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指导会贷款指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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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科技大学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指导会2014年6月,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加快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维护公民教育公平,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本着“服务国家战略,践行民生金融”的使命感,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广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先导。自2008年广西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共发放助学贷款约50.12亿元,累计支持学生
2、84.47万人次,3,会议主题,第一项 年度总结 第二项 工作方案 第三项 贷前管理 第四项 贷中管理 第五项 贷后管理,4,第一项 年度总结,2013年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16.02亿元,支持贫困学生约26.9092万人次,比2012年度增长约11,签订贷款合同人数及贷款金额均保持全国第一。,34.08,11.36,3.95,2.3075,11.36,6.7,18.15,10.76,24.08,14.31,26.9,16.02,84.47,50.12,5,第一项 年度总结,2013年度应收本息约3664.76万元,其中本金为610.25万元,利息为3054.52万元。当期回收本息365
3、9.34万元,其中本金608.62万元,利息3050.72万元,当期回收率为99.85%.,6,第一项 年度总结,从本年利息催收情况来看,借款学生还款存在几点问题:对还款时点不了解对还款类型、还款流程不了解对学生系统、支付宝使用不熟悉或者不愿意使用支付宝诚信意识不深刻,对产生逾期、违约等后果不够重视,7,第二项 工作方案,8,第二项 工作方案,9,第三项 贷前管理政策解读1,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高校名单:符合贷款资格的高校以教育部确定的名单为准。以下特殊情况不在受理范围:就读于预科班的学生;自
4、学考试、成人高考、进修类、自主招生类的学生;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10,第三项 贷前管理政策解读2,学生主要贷款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被符合规定的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县(市、区);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必须在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毕业高中(大一新生)盖章确认申请资格;符合贫困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的基本费用。,11,第三项 贷前管理政策解读3,贫困特征包括: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
5、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家庭。,12,第三项 贷前管理政策解读4,共同借款人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应首选在本县区具有固定住所的直系亲属;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在本县(区);共同
6、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13,第三项 贷前管理政策解读5,贷款用途: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不可挪作他用。贷款额度: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必须以百为单位。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贷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合同本金和利息。,14,第三项 贷前管理政策解读6,贷
7、款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参见下表)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贷款原则上不展期。,15,第三项 贷前管理政策解读7,风险补偿金: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还款方式:正常还款:正常学制年限毕业后第一、二年只还利息,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按年度自付利息,结息日为12月20日,节假日不得顺延;毕业第三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本息每年12月正常还款一次,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提前还款:除11月外均可申请提前还款,必须于当月1-10日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建议15日前存入相应账户,20日进
8、行扣收。逾期还款:无需在系统提出申请,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除11月外,每月20日进行逾期还款,利息记至20日。,16,第三项 贷前管理政策解读8,其他特殊情况:在校生参军:方法一:办理提前还款。方法二:可以不做提前还款,按原还款计划到期还本付息;如果学生在毕业前返回高校继续就读,可以在毕业前携带相关复学证明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同样按原还款计划到期还本付息。当借款学生出现失踪、死亡、移民等情况时由县区资助中心留档相关证明。要求共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办理提前还款。,17,第三项 贷前管理政策解读9,当借款学生必
9、须出国才能完成学业:高校及时与县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反馈情况,出具相关证明由高校督促学生还清贷款本息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国手续。学籍异动: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提前还款。休学的学生,首先要求其办理提前还款,未办理提前还款的,在复学后带上相关复学证明前往资助中心,才能够为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同时签订变更单;休学后复学未主动与县中心办理手续或未及时办理手续的,按原还款计划按时还本付息。,18,第四项 业务流程,学生在线系统录入基本信息,相关材料提交申请,签订合同高校报到,汇总上报申请材料,录入电子回执,新增合同,资格认定,打印合同受理证明,审核
