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实验楼配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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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工程实验楼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35-1201119N0431)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二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修改表5三、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8(一)总 则8(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开标与评标12(六)授予合同13第三章 开标、评标办法14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14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15(一)总则15(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16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
2、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16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第五章 合同条款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工程实验楼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2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意: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玖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
3、拒绝。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地 址:广州市西增路23号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26282085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84598-935 注:本投标邀请书使用GZZBH2010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
4、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药品检验所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22.2.2项目名称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工程实验楼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32.2.3招标范围按照本项目采购清单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清单内项目采购、运输、交接验收、税费、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备优化设计、升级)、质保期保障及相关服务内容;涉及到建筑安装施工部分,依法另行发包。42.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2.2.5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62.2.6报价方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采购清单汇总报价723.6投标文件份数1.商务、技术投标文件:1
5、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两套), 5 份副本;2.价格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两套), 5 份副本;3.唱标信封:1 份。不同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2包。822.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920.1投标保证金玖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1025.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标室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 日 时截止时间: 年 日 时1128开标方式二(采用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表同时开启):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123
6、0开评标办法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13招标控制价及本项目评标参考价计算下浮率X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报价值)为人民币871.760739万元;本项目评标参考价计算下浮率 X 为 1 %。14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人数:由5人组成。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条款的具体规定和补充,投标人应详细阅读。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H2010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下载查阅。条
7、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条款号: 10.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现文: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条款号: 11.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1在投标截止时间
8、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现文:11.1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条款号: 15.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5.1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现文:15.1投标文件由价格标,商务、技术标和唱标信封三部分组成。条款号: 23.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3.1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现文:23.1投标文件由:价格标,商务、技术标和唱标信封
9、三部分组成。条款号: 23.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3.2 价格标投标文件包括:现文:23.2价格标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条款号: 23.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3.3 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现文:23.3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条款号: 23.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3.4 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现文:23.4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条款号: 23.6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3.6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现文:23.6纸质投标文件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
10、,并在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商务、技术标”或 “价格标”或“唱标信封”。 其中(1)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两套),5份副本;(2)价格标投标文件: 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两套), 5 份副本;(3)唱标信封: 1 份。不同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2包。条款号: 24.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正本和所有副本;独立封套装好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现文:2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价格标”或“商务、技术标”,正本和所有副本;
11、独立封套装好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价格标”或“商务、技术标”字样。条款号: 39.2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39.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否则,招标代理单位有权拒绝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货物招标类收费标准,以本工程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计取。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三、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一)总 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
12、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符合资格条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厂商或代理商。 (3)评标委员会: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的临时机构。(4)“招标文件”指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和传真。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
13、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交货期要求、报价方式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资金来源:见前附表。3.合格的投标人见本工程招标公告。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见本工程招标公告。5.纪律与保密事项5.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5.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5.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
14、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人联系。5.4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5.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5.6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5.7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
15、三方透露。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6.投标人知悉6.1凡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6.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的投标。6.3招标文件与图纸存在出入的时候,以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保证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文件(含有关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本次招标的
16、有关内容和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开标、评标办法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六章 用户需求书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17、人。10.2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视情况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将不标明来源的答疑文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11.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1.3为使投标人编写招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
18、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于投标截止时间5天以前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1.4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后两日内仍未收到投标人的书面确认,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澄清和修改文件。12.招标语言12.1招标文件的主导语言为中文。(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特别说明13.1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的内容,如有要求满足的,均应完全满足。13.2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设备数量(增减范围15%),但投标单价不变。13.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若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
19、分“评标办法”进行调整。13.4如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型号的变更,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新型号产品的价格,但发包人保留将该型号重新采购的权利。14.投标语言及计量14.1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英文,但应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本,英文材料与中文译文不一致时,应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15.投标文件的构成15.1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16.投标报价16.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投标内容的单价、数量、金额和投标总报价。16.2投标报价表上的报价应按下列内容报价:(1)所
20、供货物的价格;(2)所供货物发运至合同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存放费;(3)有关安装、调试所需的费用,包括安装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单机调试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不可预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4)投标人中标后为履行合同项下的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含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费用)。(5)报价均包含所有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费。16.3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6.4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
21、将被拒绝。17.投标货币17.1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必须用人民币报价。18.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8.1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书。(2) 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3) 提供制造商的有关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9.1按照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
22、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用户需求书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并出具来源地证书证实。19.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如下:(1)货物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货物配置清单,并清晰详细地说明各主要配置的品牌、原产地、生产厂家、单价合价,综合报价为合价和其他费用的累计价。(2)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工程进度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3)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必须列出质保期后 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其价格。(4)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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