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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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 规范化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奖励表现出色的窗口人员, 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考评办法。一、考评对象中心各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二、考评方式通过日检查、周巡查的方式对检查结果进行月排名、季评 比、年表彰。日检查是指每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的日常检查; 周巡查是指中心领导带队进行的巡查或相关单位的明查暗 访;根据日检查和周巡查的结果对每个工作人员计算出当月考 核分并排名,在月考核分的基础上进行季评比,年终对优秀的 窗口人员进行表彰。三、工作人员考评(一)工作人员月考评办法L考评分构成。考评分
2、由基础分和附加分组成,基础分 部分采取倒扣分方法,附加分部分采取累计加分的方法,人员 附加分加满5分为止,人员基础分考评实行百分制。工作人员考评分二工作人员基础分+工作人员附加分。2、工作人员基础分(100分)o 中心按月以出勤值 勤、规范办事、办件评价、工作纪律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月量 化考评,考评分为IoO分,扣分不封顶。(1)出勤值勤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的每次扣1分。上下班缺签的每次扣2分,半天内缺签按旷工处理,每旷 工半天扣5分。擅自离岗十五分钟以上半天以内的,扣当事人3分。回局办事人员,必须签到签退,未签到签退的扣当事人 2分。因故确实不能签到、签退的,须经督查科同意。下乡、踏勘、开
3、会、会审、回局办事人员没有按照外出 单填写要求注明外出时间、具体地点、联系人电话的,应补齐 补正;发现弄虚作假的,扣当事人5分,扣窗口负责人2分。中心”召开会议、培训、学习等,无故缺席扣2分, 迟到、早退,扣1分;窗口负责人会议因事不能参加,又没指 定他人参加的,扣2分;有指定他人参加,而没有参加的,扣 负责人1分,扣被指定人2分。事假当月累计在3个工作日以上(包括3个工作日)扣 5分,每超出半天加扣0.5分。经中心同意,主管单位抽调中心窗口人员,但 与窗口工作无关的下乡、开会(重大会议凭通知)、踏勘、调 研等,或参加函授、培训的,不予扣分,但当月的考评奖相应 扣发。(2)规范办事违反首问负责
4、制度的,每次扣6分。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的,每次扣6分,因操作原因造 成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超期的,每次扣5分。违反否决事项报备制度的,每次扣6分。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的,每次扣6分。违反容缺受理制度的,每次扣6分。违反并联审批制度的,每次扣6分。未按照帮办代办制度配合代办中心工作人员帮办代 办的,每次扣6分。(3)办件评价未按照XX县行政审服务中心服务评价器使用管理办 法,在事项办结后不主动要求群众对自己服务给予评价的, 每发现一次,扣考评分5分;评价满意率低于95%的,扣考 评分6分;弄虚作假评价的,每发现一例扣9分。抽检的办件质量电话跟踪回访件中,办件业主不满意 的,每件扣当事人5分;在办件
5、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每件扣9 分。(4)工作纪律违反计算机和网络管理制度,每次扣1一8分。上班时间精神不佳,伏案打瞌睡等有损办事窗口形象 的,每次扣5分;工作时间吃早餐、吃零食、串岗闲谈的,每 次扣5分;工作时间长时间看手机,或边办件边使用手机影响 办事的,每次扣5分;工作时间上网购物、看股炒股、玩游戏、 看小说和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影像的,每次扣20分。工作时间没有佩证上岗、未穿工作服的,每次扣3分。态度粗暴或因自身原因与群众争吵的,每次扣6分。不服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影响工 作正常开展的,每次扣10分。违反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相关规定的,每次扣1 10分。违反相关禁令,被新闻
6、媒体曝光或被相关部门明察 暗访发现问题被通报的扣20分。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有吃拿卡要行为的,受 纪委、监委处理、处分的,每次扣20分。其他违反XX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管理服务制度的, 每次扣I-Io分。3、工作人员附加分(1)窗口工作人员当月工作量特别大的,视情加1-2分。 (2)因特殊情况,中心要求窗口工作人员非工作日加班的,视情加1-3分。(3)窗口人员积极参加中心组织活动或代表中心参加活动加2分,为中心争取荣誉的再加13分。(4)窗口负责人在配合“中心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 视情加1-3分。(5)报送的信息被录用刊登的,每篇供稿人视情况加 0.5-5 分。(6)窗口工作人员有创造性成果