10、提交申请材料,审批发放,预申请系统,是,19,初次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签字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和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其他重要证明材料。初次贷款的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从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持受理证明到高校资助中心由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再次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签字的申请表、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其他重要证明材料再次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前往资助中心签订贷款合同即可。再次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不为初次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不能代签,申请材料以及签订合同按初次贷款要求。,第三项 贷前管理办理
11、流程2,20,第四项 贷中管理高校信息维护1,高校指学生的就读学校,学校归属、学校性质和学生的生源地共同决定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分担主体。高校信息维护内容包括“高校行政区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该信息发生变化时,经办人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修改。使用说明:高校经办人可以修改高校联系信息,但不能修改其基本信息。,21,第四项 贷中管理电子回执录入1,自2011年起,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实现了电子回执录入功能,无需打印纸质回执。高校老师学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回执录入按钮在查询栏中输入学生姓名点击查询若该生合同状态为“待高校录回执”,则点击录入回执录入欠
12、费金额、选择高校帐号、根据学生的受理证明录入效验码最后点击确定。这时该生的合同状态显示为“待县经办人汇总提交”,则表示电子回执录入成功,无需打印纸质回执。,22,第四项 贷中管理电子回执录入6,注意事项以及问题汇总:院系、专业、学号不影响贷款发放,但是便于学生管理以及对账查询。老生要求正确填写院系、专业、学号,新生无学号的,可暂时用任意数字代替,过后可由高校老师统一在系统中修改,也可要求学生登录学生系统自行修改。无欠缴学费的学生不能录入回执。为保障贷款工作进度,正常情况下十月一日前无法按时录入回执的学生贷款将被谢绝,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联系开行,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协调处理。县中心于9月30日停止贷款
13、受理,开行要求县中心10月15前上报贷款材料,因此各县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汇总上报时间,一般在11、12号左右,一旦县中心在系统中进行汇总上报后,高校将无法进行回执录入。没有进行回执录入的学生将被谢绝,否则所有学生将不能够按时汇总上报。,23,第五项 贷后管理,3、还款情况,1、就学信息变更,2、毕业确认,6、违约责任,4、诚信教育,7、配合县区开展贷款催收工作,8、专户报告,9、档案管理,24,第五项 贷后管理就学信息变更1,就学信息变更指借款学生因休学、退学、升学、出国、开除学籍、留级、跳级、转学、转专业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变更的事项。就学信息变更会影响其已
14、签订合同的贴息截止日、宽限期、贷款期限等,另外,最新的就学信息将直接决定其新申请的贷款合同内容。所以,在系统中就学信息非常重要。关键就学信息变更内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制。首次贷款的学生,在回执录入前学生及县经办人都可以修改就学信息,修改就学信息后,申请表、合同都需要重新签订,录入回执后只能进行就学信息变更;续贷的学生,不能做修改,只能进行就学信息变更。,25,第五项 贷后管理就学信息变更2,注意:因就学信息变更导致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制发生变化的,需同时变更合同还款计划,变更其贴息截止时间、宽限期开始日期、宽限期截止日期、贷款到期日等。(该工作由县经办人操作,高校老师需提示学
15、生进行就学信息变更的同时要进行还款计划变更)办理流程:高校向学生开具证明系统内录入学生就学信息变更内容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高校证明赴县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签署就学信息变更单县资助办经办审查提交县负责人复核生效,系统自动根据变更内容更新该学生的就学信息。涉及还款计划变更的,一并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应进行提前还款。其它就学信息变更事项应及时、准确地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予以维护。,26,第五项 贷后管理就学信息变更3,操作角色:高校经办人访问路径:就学信息变更新增,27,第五项 贷后管理就学信息变更4,操作角色:高校经办
16、人访问路径:就学信息变更非关键就学信息变更新增,28,假设大一学生贷款6000元,年限10年,该生为本科生学制四年。假设年利率每年不变为6.14%(实际年利率以人行每年调整后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为准)如何计算该生贷款利息和每年应还本金?利息公式:本金*利率%/360*天数,学生在校四年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最后一年补贴至8月31日,毕业第一年:利息自9月1日算至12月20日,共111天,无需还本金6000*6.14%/360*111=113.59元,毕业第二年:利息自上年12月21日算至本年12月20日,共365天,无需还本金6000*6.14%/360*365=373.52元,毕业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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