陷和地震涌浪高度。地震涌浪高
25、度,可根据坝前水深和设计烈度的大小,采用 0.51.5m。当库区有可能发生大体积坍岸或滑坡引起涌浪时,其安全加高应进行专门研究。4.0.7 不过水的临时性挡水建筑物的顶部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加波浪高度,再加安全加高确定。安全加高值按表 4.0.7 确定。过水的临时性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加波浪高度确定,不另加安全加高。表 临时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临时性挡水建筑物类型土石结构混凝土、浆砌石结构,0.70.4,建筑物级别,4、50.50.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2.2.1 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应根据堤防工程的级别和防浪要求,按表 2.2.1 的规定确定。1 级堤防重要堤段的安全加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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