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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 巫山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编号: YXWS2012001招标文件招 标 人 :巫山县园林管理所 (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公章)编制人:黄 轶 证书编号:2009203审核人:胡建明 证书编号:2007452 2012年04月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51.1 项目概况15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5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5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61.6 保密161.7 语言文字161.8 计量单位161.9 踏勘现场161.10 投标预备会161.11 分包161.12 偏离1
2、72. 招标文件17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73. 投标文件18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83.2 投标报价183.3 投标有效期193.4 投标保证金193.5 资格审查资料203.6 备选投标方案22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24. 投标2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35. 开标23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35.2 开标程序236. 评标246.1 评标委员会246.2 评标原则246.3 评标247. 合同授予247.1 定标方式247.2 中标通知247.3 履约担保247.4
3、 签订合同2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8.1 重新招标258.2 不再招标259. 纪律和监督25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5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5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5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69.5 投诉2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7评标办法前附表272. 评审标准292.1 初步评审标准29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93. 评标程序293.1 初步评审293.2 详细评审30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03.4 评标结果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2第二节专用合同
4、条款33三 、合同附件格式40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本次投标不提供)40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本次投标不提供)40附件三:支付担保格式(本次投标不提供)4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2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巫山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巫山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改造工程已由山发改2012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园林管理所,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巫山县园林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
5、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巫山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改造工程建设地点:新城高速公路出口3.07公里区域内道路两侧建设规模:对新城高速公路出口3.07公里道路两侧绿化景观提档升级、人行道及排水管网改造,改造总面积13万平方米,其中道路绿化3万平方米,山体绿化1.5万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透水砖7095平方米,铺装花岗岩路沿3990米,铺设青石路沿3760米。总投资约2000万元。工 期:15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为准。招标范围:结合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补答(疑)资料,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工程建设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
6、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3.4 重庆市外投标企业需符合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文件规定,满足该文件要求方可参与投标。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2012年 4月 19 日起在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报名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各投标人用报名锁登录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报名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 5 月 9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递
7、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未在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报名系统)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企业不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单位在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投标相关资料的次数必须大于或等于招标人在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相关资料的数量,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4.2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3 未在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登
8、记的潜在投标人,可按关于巫山县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报名系统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山发改2010145号文件和关于对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构的资质重新核查和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的通知山公管办20112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登记。 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在巫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巫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组织的企业法人约谈中进行过约谈和核查的企业。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2年 4 月25日17时00分前质疑电子文档传至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报名系统),所有质疑应匿名,否则质疑无效(如果有);2012年 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巫山县招标投标管
9、理系统(报名系统)上下载(如果有)。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5 月9 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峡镇广东中路315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没有在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报名系统)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企业,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巫山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为:http:/61.128.195.248:5000/)、巫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10、:巫山县园林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巫山县广东中路国土局后门4楼 地 址:开县新城教委底楼联系人:冯 平 联系人:黄轶 电 话:15023441310 电 话:023-52250946 2012年 4月19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巫山县园林管理所地 址:巫山县广东中路国土局后门4楼 联系人:冯 平电 话:15023441310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开县新城教委底楼联系人:黄轶电 话: 023-522509461.1.4项目名称巫山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改造工程
11、1.1.5建设地点新城高速公路出口3.07公里区域内道路两侧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结合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补答(疑)资料,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工程建设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和业主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有效营业执照;2、有效资质证书,两个资质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5、法定代表人证明(含法定代表人
1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或法定代理人授权书(含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巫山县备案的负责人。6、投标保证金转(汇)款凭证;7、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高级职称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高级职称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9、中级职称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中级职称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10、主要技术工种骨干人员要求:(按市园林局规定的技术人员配备标准执行)。11、建造师资格要求:建造师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
13、缴费证明(2011年6月至12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表并加盖社保单位鲜章)。12、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13、市外园林绿化企业必须提供重庆市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资格审查备案书,并在有效期内。注:1、根据渝园林发【2010】161
14、号文件:市外园林绿化企业入渝参加园林绿化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园林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市外园林绿化企业通过入渝资格审查备案,取得重庆市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资格审查备案书,并在有效期内。注:1、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压证施工,参与现场管理,否则按违约处理。(所有证件竣工结束后退还)。2、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装入文件袋,并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合格条件中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其他人员身份证可以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3、
15、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必须明确在本次投标项目中使用(社保证明除外),否则不予认可。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 4 月25 日下午17:00前;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2 年4 月 26 日下午17:00前;1.11分包不允许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2 年 4月 26 日前电
16、子文档形式传至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报名系统)。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5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2.3招标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 年 4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3.2投标报价1、报价范围(招标范围、报价范围、中标范围应当一致):(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
17、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16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如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可调整,则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系数或确认基准日期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2报价原则:不能低于工程建设成本。不可竞争费用严格执行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费用标准规定,不得降低标准进行报价。可竞争费用根据市场和企业情况自主报价,但是,不得低于本工程建设成本
18、。3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及风险费。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的合格标准规定执行,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和最高限价一起发出,结算时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按实际标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各投标人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之规定在费用总价表的定额测定费前单列并收取税金。施工投标承诺书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必须填报,否则投标函无效。安全文明措施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
19、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6工程计价计价原则:以本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招标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并参照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8)等配套定额。(
20、1)取费标准:按以上规定的定额及计费基础,按相关工程类别执行;其余按国家规定内容执行取费。(2)人工费调整: 投标人参照最新的相关规定造价信息自主报价。(3)材料价格:投标人参照2012年2月巫山县造价信息自主报价。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00元)2、(一)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投标人按照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网上支付投标保证金系统的通知(山公资2012)19号)要求,使用网上银行通过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支付系统
