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机动车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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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涪陵机动车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QDJ- 2011-1215招 标人: 重 庆 市 涪 陵 投 资 集 团 公 司招标代理机构: 重 庆 大 嘉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编制人: 证书编号: 号审核人: 证书编号: 号二一一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 总则81.1 项目概况8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8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81.4 投标人资格要求81.5 费用承担91.6 保密91.7 语言文字91.8 计量单位91.9 踏勘现场91.10 投标预备会91.11 分包91.12 偏离92. 招标文件9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0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03. 投标文件10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3.2 投标报价 113.3 投标有效期113.4 投标保证金 113.5 资格审查资料113.6 备选投标方案11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14. 投标1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5. 开标125.1 开标程序136. 评标136.1 评标委员会136.2 评标原则136.3 评标147. 合同授予147.1 定标方式147.2 中标通知147.3 履约担保147.4 签订合同1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8
3、.1 重新招标158.2 不再招标159. 纪律和监督15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5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5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5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59.5 投诉1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附表一:开标记录表17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18附表三:问题的澄清19附表四:中标通知书20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评标方法252. 评审标准252.1 初步评审标准252.2 详细评审标准253. 评标程序253.1 初步评审 253.2 详细评审2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63.4 评标结果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
4、7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6一、投标函部分 6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65(三)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66(四)招标文件确书 67(五)最高限价确认书 68二、商务部分 69三、技术部分 72四、资格审查资料部分77(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78(二)上一年度(2010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需要)80(三)投标人简介82(四)其他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84第一章 涪陵机动车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QDJ-2011-12
5、15)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机动车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采购为:13T汽车安检线一条、10T汽车安检线二条、全车型摩托车检测线和流动摩检线各一条,轻型汽油环保线叁条、轻型柴油环保线一条、重型柴油环保线两条(单轴)、复检工位一条(13吨级,制动、灯光)以及相关控制和检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
6、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不含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机动车辆检测线项目安装施工的丰富经验和良好业绩;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15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
7、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月9日10:00时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太极大道东段七号 地址:涪陵
8、区太极大道15号 联系人:陈 江 联系人:张皓凌电 话:(023)72379846 电 话:13983329026 2011 年12月15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公司地 址:重庆市涪陵太极大道东段七号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涪陵太极大道15号1.1.4项目名称涪陵机动车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1.1.5交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3T汽车安检线一条
9、、10T汽车安检线二条、全车型摩托车检测线和流动摩检线各一条,轻型汽油环保线叁条、轻型柴油环保线一条、重型柴油环保线两条(单轴)、复检工位一条(13吨级,制动、灯光)以及相关控制系统和检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1.3.2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时间在合同中约定。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不含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机动车辆检测线项目安装施工的丰富经验和良好业绩;具有良好的商
10、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要求:上一年度(2010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近期新成立企业不需要)注: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书时必须提交所有原件核验。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0日16时00分前投标人以匿名方式上传质疑问题至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做法点击答疑区中质疑区内所对应项目中的“我要提问”,提问承
11、建后再点击“提交提问”即可。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1年12月21日16时00分后投标人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答疑区中点击“查看答复”直接下载。在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前一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即工作日9:00-17:00),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与本工程相关招标信息,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相关事宜。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补遗书、答疑书、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
12、文件及图纸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1年12月20日16:00时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提出(提出时应注明工程名称)。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 月 9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
13、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1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前15日以上,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
14、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最高限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形 式: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的转账、电
15、汇等;金 额:拾万圆整;收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账 号:0154 0164 3000 0073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渝涪支行营业部账 号:5000 1310 1000 5020 5903 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上述银行中任一家缴纳投标保证金联 系 人:常 文联系电话:023-72240077注:1、投标人在填写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时,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的全称,并于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回执单原件(银行转账单、电汇等)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未按规定要求填写和提交者,按废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 5
16、 日 16:00时止。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1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各贰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3.7.5装订要求1、投标人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2)资格审查资料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单独装订成册(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3)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
17、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技术部分中的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方案面页使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印制的施工方案面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沿密封线折叠后,用10-15MM的无色透明胶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方案均不得显示投标人企业的内容和字样出现;施工方案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4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其技术部分无效。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袋要求统一使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作的 “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1.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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