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公司章程(10月)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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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一年十月,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五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六章,第九章,目,录,总则.1经营宗旨和范围.2股份.3股份发行.3股份增减和回购.3股份转让.4股东和股东大会.5股东.5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股东大会的召集.11股东大会提案和通知.12股东大会的召开.1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董事会.21董事.21董事会.23董事会专业委员会.28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1第七章 监事会.33第一节 监事.33第二节 监事会.34第八章 劳动管理.35遵守环境
2、法律和劳动法律.35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6第二节 内部审计.37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38第一节 通知.38第二节 公告.38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0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42,第十四章,附则.42,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3、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公司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 2007 年 10 月 18 日作出的商务部关于同意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71697 号)批准,由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70000400003670。,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
4、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更换营业执照。,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01064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股,并于 2010年 9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 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Co.,Ltd,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山东省临沭县常林大街东首邮政编码:276700,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5、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应就公司注册资本额的变更事项作出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起,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职工可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在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工会活动、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十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分公司、子公司,领取营业
7、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记录、监事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重要文件置备于公司,并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保存期限内,妥善保管相关文件。,第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 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运用先进和适用的
8、技术生产复混肥、复合肥及缓/控释肥以提高不同条件下的耕地产量;更新技术并提高公司的业务水平;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并给各方满意的投资回报。,第十九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复混肥料(复合肥)、缓控释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的生产销售;硫酸、盐酸的生产销售;各种农用肥料及原材料的销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许可证管理商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第二十条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应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
9、行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二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二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为:,发起人万连步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CRF 化肥投资有限公司合计,股份(股)143,280,000306,720,00075,000,00075,000,000600,
10、000,000,持股比例(%)23.8851.1212.512.5100,出资方式现金现金现金现金,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0,00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0,0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 60,000 万股,社会公众持有 10,000 万股。第二十七条 公司或其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11、;(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三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12、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13、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第三十一条 公司回购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情形。,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本章程中的前款规定。,第三十三条 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第三十四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
14、以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拟在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提前按有关规定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第三十六条
1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东,第三十七条 公司
16、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第三十八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股权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结构。,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第四十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
17、)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缴付合
18、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下列资料:(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一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第四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五),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
19、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已经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四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
20、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21、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四十六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
22、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提议予以罢免。发生公司控股股东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公司资金的方式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以公司的名义向司法部门申请对控股股东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凡控股股东不能对所
23、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现金清偿的,公司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偿还所侵占公司资产。,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24、算和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九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第四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5、净资产 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七)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并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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