21、”缴纳。投标人登录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网上投标流程的操作说明”提示,先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不需再注册),再通过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支付系统”缴纳。(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法1.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并开通高级版企业网银账户的(未开通的须提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网上投标流程的操作说明”和“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支付系统操作指南”提示,由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支付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须到建设银行各网点办理)和复印件1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22、2.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行非中国建设银行的,投标保证金分两步缴纳。第一步,投标人不能直接使用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提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高级版企业网银账户,在该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后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到已开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银帐户上,转账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须到建设银行各网点办理)和复印件1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第二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网上投标操作说明”和“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支付系统操作指南”提示,由中国建设银行网银帐户通过“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支付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须到建设银
23、行各网点办理)并复印1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三)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12年5月8日17时00分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在2012年5月8日17时00分未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各投标人实际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不允许网上银行转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帐户名称: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巫山支行净坛分理处帐 号:50001253900050201941联 系 人:王大甫 电话:5762
24、3010。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经济部份:(一正两副);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两份,不分正副。(本资料单独装入商务标封装,不放入投标文件大袋)。3.7.5 装订要求1、本工程无技术部分,经济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经济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所有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保证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1.1投
25、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监制的“经济标”袋“商务标”及“投标文件大袋”。2、经济部分装入“经济标”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经济标”小袋容纳不了经济部分文件时,可以增加“经济标”小袋个数。3、“经济标”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资格审查资料”装入商务标小袋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口面写明如下内容:投标人的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在 2012 年 5 月 9 日 9 时3
26、0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峡镇广东中路315号)。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峡镇广东中路315号国土房管局二楼)5.2开标程序(1)此次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2)宣布开标纪律及相关事项;(3)公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由投
27、标人代表上前检查投标文件大袋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大袋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应由招标人退还给投标人,不予开标;(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7)经确认投标文件袋的密封符合要求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投标人的投标函部分袋,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记录在案,并由投标人、招标人、监督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然后抽取评分清单单项;(8)投标人开启商务部分袋,然后送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进行评审。(9)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进行清单单价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在进行后续评审,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投标总报价的评分。(10)按经评审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28、名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总分数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则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公开抽取确认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应在综合评审结果表上签字确认;(11)宣布评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区县远郊片区数据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2最高限价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于2012年5月6日在巫山县招标投标
29、管理系统(报名系统)上公布,所有投标人自行在网上获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7.3.1履约担保担保方式:转帐或现金;担保金额:按中标额的10%;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并在合同签定前划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并作为签定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的资格;履约担保金在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低价风险担保1、本次招标项目对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8%的中标人设置低价风险担保金;2、中标人应将低价风险担保金在开标结束公
30、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存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户;3、低价风险担保金计算方式:低价风险担保金最高限价中标价;4、如中标人应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将视其为无故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中标人,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低价风险担保金与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能相互冲抵;履约过程中,施工单位以中标价过低为由,提出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低价风险担保金则不予退还;6、低价风险担保金在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七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0.2关于无故放弃中标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取消其一至二年投标资格,并没
31、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人重新招标或另行选择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3关于转包、分包中标人在中标后严禁转包、分包,若发现有转包、分包者,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承包合同,并没收其履约担保。10.4招标代理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和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算,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10.5其它根据渝建发200777号文规定,将招标文件的审查责任交给投标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及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
32、,应按照本表第1.10.2条中关于提交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视为认可其招标文件。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必须是网上能查核的。10.6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按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发改价2012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额缴纳。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
33、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
34、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
3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1.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承担这些费用。1.5.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的规定现约定由中标单位按中标价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在收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
36、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10 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
37、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各投标人用加密锁登陆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报名系统)提出。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至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报名系统),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
38、,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报名系统)上公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并下载;无论是否查阅或下载,均视为已知晓全部内容。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报名系统)公布修改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3. 投标文件3
39、.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经济部分、资格审查资料。(1)经济部分包含下列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工程量清单必须与招标文件相合,预算总价(各分部分项工程价格之和)与施工投标承诺书报价必须一致,否则做废标处理)。招标文件确认书其他资料。(2)资格后审材料的内容按照本工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后审全部合格条件(第1.4.1款)要求提供。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40、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价是指由投标人计算的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一切费用,投标价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0927号)及有关规定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投标价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设备闲置、自有材料等为由不计入成本,且不得低于成本价。3.2.4 投标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及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3.2.5 参照定额
41、:以本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招标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9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0927号)、并参照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等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3.2.6 材料价格:参照渝东建设工程经济信息2012年2月巫山栏目或投标人自主了解市场价。3.2.7 如投标人中标,该投标人的投标价即被认为
42、是涵盖了招标范围中(含施工图)所有工作量的合同价(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为确保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需协调处理与政府各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当地村社及居民关系的费用也应包括在内),工程量清单的列项、工程量、综合单价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除合同规定可以进行调整的事项外,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变动。3.2.8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即在单价中应包含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并考虑风险因素;一旦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以组价不当或缺项、漏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消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决策等原因)为理由而主张
43、的任何损失或索赔。3.2.9工程结算本工程不执行可调价格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3.2.9.1招标范围内部分应按投标价结算,工程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或实施项目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动按以下办法结算:a 本招标文件未提及的工作内容在施工中发生后,按国家现行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以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率办理结算。b 招标范围以外内容在施工中发生后,按国家现行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以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率办理结算。c 工程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执行计价原则,按国家现行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以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率办理结算。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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