7、或重大贡献,经中心 认定,视情加1-5分。(7)申请人无理取闹,但窗口人员依照法律法规,政策 及执行中心规章制度而受委屈的,经查属实,加经办人 1-3 分。4、结果运用窗口工作人员月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 参加考评人数70%、20%、10%的比例,确定为一档、二档、 三档三个等次,月考评奖分别为500元、450元、400元;个 人考评分9490分(含90分)的减半发放;个人考评分在 90分以下的,取消当月考评奖;个人考评分连续2个月在中 心窗口排名最后一名(含并列),且考评分在92分以下的 建议调离中心窗口岗位,并予以通报。(二)工作人员季度评比办法工作人员季度分二人员月平均分+
8、中心评价分(Io分)。季度评比以当季度窗口工作人员三个月平均分为基础,每 季度评定一次竞跑之星,每次评出7-15名竞跑之星 (含党员先锋岗)。评定为竞跑之星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 在中心工作三个月以上,党组织关系迁入中心(特殊 原因除外),组织纪律良好,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季度考评分在 98.5分以上。(三)工作人员年度表彰年度评比以全年窗口工作人员平均分为基础,对评为竞 跑之星的窗口工作人员在年度总评比时,每例加3分,再加 上中心评价分,确定年度窗口优秀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 物质奖励。工作人员年度分二人员月平均分+ 竞跑之星加分(每 次3分)+中心评价分(IO分)四、部门窗口考评(一)、窗口月考评
9、办法L考评分构成窗口月考评分由窗口工作人员月平均分、窗口负面扣分和 附加分组成,附加分部分采取累计加分的方法,窗口附加分加 满10分为止。窗口月考评分二窗口工作人员月平均分+窗口负面扣分+ 窗口附加分。2、窗口负面扣分办法(1)人员不到位扣分:进驻的窗口负责人非单位中层的 每月扣0.3分;窗口负责人为非审批科(站所、分局)主要负 责人的每月扣0.2分;部门单位仅派驻一名窗口工作人员每月 扣0.2分;窗口使用非在编人员数量超过窗口人员总数20%的 每月扣0.10.4分。(2)事项不到位扣分:各办事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应进未 进或名进实不进的,每一事项每月扣0.1分。(3)事项授权不到位扣分:各办事窗
10、口审批服务事项授 权不到位的每一事项每月扣0.05分。(4)违反信息公开制度的,每次扣1-5分。(5)违反一窗受理制度的,每次扣2-5分。(6)违反首问负责制度的,每次扣L3分。(7)违反顶岗补位制度(AB岗工作制度)的,每次 扣5分。(8)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的,每次扣2分,因操作原 因造成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超期的,每次扣1分。(9)违反否决事项报备制度的,每次扣2分。(10)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的,每次扣3分。(11)违反容缺受理制度的,每次扣2分。(12)违反并联审批制度的,每次扣2分。(13)未按照帮办代办制度配合代办中心工作人员帮 办代办的,每次扣1分;中心要求上报的各类数据、报表 等
11、,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0.2分,未报扣1分。(14)违反计算机和网络管理制度,发生信息失密、 失窃或因违规操作导致数据丢失、系统瘫痪的,每次扣5分。(15)违反窗口负责人联系会制度的,每次扣1分。(16)违反现场管理服务制度的,每次扣0.23分。(17)未按照XX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评价器使用管理 办法,在事项办结后不主动要求群众对自己服务给予评价的, 每发现一次,扣考评分0.5分;弄虚作假评价的,每发现一例 扣2分;月评价满意率低于97%的,扣当月窗口考评分1分; 月评价满意率低于95%的,扣当月窗口考评分3分。(18)未按照XX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报送制度要求, 季度内没有完成信息上报数量的,每
12、次扣0.5分。(19)窗口工作人员在中心工作未满两年调离的,每 次扣2分;未经同意擅自调离窗口岗位的,每次扣5分。(20)窗口的审批档案未在窗口保留半个月以上,期限未 满擅自将审批档案移送回主管部门的,每次扣1分。(21)未经中心同意,在中心”办理的事项,未在 中心收费窗口统一收费的,每次扣5分。(22)抽检的办件质量电话跟踪回访件中,办件业主不满意的每件扣1分。(23)窗口工作人员有违反禁令,被新闻媒体曝光或 被相关部门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被通报的扣10分。(24)窗口工作人员受纪委、监委处理、处分的,每次扣 10分。(25)窗口不服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 调,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每
13、次扣510分。(26)违反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精神的,每次扣110 分。3、窗口附加分办法(满分10分)(1)提速提效加分:承诺件事项办理提速提效的每月加 0.10.5 分。(2)便民服务加分:推出便民服务项目或有突出便民服 务内容的措施,经中心认可的,窗口每月加0.1-2分。(3)好人好事加分:申请人来信表扬或送来锦旗(镜框), 经中心认定的好人好事,涉及窗口的,每次加窗口 0.1-3 分。(4)嘉奖加分(1-5分/次):窗口或工作人员的先进事 迹被新闻媒体表扬或被上级部门嘉奖的,经中心认定的, 县级每次加1分;市级每次加3分;省级每次每人加4分,省 级以上每次加5分。(二)窗口季度评比办法每
