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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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二一二年八月,1,目,录,重要申明.3主要假设.4一、释义.5二、绪言.6三、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6(一)激励模式.6(二)激励对象的范围.6(三)限制性股票的数量.7(四)限制性股票份额的分配方案.7(五)激励的股票来源.8(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8(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9(八)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12(九)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13四、对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14(一)对激励计划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核查意
2、见.14(二)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15(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15(四)限制性股票授予额度的核查意见.16(五)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测算.17(六)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18(七)关于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的核查意见.19(八)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19(九)对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合理性的意见.20五、提请投资者注意的事项.21六、备查文件.212,、,重要申明,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联讯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士达”)的聘请担任科士达
3、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 财务顾问,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科士达提供的资料及其依法律规定公开披露的信息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对科士达股权激励 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损害科士达的利益及其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联讯证券声明:,1、本报告所依据的资料由科士达提供,科士达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2、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专业态度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3、本报告旨在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出具意见,不构成对科士达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做出的投
4、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科士达发布的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文。,5、本报告仅供科士达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3,主要假设,本报告基于以下主要假设而提出:,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2、科士达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各
5、方能够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激励计,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4、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4,指,指,一、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激励计划中作如下释义:,科士达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日授予价格锁定期,指指指指指,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科士达 A 股股票。根据本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科士达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激励
6、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的期限,该期限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该限制性股票解锁之日止。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锁定期届满后即进入解锁期,,解锁期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指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将在解锁期内按本计划规定分批、逐步解锁。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5,指,备忘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2 号、3 号指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元,指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元,二、绪言2012 年 8 月 14 日科士达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深圳科士达科技
7、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科士达委托,担任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激励计划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本报告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和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科士达提供的激励计划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作,旨在对激励计划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计划的可行性以及计划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以供有关各方参考。三、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一)激励模式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模式是限制性股票。(二)激励对象的范围依据激励计划,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下列人员:1、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8、。以上被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6,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授予本期限制性股票的资格。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三)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计划拟采用定向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98.50 万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598.50 万股,占本计划签署日公司总股本 20700 万股的2.89%。(四)限制
9、性股票份额的分配方案1.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表所示:,姓 名,职 务,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票总数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李祖榆蔡艳红李春英杨戈戈,董事、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7.0039.6039.6014.40,4.51%6.62%6.62%2.41%,0.13%0.19%0.19%0.07%,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27 人),418.50,69.92%,2.02%,7,预留股份合计(131 人),59.40598.50,9.92%100.00%,0.29%2.89%,以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 人,核心
10、技术(业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共127 人,合计 131 人,本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2057 人(此人数为首次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时公告人数),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占公司总人数的6.37%。上述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为科士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情况确认的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公司重要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详细名单请参见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明细表,该名单与草案同时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2.公司聘请律师对上述激励对象的资格和获授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本计划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3.公司监事会需对上述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并在股东大会上就核实情况
11、予以说明。4.任何一名激励对象累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五)激励的股票来源本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科士达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598.50 万份股票,其中预留 59.40 万股。(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1、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5.81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5.81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科士达 A 股股票。2、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8,授予价格依据审议通过本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11.62 元(除权后)的 5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定价基
12、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确定,为每股 5.81 元。,(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一)本计划的有效期,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的 60 个月(包括预留股份在内的全部股份解锁完毕所需的最长期间)与实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完毕或回购注销完毕之较早者。,(二)本计划的授予日,本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成就后予以公告,在该次董事会上确定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不得早于董事会审议授予股票事宜的召开日期。公司应当在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成就后的 3
13、0 日内完成股票授予、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预留股份的授予日以审议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确定,确定,的预留股票授予日不得早于董事会审议授予股票事宜的召开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1、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内;,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三)锁定期与解锁期,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申请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激励,9,2
14、5%,25%,25%,25%,对象首期获受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次解锁,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即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各个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可分别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获授总数的 25%、25%、25%、25%;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个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可分别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获授总数的 30%、30%、40%。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可解锁数量占限,解锁安排,解锁时间,制性股票数量比,例自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由公司第一次解锁 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一次解锁条件的,其中总额 25%的部分办理解锁事宜自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由公司第二次解
15、锁 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二次解锁条件的,其中总额 25%的部分办理解锁事宜自首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36 个月后由公司董第三次解锁 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三次解锁条件,其中总额25%的部分办理解锁事宜自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48 个月后由公司第四次解锁 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四次解锁条件,其中总额25%的部分办理解锁事宜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解锁安排,解锁时间10,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30%,30%,40%,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由公,第一次解锁 司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一次解锁条件的,,其中总额 30%的部分办理解锁事宜,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24
16、个月后由公,第二次解锁 司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二次解锁条件的,,其中总额 30%的部分办理解锁事宜,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36 个月后由公,第三次解锁 司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三次解锁条件,其,中总额 40%的部分办理解锁事宜,在授予日起的 12 个月内,激励对象并不享有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或通过抵押、质押等任何方式支配该等限制性股票以获取利益的权利。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
17、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四)相关限售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11,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8、、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八)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一)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
19、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2、解锁条件:本计划在 2012-2015 年的 4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解锁期及相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12,解锁期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首
20、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以 2011 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2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80%以 2011 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3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30%以 2011 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4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70%以 2011 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5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30%,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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