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培训第三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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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卫生法医务人员培训,精神卫生法 医务人员培训,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三章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章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内容提纲,第一节 概述、重要概念与定义第二节 自愿医疗第三节 非自愿医疗第四节 非自愿住院治疗中的权益保障第五节 其他相关问题,第三节 非自愿医疗,主要内容,概述重点问题实务指南,概述,概念:违背患者意志,不同程度限制患者自由,使患者在特定的医疗机构接受一段时间的观察、诊断或治疗。包括非自愿就诊和接受医学检查非自愿入院观察非自愿住院治疗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严重精神障
2、碍者治疗必不可或缺的补充,但必须严格加以适用范围、程序和标准的限制,避免滥用,8,精神障碍的特殊性,可能在精神症状支配下产生危险行为或出现意外在发病状态下精神能力受损,无法理智/合理地做出决策或控制自身行为 常需要予以人身自由限制,以及采用其他非自愿的医疗措施合理的处置不仅涉及患者权益保护,同时有益于公众安全,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非自愿医疗都是各国精神卫生服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而且至今没有“普适”的解决方案,10,各国非自愿住院状况比较,11,1990年代非自愿住院率的变化,12,我国患者非自愿入院的主要原因,13,一些国家约束隔离的使用情况,14,我国500例住院病人的调查,15,非自愿
3、医疗立法目标,平衡以下(常常相互冲突的)利益:患者的自主权公共安全患者的医疗权(治疗需要)正常公民人身自由?,16,非自愿医疗的核心问题,对哪些患者采取非自愿医疗(对象/标准)在哪里提供非自愿医疗(机构/人员资质)如何进行非自愿医疗(程序)费用如何解决(保障)出口如何解决(危险评估和预测/社会服务),17,国际上主要的非自愿住院标准,存在由国际公认标准定义的、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精神障碍 存在自伤或伤人的极大可能性如果不治疗,患者的状况会进一步恶化患者无法自理生活 住院具有治疗意义和价值(如果可采用限制性更小的其它备选方案如社区治疗,则不必入院),精神卫生法规定的适用对象,第二十八条对疑似患者的
4、非自愿送诊第二十九条对疑似患者实施住院留观以确诊第三十条对已经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第四十条对在院精神障碍患者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标准,有关的学术讨论参阅第一节无论非自愿就诊、留院观察、住院治疗,精神卫生法都规定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疑似精神障碍者/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标准,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须满足三个条件在医疗机构内的精神障碍患者发生或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行为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提供非自愿医疗的场所,有与从事诊治相适应的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有满足诊治需要的设施和设备有完善
5、的诊治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有心理治疗人员(专科医疗机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22,国际上非自愿入院的一般程序,提出申请:家庭成员、近亲属、监护人、政府指定人员(如社会工作者等)检查评估:两名独立的医学从业人员分别对患者进行独立的检查和评估,提出建议 作出决定:监护人、代理人、警察、法官、医院负责人、审议委员会等独立机构 收治机构:具备提供充足的安全措施和恰当的医疗服务的资格救济措施:独立的权威机构(组织)批准和复核,司法途径诉讼,精神卫生法的相关条款,“送”:第二十八条“诊”:第二十九条“治”:第三十条-四十三条“出”: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送诊主体,近亲属:疑似患者当地民政等
6、有关部门:流浪乞讨疑似患者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疑似患者发生伤害行为或有危险的无论亲属还是单位,都应当“立即制止”,都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监护人:需要非自愿住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必要时公安协助),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定义,精神卫生法中未明确界定疑似精神障碍者“疑似”不是临床诊断概念,也无专业判断标准,而是普通人根据个人经验和社会常识的判断因此才需要专业人士进行检查以确诊有明显不同于常人的、或者与本人一贯表现明显不符的异常言语和/或行为异常表现的,均可能被认为是“疑似精神障碍者”虽有精神病史,但当时无法获取相关诊断信息、或长期中断就诊后再次来诊,也应视为“疑似”既往病历和诊断不能单
7、独作为诊断依据,接诊主体,医疗机构职责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将发生伤害行为或有危险的疑似患者留院,立即指派精神科医师进行诊断,并及时出具诊断结论对符合第三十条的严重患者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目标:确诊有无精神障碍以及何种精神障碍,评估严重程度以及是否需要非自愿住院治疗,接诊后如何履行职责,检查评估诊断病情严重性判断住院必要性判断提出医疗建议(包括住院建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28,附件八紧急住院观察入院同意书,29,附件八紧急住院观察入院同意书,30,附件八紧急住院观察入院同意书(续),31,附件八紧急住院观察入院同意书(续),解读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对“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
8、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法律赋予医院和医生1、暂时滞留权2、违背本人意愿进行精神检查的权利3、及时出具诊断结论的义务实际属于“紧急观察住院”的范畴。留院的目的是确诊和决定是否需要非自愿住院治疗,而不是治疗,对“及时”诊断的理解,“紧急观察住院”的国际通用时限为24-72小时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规定为7天“精神障碍诊断与治疗工作规范”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在实施紧急观察住院后的72小时内作出诊断结论。如果因病情复杂需要延长观察时间,或者因各种客观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做出诊断结论的,可以延期至14日内做出诊断结论如果仍不能确诊,应建议申请医学鉴定。
9、如果疑似患者不接受鉴定建议,可以办理终止观察出院手续。,第三十条: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标准,“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解读:诊断疾病,评估病情和危险性,非自愿住院治疗的必要性,也是一个需要更新观念的问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和住院并非必然的联系,患者可以选择门诊治疗,除非法律另有规定非自愿住院治疗的必要性判断与记录,是住院通知中的必需内容必须符合“严重精神障碍”和“伤害/危害”两个基本标准在“危险性”的判断中,要妥善
10、把握“即将发生”和“后果严重”两个原则,36,危险性(风险)评估方法,临床评估(第一代方法)精算方式(第二代方法)结构式临床评估(第三代方法)生物学预测(第四代?),37,风险评估工具举例,行为状态目录,Behavioral Status Index(BSI)历史临床风险20项(第二版),Historical Clinical Risk 20(HCR-20)Novaco愤怒量表,Novaco Anger Scale 精神病态清单,Psychopathy Checklist(PCL)风险评估管理和审查系统,Risk Assessment Management and Audit System(R
11、AMAS)暴力风险评估指南,Violence Risk Appraisal Guide(VRAG)暴力风险量表,Violence Risk Scale(VRS),必要性判断实例,例一诊断: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疾病期,具有严重的幻觉和妄想症状、丧失自知力,拒绝治疗风险:患者本次发病中2次砸毁邻居玻璃,多次拿菜刀威胁家人,并有明显的言语威胁例二诊断:反复发作抑郁,本次为中度抑郁发作,明显自杀观念,既往有自杀未遂。拒绝治疗风险:本次无自杀行为,但自杀量表评分23分,第三十一条:非自愿住院决定人之一,“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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