14、季度以窗口三个月的平均分为基础,评出3-8个部门 “领跑窗口。评定为领跑窗口的所在窗口负责人亦获评 优秀窗口负责人。有下列负面清单之一的,取消领跑窗口评选资格:(1)窗口负责人及窗口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未迂入中 心(特殊原因除外),窗口负责人没有配备中层干部或配备中 层干部未满三个月。(2)窗口负责人未列入中心考评,窗口工作人员无 特殊原因未列入中心考评的。(3)窗口工作人员该季度违反禁令,被新闻媒体批 评曝光或被相关部门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被通报的。(4)窗口工作人员有明显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5)窗口工作人员中有连续两个月的考评分排在最后三 名且个人考评分92分以下(包括并列)。(6)窗口
15、仅派驻一名工作人员,无法落实AB岗工作制 度的。(7)该季度电子评价器的满意、基本满意评价 满意率低于97%的。(8)抽检的办件质量电话跟踪回访件中有两件以上(含量 件)差评或不满意的。(9)窗口工作人员受纪委、监委处理。(三)年度表彰窗口年度分工窗口季度平均分+领跑窗口加分(每次3分) + 中心评价分(IO分)年终考评在全年四个季度评比基础上总评比一次,评出 一、二、三等奖窗口若干名,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考评结果 通报表彰。五、组织实施本考评办法自2019年7月1日期开始实施。XX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为严格执行XX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 评办法,依据XX县机关和事
16、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 法(X治组(2017) 2号),结合本单位实际,特修定本制 度。一、事假窗口工作人员请事假要事前申明理由,填写XX县政务 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 可离开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指急病、伤等)不能及时请 假的,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一)窗口负责人请假,1天(含1天)的由督查科审批; 2天以上7天以内的经督查科审核后报分管副主任审批;7天 以上(含7天)的须经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再由督查科审 核后报分管副主任审批。(二)窗口工作人员请假,经窗口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半天 以内的报督查科备案;半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督查科审批;3 天以上7天以内的
17、经督查科审核后报分管副主任审批;7天以 上(含7天)的须经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再由督查科审核 后报分管副主任审批。事假先用年休假冲抵,且原则上不批准超过7天的事假, 确因极特殊原因需一次性请7天以上(不含7天)事假的,或 是一年内累计达30天以上且继续请事假的,窗口人员在中 心办理手续后,还需按相关规定到主管部门由主要负责人审 核,并出具详尽的调查说明后,由主管部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 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批。二、病假30天以内病假必须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一)窗口负责人请病假,1天(含1天)的由督查科审批; 2天以上15天以内的经督查科审核后报分管副主任审批;15 天以上
18、(含15天)30天以内的须经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同意, 再由督查科审核后报分管副主任审批。(二)窗口工作人员请病假,5天以内的由督查科审批; 5天以上20天以内的经督查科审核后报分管副主任审批;20 天(含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须经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同意, 再由督查科审核后报中心分管副主任审批。(三)长期病假程序:连续请病假时间超过30天、一年内 累计请病假时间满60天或请事假时间满20天且需要继续请 病假的,还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假证明表,由XX 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 县妇幼保健院等五家指定医院执业医师提出需要休息治疗的 具体时间,并经所在医院分管院长认定
19、后,医院盖章。再由督 查科审核后报分管副主任在执业医师提出的具体休息治疗期 限内核定请病假时间。完成中心审批程序后再由请假人报 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由主管部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分 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批。三、产假、护理假、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哺乳假等产假、护理假、年休假、婚假、探亲假等仍按照有关规定 执行。哺乳假按最新的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 定执行,审批程序按照事假程序执行。四、培训、开会、下乡、踏勘、回原单位办事等因公外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开会、下乡、踏勘、回原单位办事, 填写XX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开会、下乡、踏 勘、回原单位办事审批表,按审批权限
