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道路景观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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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海县深甽镇西山线道路景观工程招标文件业 主: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 (盖章)代理机构: 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时 间:二O一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62. 招标文件183. 投标文件194. 投标235. 开标246. 评标257. 合同授予2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9. 纪律和监督2610 违约责任2711 中标承诺2712 行贿犯罪查询2713 行贿犯罪查询2714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281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第三章 评标办法33评标办法前附表341. 评标方法382. 评审标准383. 评标程序38第四
2、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1工程质量保修书70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93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129第八章 图纸(另册)130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16GC060017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 工程名称:宁海县深甽镇西山线道路景观工程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深甽镇西山线。建设规模:工程总面积12942.57M2,其中绿化面积10347M2,景观铺装面积2317.3M2,景观小品面积278.27M2。招标控制价约376.63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1.
3、3 招标内容:乔、灌木种植,景观铺装、景观小品、景观电气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月21日9:0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2.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
4、(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3.1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须为关于公布2015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5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投标人须在“
5、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3.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关于公布2015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5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联合体成员为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
6、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联合体双方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4投标人须配备两名项目经理并符合下列条件:2.4.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
7、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2.4.2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8、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21日检标人投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开标时间:2016年2月22日14:00时。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6年1月21日9:3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七、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
9、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柒万元5、截止时间:2016年2月22日13:00时前实际到帐。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宁海县深甽镇环城南路6号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65230123 招标代理: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
10、9号二楼联系人:周聪燕联系电话:0574-6525096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海县深甽镇环城南路6号联系人:倪先生 电话:65230123 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联系人:周聪燕电话:0574-65250961 1.1.4项目名称宁海县深甽镇西山线道路景观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深甽镇西山线1.1.6工程规模工程总面积12942.57M2,其中绿化面积10347M2,景观铺装面积2317.3M2,景观小品
11、面积278.27M21.1.7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3766341元1.1.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1.2.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内容乔、灌木种植,景观铺装、景观小品、景观电气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2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3.5工程类别按园林景观三类工程取费,其中景观电气按路灯及交通设施三类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其中相应费率按浙建站计201364号文件调整;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
12、2014540号文件规定计取。1.3.6报价要求上限:3497939元下限:3363738 元(含本数)(其中:暂定价、暂估介项目费用均未下浮)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
13、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3.1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须为关于公布2015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5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投标人须在
14、“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3.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关于公布2015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5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联合体成员为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15、、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联合体双方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4投标人须配备两名项目经理并符合下列条件:4.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
16、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4.2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
17、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1.10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在2016年2月4日16时30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111分包分包前须征得发包人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2016年2月5日17:00时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3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16年2月19日17:00时
18、前3.2.4工程报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含60天)3.4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柒万元5、截止时间:2016年2月21日13:00时前实际到帐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和投标有效期一致。7、如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
19、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3.7.3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二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须由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具体要求如下:(1)造价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全国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具有市政、园林、安装专业造价员;(2)如投标人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由本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3)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并由受委托单位造价人员签字
20、并加盖专用章,同时在商务标中附入委托咨询合同原件和受托单位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家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文件。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一份的封面上均应有清晰的正本、副本标识字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一份。4.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
21、确标明“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或“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的标识字样。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标识字样。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分别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4.2.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2日14时00分00秒4.2.2投送地址开标地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公告栏。4.2.3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由投标人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证书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
22、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递交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与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资格评审结束后退回。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公告栏。5.2开标提示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和项目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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