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道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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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州城区站前东路及梅州城区客都大道至金燕大道道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1-032招标人: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招标代理: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六月招标项目编号:2011-032号梅州城区站前东路及梅州城区客都大道至金燕大道道路项目勘察设计招 标 文 件建设单位: 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 标 人: 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盖章)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江南裕安路18号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302005招标代理机构: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四楼 联 系 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753-2273022
2、 2011年 06 月17日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7二投标须知7(一)总 则11(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19(六)评标20(七)合同授予21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一合同条款前附表30二合同条款32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40第六章设计有关资料4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8一商务文件格式49二技术文件格式57第一章 招标公告梅州市梅州城区站前东路及梅州城区客都大道至金燕大道道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2011-032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梅州城区站前东路及梅州城区
3、客都大道至金燕大道道路项目,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资201177、7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梅州城区站前东路及梅州城区客都大道至金燕大道道路项目勘察设计;2.2.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州城区站前区,起点为客都大道的火车站交叉口,终点为广州大桥与金燕大道的交叉口;2.3.工程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各约1.28公里,宽40米道路;2.4工程投资总额:两项目投资总额25608万元,其中梅州城区客都大道至金燕大道道路项目投资12808万元(含
4、工程建安费约3500万元);梅州城区站前东路道路项目投资12800万元(含工程建安费约3500万元);2.5.招标类型: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招标;2.6.招标范围和内容2.6.1.招标范围:道路、给排水、综合管沟(道)、消防设施、交通设施(包括标志标线、公交停靠站及附属设施)、路灯、环卫设施等相关的工程的设计(不含绿化工程);2.6.2.内容: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预算)和后续服务。2.7. 设计周期:工程勘察: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8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广东省范围内(含驻广东省)具备市
5、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自2008年以来不得因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营业执照或证书经年检合格。3.2. 投标人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10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项目投资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
6、及业主证明原件,并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所属业主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3.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道路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上述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以上,以资质证书为准,不得挂靠);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企
7、业资质证书(副本);(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5)拟委派担任本工程其他主要设计成员各专业人员注册资格证书或职称证;(6)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设计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9)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1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及业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所属业主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12)投
8、标申请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提交。(投标申请书可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4.2报名时间:2011年06月27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1年06月27日16:0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结果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公告。5. 初步设计补偿费用根据评标结果排序第二名的投标人给予1.5万元人民币设计补偿费,第三名的投标人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设计补偿费(所有设计成果材料、需内容完整及规范)。获得设计补偿的投标人其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未进入前三名的投标人不给予
9、经济补偿。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合格投标人请于2011年06月28日至2011年07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培训中心大门侧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6.2.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7.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三万元整。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07 月25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市
10、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楼一楼),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投资招商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 标 人:(盖章) 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裕安路18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0200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培训中心大门侧 ) 联 系 人: 林工
11、联系电话: 0753-2273022 交易中心(盖章):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网 址: 联 系 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265256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地址:梅州市江南裕安路18号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电话:0753-2302005招标代理机构: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项目负责人:林工电话:0753-227302221.1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12、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城区站前东路及梅州城区客都大道至金燕大道道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编号: 2011-03231.1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拨款。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41.1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州城区站前区,起点为客都大道的火车站交叉口,终点为广州大桥与金燕大道的交叉口51.1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各约1.28公里,宽40米道路;工程投资总额:两项目投资总额25608万元,其中梅州城区客都大道至金燕大道道路项目投资12808万元(含工程建安费约3500万元);梅州城区站前东路道路项目投资12800万元(含工程建安费约3500万元)。61.1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道路、给排水、综合
13、管沟(道)、消防设施、交通设施(包括标志标线、公交停靠站及附属设施)、路灯、环卫设施等相关的工程的设计(不含绿化工程); 内容: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预算)。中标人原则上应承担后续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工程勘察和其他后续服务。71.1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1年下半年动工,工程建设周期360日历天81.1设计周期工程勘察: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80日历天92.1资格审查方式已经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103.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在广东省范围内(含驻广东省)
1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2)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证书;(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道路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上述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以上,以资质证书为准,不得挂靠)。115.1踏勘现场合格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28.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书面不
15、署名 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11年 07 月09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告 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公告确定1311.2.(3)是否要求提交电子文档、演示盘计算机文件:要求提交演示盘: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提交1412.1备选方案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1513.3设计费金额和计算办法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7000万元,浮动幅度为-2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金额为 251.65万元。计算办法:投标人统一以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金额乘以设计费
16、下浮幅度-20%报价,结算时以预结算审核部门审核批准的工程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1613.5勘察费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计取,浮动幅度为-20%。1715.1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60 日历天。1816.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3、截止时间:2011 年 07月21日16:00 时(以银行对账单到账时间为准)汇入银行:建设银行梅州城南支行 汇入账户: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入账号:4400172813
17、8059933096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1917.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文件:一套 正本 ,六套副本。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一套 正本 ,六套 副本。技术文件(展示图):二套(按A0、A1图纸规格制作各一套)。其他技术文件(电子文件):如前附表第13项有明确要求时,须提供一套。2019.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递交时间:2011 年07月 25 日9:009:30截止时间:2011 年07月 25 日9:30 递交地点: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梅州市江南
18、嘉恒路2号)212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1 年07月 25日9:30开标地点: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2225.1评标办法采用排序法2326.2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后如有关部门未接到有关本工程招标投标书面投诉资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28.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2530.2未中标方案补偿根据评标结果排序第二名的投标人给予1.5万元人民币设计补
19、偿费,第三名的投标人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设计补偿费(所有设计成果材料、需内容完整及规范)。获得设计补偿的投标人其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未进入前三名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二 投标须知(一) 总 则1. 工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设计招标。1.1. 招标项目工程说明及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1.2. 中标人其承担工程勘察的内容应包括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1.3. 中标人原则上应承担中标后后续阶段设计和服务工作,包括为方案(初步设计
20、)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2. 资格审查方式2.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2.2.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投标人。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己方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经济补偿按投标须知第31条规定执行。5. 踏勘现场5.1. 合格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5.2.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
21、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管答疑会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文件为准。6. 知识产权6.1. 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6.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6.3. 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22、。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6.4.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31条规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后,有权部分采用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该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用其投标设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二) 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4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第5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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