20、批准后,方可离开工 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的,事后须补办手续。(一)窗口负责人因公外出,2天以内的由督查科审批; 2天以上7天以内的经督查科审核后报分管副主任审批;7天 以上的须经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再督查科审核后报分管副 主任审批。(二)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外出,经窗口负责人签署意见后, 半天的报督查科备案;半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督查科审批;3 天以上15天以内的经督查科审核后报分管副主任审批;15天 以上的须经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再督查科审核后报分管副 主任审批。(三)开会、下乡、踏勘、回原单位办事等因公外出,一 般情况下须进行考勤的签到签退,外出前到考勤机签外出时 间,回岗后到考
21、勤机签到,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考勤签到签退 的,应征得督查科同意。五、其他说明工作人员请休假、因公外出等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窗 口内部能调剂的,由窗口负责人安排顶岗人;窗口内部不能调 剂的,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及时安排人员顶岗, 以保证窗口工作正常开展;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弄虚作 假的视为脱岗或旷工论处。请、休假、公出等应由本人事前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原 因不能事前办理相关手续的,须事先征得督查科同意后及时补 办相关手续;事前未办理相关手续,又未征得督查科同意,擅 自离岗的,一律视为旷工。XX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制度本政务服务制度规定了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 及服务程序。
22、一、信息公开制度进驻中心各窗口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行公开、公示, 即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政务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设立依 据、办理依据、法定批准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收 费项目依据及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法律、法规限制批准的数 量、办理结果等在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微信、政务服务APP、 触摸屏、LED公告屏等发布。申请人要求各窗口工作人员对公 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说明、解释,提 供准确、可靠的信息。二、一窗受理制度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指以受理与审批相分离的机 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 服务模式。各综合窗口需把原来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窗口的审批 服
23、务申请受理前移到各综合窗口按一件事的标准统一受理。 各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后根据各综合窗口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方案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办理结果由职能部门窗口直接送交 给申请人改为由各综合窗口的出件窗口统一送交。对于按期未 办或超期办理的职能部门窗口,由“中心督查科负责统一督办。各综合窗口设置窗口服务评价器并建立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对窗口服务进行一事一评,评价结果与考评奖惩挂钩。三、首问负责制度服务对象到行政服务中心咨询、投诉、举报等,首先接待 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解答和 引导服务。回答服务对象询问时应当认真热情,咨询问题属于 本岗位范畴的应当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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